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社团活动总结>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详细内容

篇一:《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发票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本单位的发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特订如下管理办法:

1.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以及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生的重要凭证和其它有关票据,一律由计划财务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各使用销售发票的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领换。

2.计划财务部应根据销售部门的业务量,采取用定量控制领换普通发票的办法,其它部门需开具发票一律由计划财务部掌握开具,不得领取。

3.领换时必将已开具的发票留底联逐笔打出总金额定时交计划财务部。经办人对有关部门领换发票必须严格登记,并实行签名。

4.计划财务部若发现存根撕毁一份或若干份,甚至将整本留底发票联遗失所造成的后果,按发票管理所的规定进行处罚。

5.定于每月25—29日各使用发票的部门必将开完的发票留底联或此本正在用,而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全部一并交计划财务部,不得拖延。

6.销售部门填制一式几联的发票时,必须填写清楚齐全购货单位、年、月、日、数量、金额、开票人、收款人,如有销售折扣与折让,需在同一张发票反映,且将记帐联附在销售汇总单后。

7.单位或团体严禁乱吊部门帐,必须当时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结清。确因特殊情况需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协议、合同等,同时经办

人在发票签上姓名,限一定时间结清或交计划财务部划帐、托收等结清,手续不全计划财务部有权、有责任拒绝受理。

8.开具的发票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作废的发票应该是一式三联(不得少张)并加盖“作废”字样交计划财务部,发票的使用按顺序号开具,不得涂改、撕毁、缺号、跳号、倒写使用。

9.发票不得转让(转让性代开)、严禁开具假发票和将空白发票撕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10.增值税发票统一由计划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制和管理,发票的开具严格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

11.违反以上1—10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科、室、门市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于罚款、行政处分等,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到及发出的增值税发票(包含普通增值税票)。

三、职责:财务部负责本制度执行,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四、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和保管

1、财务部由税务会计负责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保管及开具等有关事项,不得自行委托他人履行。

2、税务会计应按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的领购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3、税务会计应对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做到安全保险,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应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

4、税务会计要保管好增值税发票领购簿、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读卡器和发票专用章,维护好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5、税务会计在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使用、作废、传递、保管、缴销等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发票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五、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传递流程

1、销项票:业务员负责将客户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交税务会计传真给对方财务确认开票填写《发票签收回传与记账联一并存档

2、采购进项票:供应商登记签字回传交税务会计入账存档

六、管理责任

1、税务会计必须按规定填写《发票开具明细确认函》,交对方财务确认后方可开票,以保证开票正确性。

2、对于路程较远的客户,需邮寄增值税发票的,要避开密码区折叠,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中间放置空白纸,以防止无意中的复写,而影响密码区字迹的清晰。

4、邮寄时应准确填写收件人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保存好快递的客户联。邮寄时应将发票回签单一并邮寄给客户,并要求客户收票后签字回传,发票回签单

和发票记账联放在一起作入账凭据。

5、建议邮寄增值税发票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的快递公司,如顺丰快递。邮寄后由税务会计跟踪发票的邮寄过程,发现延迟等情况要及时联系处理。

6、如不慎丢失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会计应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处理。

7、如供应商将发票邮寄给了采购员,采购员与会计交接税票时,没有会计的签字,则由采购员承担责任;有转交签字记录的,一律由会计承担责任;

8、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错误、丢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需赔偿公司损失。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税务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发票开票明细确认函

2、发票签收单

财务部

2014年10月13日

篇三:《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严肃性,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现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事项统一规定如下:

一、客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确定

对需开具增值税票的客户,必须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审核,需相应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5、对非直接往来的商超客户,确需要求“带票结款”的,经物流经理查实后,按公司相关流程,要求商超客户提供《采买授权书》原件;

6、增值税开票资料即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注意审核与所提供的有效证件必须一致)。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原则

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客户,必须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票:

