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状告肯德基:食品包装用词含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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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店家在包装盒上使用贬义词语,损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两一年级学生将咸阳肯德基人民中路店告上法庭,8月13日,经法庭调解,没有结果。此案择日开庭审理。
5月25日中午,一年级学生小涵、小哲(化名)和各自母亲相约一起到肯德基人民中路店就餐,因该店推出新产品七虾堡及系列产品,出于好奇和品尝心理要了三份,共花费约150元,小涵和小哲吃完后就研究包装盒上的图画和描述,由于不认识奇珍美味、饕餮享受中饕餮两字,就问各自的母亲,结果两个母亲也不认识。带着疑问,两人回家后翻看《新华字典》才知道这两字念作taotie,其汉语意思为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凶恶的兽,古代铜器上多刻他的头部形状作装饰,比喻1、凶恶的人,2、贪吃的人。
得知字典上的意思后,小涵、小哲及他们的监护人感觉受到侮辱,觉得肯德基店故意使用生涩汉字,在七虾堡产品宣传设计中明显带有侮辱消费者人格的不恰当的比喻和描述,其夸张的表述和比喻也并非善意和文化的体现,给他们心理带来极大的不愉快和侮辱感,并认为肯德基店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人格权,遂于当日(5月25日)下午向秦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路中段肯德基店向他们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小涵、小哲的代理人(各自母亲)查阅大量资料后,认为饕餮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它最大特点就是能吃,是一种想象中的神秘怪兽,这种怪兽没有身体是因为它太能吃把自己的身体吃掉,只有一个大头和一个大嘴,见到什么吃什么,由于吃的太多,最后被撑死,它是贪欲的象征,常用来形容贪食或贪婪的人。她们还认为,辞海和文学中只有饕餮大餐这个成语的用法,没有饕餮享受的成语和用法,饕餮享受是肯德基店的创意和造词。奇珍美味、饕餮享受八个字中,前面四个字是形容食物的,后四个字是形容享受该食物的人的,因为只有人进行享受,不可能是食物进行享受,而饕餮两个字就是对享受该食物的人的一种形象刻画,而这正是该词的原意,即贪食的人、凶恶的人,将就餐的消费者比喻为贪婪、贪食、凶恶的人,显然是对消费者群体形象的一种损害,会因此感到人格受到侮辱、尊严受到损害,肯德基店的广告宣传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权。
小涵、小哲的代理人告诉记者,肯德基店承认该产品包装是他们的,但认为该词没有贬义,是常用词不是生涩字并认为没有侵害消费者的人格权,秦都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昨日,双方同意法庭进行调解,但经过一下午的调解没有结果,本月下旬将择日进行开庭。
小涵、小哲能否讨到说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 程辉 实习生 贾延鹏 弋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