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认证和获证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内容
为了使认证企业明确申请认证的权利和义务,CPQ特制定了本规则。
一、权利
· 企业有权选择或不选择CPQ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 向CPQ了解认证程序、文件规定(认证机构的介绍,认证收费标准等)和要求;
· 与CPQ协商确定认证采用的标准模式与审核时间;
· 对不适宜参加本企业审核的人员提出异议;
· 获证后,企业有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其具有证书标 明的产品质量生产能力,获证企业可向潜在的顾客宣传,也可通过广告宣传,也可把认证标志影印在产品或其包装上;
· 享有申诉/投诉的权力;
· 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因产品变化或标准变更,获证企业有权提出 扩大、变更或注销认证的申请。
二、义务
·遵守CPQ认证的有关规定;
· 为进行初次审核、产品抽样检验、监督审核、复评和解决申请/ 投诉,申请认证企业要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审查文件,进入必要的区域,调阅记录和访问有关人员等;
· 获证企业应确保不误导的方式使用认证证书、标志。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应遵守CPQ的使用规则,并向CPQ报告备案;
· 获证企业在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得有损CPQ的声与誉,不允许 做使CPQ认为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
· 获证企业如接到暂停、撤销或注销认证通知的,应立即停止涉及 认证内客的广告宣传,并按CPQ的要求按时交回有关认证文件;
· 获证企业当质量体系(如法人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变更,质量 手册更改等)、产品标准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CPQ。
· 获证企业应向CPQ通报重大的投诉和发生的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