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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福州市最低工资

详细内容

篇一:《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70元》

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70元

东南网8月19日讯(本网记者颜财斌)今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福州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8月1日起,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全市统一,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2.4元。同时,福州市城镇企业职工保底养老金、失业保险待遇等也将统一调整提高。

据了解,日前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320元、1170元、1050元、9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4.0元、12.4元、11.1元、10.1元。

按照新发布的全省月最低工资四档标准,调整后的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居第二档。2012年福州市也曾调整该市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但当次调整按地域分为2档: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1元/小时;而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8元/小时。通过今年调整后,从2013年8月1日起,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全市统一。据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以下项目:一是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是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篇二:《2014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2014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多年来,最低工资制度已经在全国全面建立,普遍实行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持续较快提高。总的看全国各地调整最低工资的频次加快,幅度加大。根据现有数据统计,1995年至2004年,各省市平均每1.79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2005年至2010年平均1.75年调整一次,2010年至2014年平均1.20年调整一次。

表: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单位: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根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目前,各地正朝着这一目标稳步迈进。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后,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见下表。

统计发现,目前全国已有北京等23个省区公布了2013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在这23省区中,北京月平均工资最高,为4672元/月,上海4331元/月排名第二,浙江3888元/月排名第三,而甘肃仅2742元/月排名垫底。

篇三:《2014福州社医保基数》

2014年社医保个人缴费基数分别是多少?

福州市信访局1、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4-1-1711:33前回复。(2014-1-1011:33)

一、社保:由于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地税部门负责核定,有关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地税部门。

二、医保:《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榕政综[2013]265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福州市上年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10%比例缴费;2013年7月-2014年6月执行2012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089元,即月缴48089元*70%*10%/12=280.52元。

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应缴医疗保险费合计3431.24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3366.24元、大病补充保险费65元。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1-1316:49回复)

福州2012年7月-2013年6月医保社保缴纳基数与比例

(2012-06-2008:38:08)

社保比例

社保比例:(农村和城市户口统一交社保)(以下是按福州市最低基数950元算)(最高7713)

1、养老保险单位:18%(¥171)个人:8%(¥76){2014福州市最低工资}.

2、失业保险单位:2%(¥19)个人:1%(¥9.5)

3、工伤保险0.5%~3%(服务型企业:0.5%¥10.43)建筑:(1%¥19.75)

(最低基数:2086.25最高基数10431.25)

4、生育保险单位:0.7%(¥14.6)工伤与生育个人不需承担。

(最低基数:2086.25最高基数10431.25)

5、医疗保险单位:8%(¥194.7)个人:2%(¥48.68)

(最低基数:2433.96元)最高(8701.5)

社保+医保总计:¥543.91

单位:¥409.73个人:¥134.18

社保总计:¥300.53

单位:¥215.03个人:¥85.5

现在的社保基数是1500,医保是2404.45

一、社保:由于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地税部门负责核定,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问题请咨询地税部门。但根据规定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3年7月起至2014年6月,我市用人单位工伤、生育保险最低基数是2404.45元/月。

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承担18%、个人承担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承担);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7%;工伤保险按劳社部发(2003)29号文的规定,根据{2014福州市最低工资}.

企业经营范围而确定缴费比例,按2%或1%或0.5%执行。工伤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医保: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榕政综[2013]265号)规定:“用人单位按其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其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2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089元,2013年7月-2014年6月(执行2012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2805.1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2022.25元),其中单位缴纳224.42元,个人缴纳56.1元。三、失业保险: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本人自愿缴纳除外。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执行。

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率执行期限的函》(闽政办函〔2013〕1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帮助我市企业减轻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经省政府批准,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统一从2%降为1%,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保持不变。

贵单位失业保险每月缴费基数及具体金额请咨询经办地税部门。

咨询电话:87305711、87305739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12-1917:56回复)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政府58号令规定,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单位和个人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具体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由于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闽政[2013]35号),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即俗称的“上限”和“下限”,目前福州市区分别为1170元/月/人和10809元/月/人。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参照基本养老保险,但无上限。医保以医保中心答复为准。(福州市地税局于2013-12-3010:28回复)

篇四:《2014最低工资标准:从法律角度解读最低工资标准》

2014最低工资标准:从法律角度解读最低工资标准

导语:劳动者最关心的是什么?工资!2014年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台,那么关于工资标准您了解多少呢?如果工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能够怎样维权呢?下面华律小编邀请了知名律师为您解读最低工资标准中的法律问题。

