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详细内容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设施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3.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4.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5.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6.施工现场运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9.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补充作业指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