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原产韩国晓星公司聚酯切片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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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昨日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晓星公司的进口聚酯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中复审裁定,决定对其征收税率为26%的反倾销税,并由海关自2005年4月26日起执行。据介绍,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计价价格从价计征。
(程勇)
商务部昨日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晓星公司的进口聚酯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中复审裁定,决定对其征收税率为26%的反倾销税,并由海关自2005年4月26日起执行。据介绍,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计价价格从价计征。
(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