1、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

2、开票金额按当月货款(冲抵配销政策后的金额)精确至元角分予以开具,若有预收账款的,对预收款部分在未实现交易前不予提供增值税票,待实现交易后再行补开增值税票

3、货款的收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划转,原则上应在货款到达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再行开具,对以现金结算的货款部分不提供增值税票。

4、任何公司都不得向无直接往来业务关系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也不能许可。

5、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任意增加开票金额,必须做到订单、回款、开票一致。

6、任何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方可开具,不得同意客户现金结算换票请求。

7、其他日常保管、管理规定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各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轧帐日期(每月二十五日)划分收入开票时限,凡当月二十五日至月末之间发生的销售收入,一律开具次月日期。

9、当月发货单月开票,凡客户请求开具前期交易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则上不得予以开具。

三、增值税发票其他管理事项

1、增值税发票需邮寄的,必须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直接交给客户的需进行专项登记签收,严禁通过货运站转交或夹在货物中托运;

2、对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建账序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开票日期、客户名称、金额、增值税发票号码、领用人、寄出特快专递号等);

3、对一般纳税人客户的相关资料需进行单独保管;

4、空白增值税票及增值税税控IC卡需存放在安全地方进行保管。

5、如有国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保管专项管理规定的,一律遵照执行。

四、管理责任

1、分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分公司物流经理,大区经理、业务责任人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2、如有违反上述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造成税务处罚的,由物流经理、分公司经理及有关责任人(责任业务员)按60%、20%、20%比例赔偿税务罚款损失,并按公司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3、望分公司各相关人员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上述要求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管理,严禁通过银行虚转资金,为客户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公司保留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权。

篇四:《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南京正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2010发布

南京正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放号:

持有人:

编制:

审核:

批准: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范围

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到及发出的增值税发票(包含普通增值税发票)3.职责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实施。4、规定

4.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记帐联与发票联组成。4.2发票领购、保管

4.2.1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4.2.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部保险柜。4.2.3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4.2.4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

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4.2.5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4.2.6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4.2.7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4.2.8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4.2.9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3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4.4对于我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应核对以下内容:

4.4.1字迹清楚。4.4.2项目填写齐全。

4.4.3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4.4.4我公司开票信息内容无误。

4.4.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4.6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我公司有权拒收。

4.5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为自开票之日起90天,收到专用发票后,当月做请款处理的发票,于请款时将发票联抵扣联一并交财务部;当月不做请款处理的发票,应于本月25日前将发票联及抵扣联交财务部做发票认证及帐务处理。交接时要添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接单以做备查(交接单见附件)4.6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4.7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4.8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90天内认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经办人承担。

4.9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保存时限保存。

4.10对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篇五:《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防范税务风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财务部增值税发票的购买、开具、保管、红冲、作废以及丢失管理等要求和规定。

(三)责权人

1、财务部收银岗专人负责发票的购置、开具、审核、统计及发票税控系统的写卡、授权及维护等工作。

2、财务部会计岗专人负责发票领购簿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工作。

(四)发票的领购

1、领购发票时,由发票专管员(收银岗)向会计岗借出发票领购簿办理发票领购,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购买后至会计岗处还回发票领购簿并对购买的发票信息进行登记。

2、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经会计岗同意,并由会计岗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工作。

(五)发票使用的管理规定

1、增值税发票只能由发票专管员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财务会计岗领取,并办理登记手续。

2、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

发票的开具时间为产权交付时,不得提前或推迟。若客户确有需要提前开票的,必须由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开具,发票管理员应设立预开票审批台账。

3、增值税发票开具时,必须确保发票抬头与合同乙方一致。不得向个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审核无误后开具发票。

4、增值税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准确,在备注栏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5、发票开具后须由专人审核。

6、发票专管员应严格控制退票、废票,应每月向财务负责人报送废票、退票明细表。

7、开具无误的增值税发票后交付客户时,应要求客户签字签收。

(六)发票作废、红冲的管理规定

1、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因增值税普通票开具错误,在当月开具、联次齐全,可直接作废。作废发票必须保证联次完整性、一致性,并按顺序粘贴,且须在每联盖具作废章或剪掉税务印制章。