热点事件

截至4月21日,2014年全国共有9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平均增幅约13%。

统计结果显示,今年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甘肃等9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从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其余三个直辖市中,北京市为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天津为每小时不低于16.8元、每月不低于1680元;重庆最低,为每小时不低于12.5元、每月不低于1250元。

事实上,由于关联着许多其他因素,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任何幅度的上调都将带来企业用工成本更大幅度提升。有专家认为,当前国内实体经济并不十分景气,制造业的冬天并未完全过去,一旦最低工资标准频繁大幅上调,对企业带来的打击可能是致命的。

律师观点

姜微微律师: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企业用人成本也相应的提高,一些企业为减少工资支付会相应的调整员工的工资结构,使员工的最终工资数额超过最低的工资标准,对此,员工就要看清楚自己的工作结构和工资底薪及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员工提供了法定时间内的劳动缺未享受最低工资标准待遇计发加班费等情况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用人单位拒发的,劳动者可以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014福州市最低工资}.

2、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低工资标准定义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

加班工资

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2014福州市最低工资}.

各地经济水平会有所差异,也会逐年调整。深圳市自2014年2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08元,涨幅1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6.5元,涨幅13.8%。

劳动者获取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即正常工作满21.75天,只要劳动者在这期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便违反了法律规定。

《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以月最低工资为基本形式,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以小时最低工资为基本形式。

第四十条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小编结语

随着最低工资的上调,您的工资涨了吗?

原文出处:

篇五:《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北京7月11日电(记者李金磊)进入7月份,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绝对数上看,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分别为1820元和17元。

7月1日,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正式执行最新的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四川省2014年月最低工资标

准由2013年的4档调整为3档,最高档为每月1400元;江西省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较去年提高160元;贵州省一类区上调为每月1250元;内蒙古一类地区由每月1350元上调为每月1500元。

随着上述四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根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目前,各地正朝着这一目标稳步迈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事实+

最低工资能花多久?

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人们在肯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也有不少无奈,比如,工资始终跑不赢CPI,不少人依然高喊“钱不够花”。那么,最低工资能花多久?有网友表示,“我现在一个月的房租都不够”;“够吃饭和买水果的,当然只限在家吃饭,其余一概不包括”;“不买穿的,够吃一个半月的”。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还要防范被人为注水,最低工资并不包含加班费、特殊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等。更为重要的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不难,建立与物价上涨、生活质量上升相匹配的工资制度才是最令人期许的。这既需要

用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更需要监管部门把劳动者权益真正保障到位。

篇六:《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导读]港城的最低工资标准要调整了!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11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二类地区,不含赣榆区)每月1460元,比之前1280元增加了180元;三县和赣榆区(三类地区)每月1270元,比之前1100元增加了170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不含赣榆区)为12.5元/小时,比之前11元标准增加了1.5元;三县和赣榆区为11元/小时,比之前9.5元增加了1.5元。

根据规定,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14福州市最低工资}.

与此同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基本上每年调一次

我市从1995年开始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从1995年至2013年,基本上是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只是2008年至2009年两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当时正逢国际性金融危机发生,国内经济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国家从多方面应对金融危机,因而最低工资标准也暂缓调整。”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

从《连云港市1995—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表来看,从1995年到2007年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开始到2013年,也是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其中,1995年到2005年市区执行的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四县执行的是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开始,市区执行二类地区标准,四县执行三类地区标准。

从2005年开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1995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5元,四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0元,经过近20年的不断调整,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了明显增长,今年调整后,市区(不含赣榆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460元,三县和赣榆区每月为1270元,接近增长了10倍。

失业金标准也随之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最低工资调整后,失业金上限也随之调整。以目前港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标准算下来,市区(不含赣榆区)失业金发放标准最高为1460元,最低675元。其中,市区(不含赣榆区)涉及领取失业金人员356人,调整后将月增加失业金数额5.45万元,人均增加失业金153元左右。

篇七:《我省2014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2014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兰州4月4日讯(记者白德斌)今天上午,经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四个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较原标准平均上调14.9%,新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

我省从1996年出台最低工资标准政策以来,已先后七次进行上调。2012年以前,每两年调整一次。2012年后,根据省政府《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的要求,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调整一次。

此次调整后,我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3.7元。二类、三类、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到1300元、12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到13.3元、12.7元和12.2元。四个类别地区月最低工作标准较原标准平均上调14.9%。四类地区划分明细及调整标准详见省政府门户网站、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