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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格与职能行为-管理人员与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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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同事进行交流时,对个人行为和职能行为进行清楚辨别的能力对管理人员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当一个人按他所在职位的要求行动时,所发生的就是职能行为。管理人员会遭到其同事的反对,并错误地把这种反对归于个人的个性原因。假装个性因素对人的行为从来不产生任何影响的做法是愚蠢的,但是人们也会很容易忘记这一点,即一个人是因为其工作的要求而不得不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行事。这就有使问题人格化的危险。真正的职位冲突由此会因个人之间的冲突而恶化。敌对的传统会由此产生并在整个部门内曼延。遗憾的是,人们总是太容易且经常更满足于在某一争端上指责事件主要人物的个人品格。
某些时候甚至会发生某一职位被某人笨拙或是错误诠释的现象。有时很难说在你身置的严厉的冲突中不存在任何个人因素。然而,冲突的基础可能完全是职位之间的,但也有可能包含由于人们自信而不是太具攻击性所产生的冲突。自信的概念将在下一章详细解释。同时也要切记,职位冲突有可能被错误地定义为个人之间的矛盾,而将个人矛盾看成是职位冲突的错误则极少发生。人们总是易于将冲突错误地归功于个人性格,而不
是相反。意识不到人们的行为根源于他们的职位,而不是他们的个人品格的错误,在职位是非正式的情况下更易于发生。人们经常是因为需要处理那些并非总是存在的特殊信息或重要性未被普遍认同的信息等原因而接受某些职务。这就会使他们卷入与其他人的冲突之中,即使他们的正式职位与他们的职责是相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