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来自特许经营的另类欺诈(一)
详细内容
按照一般的理解,所谓特许经营的欺诈,大多指的是“特许人”一方所进行的欺骗加盟商的行为,比如圈钱、变相卖设备、抬高加盟费、不履行支持义务等。但有时候发生的情况却是,或者说特许经营历程中的一些事实却证明,加盟商同样也可以对特许人实施欺诈行为,比如隐瞒经营实况、泄露体系秘密、违反统一化的规定、退出体系后模仿原体系进行同业竞争等。
因为最初和数量更多的欺诈者是特许人,所以政府、特许经营界的一些举措也更多地是保护“弱者”即受许人。比如,美国在1971年继公众强烈抗议加利福尼亚州一连串特许经营欺诈丑闻之后,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特许经营投资法(Franchise Investment Act),这是美国和全世界的第一部要求特许人披露其特许信息的法律。此后,美国各州纷纷出台特许经营的相关法律。1979年10月21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Federal Trade mittee)也发布了《关于要求公告的经销代理贸易管理规则以及关于特许经营与商业机会投机禁令的解释指南》。整体来看,虽然这些法律法规也对受许人进行了一定的约束,但成分更大的却都是以保护受许人、限制特许人为其要旨。1992年,爱荷华州更是直接而明白地通过了爱荷华州公平特许经营惯例法案,该法案的实质就是一部“全面”保护受许人的法规。受许人的弱势地位感觉、特许人的欺诈形象在人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
关注特许人的欺诈除了表现在法律法规上之外,特许经营业界本身的一些行为也在直接、间接地暗示特许人是欺诈的始作俑者。比如1992年,美国成立了全世界第一个受许人组织――美国受许人与经销商协会(AAFD,American Association of Franchisee and Distributor),其主要义务之一就是保护受许人免遭来自特许人的欺诈。除了AAFD之外,美国还有其他的组织也在保护受许人的利益,比如美国受许人协会(American Franchisee Association)等。此外,越来越多的受许人还主动联合起来,在特许经营体系内部也成立了每个体系自己的受许人组织――加盟商顾问咨询委员会(FACs,Franchisee Advisory Councils),受许人以此组织来集体向特许人争取应得的权益,这不由得使人联想起受到老板压迫的工人们所成立的工会。
即便是最初成立时是由一群特许人发起的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FA),其发起的原因之一也是为了遏制某些“特许人”的不良行为。IFA的发起人之一,亦即邓肯油炸圈饼(Dunkin’s Donuts)的创始人与董事长威廉・罗森伯格回忆说,“我们创建IFA的目的是想把它作为一种自律的机制。在当时,这个努力是必要的。特许经营正在成长并吸引着快速赚钱的伪艺术家们。人们正遭受着不道德商人的伤害。”事实上,IFA的先期会员全部是特许人,后来才慢慢地增加受许人为其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