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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内货物积载不当造成火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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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3年8月3日9时50分左右,意大利邮船公司所属巴拿马藉集装箱船“意实”轮在盐田港锚泊时发生火灾,经深圳海事局及时组织施救,于8月6 日扑灭。“意实”轮为第五代集装箱船。在锚泊盐田港之前,先后在上海、宁波两港装货,共装载3709个集装箱,总重34290吨。其中有47个装载危险货物(36个在上海港装船,11个在宁波港装船)。积载时按《国际海运危规》的要求进行隔离。积载的甲板面清洁,箱体完好无损。集装箱固定绑扎良好。

8月1日,“意实”轮驶往深圳盐田港区。8月2日15时,在盐田港区4号锚地候泊。

8月3日上午9时50分,船长发现第四舱舱面31BAY位左舷有白烟冒出,立即下令船员采取应急措施。大副立即跑到31BAY位处,发现主甲板4号货舱面31BAY位第一层的左舷外档,BAY位号为311482的集装箱内起火。火焰从集装箱门底部接缝处冒出,已达到集装箱四分之一的高度;集装箱门顶部接缝处则冒出大量白色和黑色浓烟。大副随即查实,该箱内货物为液体过氧化甲基乙基酮。

船长立即向深圳海事局报告,并且立即组织船员用水泵打水灭火。但是火势未能受到控制。深圳海事局及时组织救援,将着火货物和危险货物安全转移离船,保护了船舶和其他货物的安全,未造成人员伤亡。这场火灾造成的损失是:“意实”轮第4舱面有烧损痕迹,损失轻微;10个20英尺和35个40英尺集装箱全损;49个集装箱内货物全损。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达1000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船员的描述,可以确定积载在BAY311482号位的集装箱是这次火灾的起火点。由于该箱号位的外部没有引发火源的条件,因此,起火原因应当从箱内货物的特性上查找。积载在该箱位的是一只在上海港装上船的集装箱,箱号为EISU3504664。内装货物为过氧化甲基乙基酮。在该箱右舷装有四个内装打火机的集装箱;前方位BAY29位对应位置积载的四个集装箱内装的也是打火机;后方位BAY37位积载的是装有易燃液体和腐蚀品的集装箱各两个。

过氧化甲基乙基酮,联合国编号为3101,属第五类?有机过氧化物。无色透明液体,受热和受振动引起爆炸的敏感性极强。过氧化甲基乙基酮要投入运输,必须用苯二甲酸二乙脂做溶剂稀释,在45%稀释溶剂中的自行分解温度为63℃,在1OO℃时会分解爆炸。读物品有多种异构体,有些结构状态对振动的敏感性特别强,稍有振动就会爆炸,因而储运要求特别严格。该物品遇氧化物、有机物、易燃物、促进剂都会引起剧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