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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情况分析不清 锅炉启动中超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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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1993 年 7 月 3 日 6 时 30 分,某热电厂在锅炉小修后的启动过程中,发生一起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专业管理、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致使锅炉发生严重超压事故。
【事故经过】 7 月 3 日 6 时 30 分, #6 炉小修后点炉升压过程中,汽包 #2 安全门动作,立即熄火停炉降压,锅炉检修人员检查安全门重锤掉在炉顶平台上,吊卡完好,随即装好重锤。锅炉检修人员认为安全门是误动,又加了一个 8 公斤的小重锤。重新点火升压,汽包 #2 安全门再次动作,查看炉顶汽包就地压力表 3.7MPa ,操作盘饱和汽压力表指示 1.35MPa 。此时锅炉运行人员怀疑操作盘压力表指示不准,联系热工值班人员处理,处理后操作盘饱汽和压力表上升至 3.0MPa 。后决定停炉检查,对 #6 炉进行了全面外观检查并做了水压试验,未发现异常。于 7 月 4 日 18 时 20 分并炉。事后通过估算汽包 #2 安全门第二次动作压力是汽包额定工作压力的 1.378 倍。
【事故原因】
1. 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违规成风。检修人员、运行人员、热工人员、技术人员均未尽到自己的岗位责任,事故时存在侥幸心理。
2.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有关分析制度形同虚设,相关规程制度执行不严,作业随意性大。第一次安全门起跳后,检修人员未与运行人员一道分析起跳压力及动作的正确性,也未与有关职能部门、技术人员一道分析汽包 #2 安全门动作的正确性,而是随心所欲的盲目增加 #2 安全门重锤质量,致使 #2 安全门整定压力增加较多,超压保护失去作用。
3.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规定: “ 每台锅炉至少装两台全启式安全门;当锅炉所有安全阀全开时,锅炉的超压幅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大于锅炉设计压力的 6% ,锅炉安全门应进行定期放汽试验 ” 。 #2 汽包安全门增加了 8 公斤的小重锤,起跳压力提高了。但 #1 安全门在事故时是否起到保护作用了?
4. 设备检修维护不力,检修作业规范性差。《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9.1.12 条规定: “ 对于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位的导架 ” 。第一次 #2 安全门起跳时,重锤脱落到炉顶平台上,说明检修是不规范的。
5. 执行监察规程不力。《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9.1.13 条规定: “ 安全阀经检修后,应校验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 。第一次安全门起座掉重锤及其后加 8 公斤的小重锤,均应视为安全阀经检修一次,应校验起座压力。 9.1.16 条规定: “ 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的措施 ” 。
6. 违反了《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9.2.7 条规定: “ 锅炉运行时,禁止任意关闭、切换压力表管上的截止阀、旋塞 ” 。
7. 设备技术管理不到位, # 6 炉小修结束后,有关职能部门、热工分场、运行人员没有按规定组织对热工仪表、控制装置进行三级验收,点炉前又没有认真仔细地检查设备,压力表门未打开,造成操作盘压力表指示为虚假的。
8.“ 两票三制 ” 执行不力,锅炉点火前未按规定使用点火前检查操作票,没有对各系统设备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
9. 启动过程中定期工作执行不到位,热工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在 1.27MPa 时冲洗压力表,而是一直拖延到暖管时才冲洗压力表。热工人员工作过程中对危险点分析预控不够,造成在冲洗完压力表后忘记打开操作盘处压力表门,致使饱和汽压力表指示为虚假的。
10. 运行人员责任心不强,司炉监盘不认真。运行分析、仪表分析做的不够,未有从各参数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判断锅炉压力。
11. 专业联系、岗位联系做的不好。当汽包 #2 安全门第一次动作后,未与司水核对汽包处就地压力,压力表指示不准的问题没有暴露出来。司水员在接到热工人员联系冲洗压力表的通知后,未向司炉汇报,也未到司水平台监视汽包水位和压力。锅炉检修人员在未弄清楚安全门动作原因的情况下,盲目压下安全门又加一小重锤,再次升压,一连串的违章行为导致了锅炉超压。
12. 技术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运行技术人员在点炉 7 小时后安全门动作,不及时查找设备原因,就决定进行第 2 次升压。
13. 反事故措施没有认真落实 , 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落实防止压力容器爆漏的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