若普通发票开具错误已跨月,只须客户退回发票,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若对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已入账,须取得国税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增值税专用票开具错误,在当月开具、联次齐全,可直接作废。作废发票必须保证联次完整性、一致性,并按顺序粘贴,且须将作废发票印制章剪掉。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已跨月的,发票管理员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公司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发生退房或折让的在购买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公司,作为公司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公司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要装订成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发生退房或折让的,除按照国家税务局的相关通知外,发票管理员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增值税专票红冲时,须复印原蓝字发票的原凭证号,作为红冲发票及新开蓝字发票的附件;开票员开具红字发票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蓝字发票的发票号,新的蓝字发票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凭证号。

(七)发票保管、挂失、损毁的管理规定

1、增值税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保险柜。完全未使用的增值税票由发票专管员保管,且必须锁入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能遗失和损毁。若发生被盗和遗失应立即登报声明作废。

2、发票专管员定期编制增值税发票的购、领、存明细表,编制发票使用登记表。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退票、废票,应当于每月月末交给财务会计岗保存。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4、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5、发票若发生挂失、损毁情形的,发票专管员应于发现的第一时间向财务总监报告。

制订部门:财务部

2016年5月1日

篇六:《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很详细》

目的

规范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内容

一、增值税发票种类

1、增值税普通发票(两联次)2、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次)二、发票申购

1、财务部根据酒店的实际需要凭发票领购本、报税盘到税局领购发票;当月如发票数量超出限额,需填写《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再次购买。

2、发票领回后,由购票员把发票发给发票管理员,并把发票交由管理员登记保管。管理员提前盖好财务发票专用章,以备各部门领用。三、发票领用

1、财务部根据各使用部门的实际需要,核定领换发票数量和种类,发票管理员对领用发票作好登记。原则上普通发票按50张一个单元领出,专用发票按20张一个单元领出。

2、各部门领用回本部的发票需作登记,并按规定使用,不得遗失、撕毁。如有遗失、撕毁,将按普票1000元/张、专票2000元/张处罚当事人;部门负责人负相同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税局对酒店的处罚。专票由前厅大堂副理级以上员工登记领取。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1、打开“防伪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填开;

2、系统弹出发票确认窗口(核对种类、代码、号码)→点击确定(备好对应发票);

3、填写发票相关信息,带红色星号必须填写;(1)名称(发票抬头):直接输入;

(2)选“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选对应开票项目(住宿费、餐费、会议费);

(3)输入数量、单价→点击“价格”转换为含税价→保存;

(4)选择收款人、复核人→核对下你的价税合计,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注: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均不可为同一人;在开票时确认打印机处于空闲状态。

4、系统弹出发票确认窗口→如需继续开票则点击“确定”;五、增值税发票作废

属当月(系统即时作废)

1、打开“防伪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

系统弹出“已开发票查询”窗口;

2、选择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选中决定作废的发票号码,双击或

者点击“查看原票”,可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

3、核实后决定作废此发票,点击左上角“作废”,按提示作废即可。属跨月(开红字发票)

如该发票已抄税(即已跨月),则不能作废,必须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销。注意负数发票是一张新的发票。4、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

(1)打开“防伪开票软件”→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2)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左上角“负数”按钮;(3)按系统提示输入需红冲的正数发票代码和号码;5、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1)由营业点收银提交作废发票给财务审计跟进处理。

(2)打开“防伪开票软件”→【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红

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等待1-2小时或者1-2天审核通过后(这视乎税局审批速度);

(3)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审核下载】下载生成的xml格式文件,然

后通过【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点击“负数”→点击“导入开具”,导入该xml格式文件。

六、虚开的风险与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八>》第205条规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

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七、发票开具过程中的风险

1、技术性操作错误(可被税局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1万元以下罚款);2、项目不全、字迹不清、压红或错格;3、未盖发票专用章;

4、不开发票(责令改正,可被税局处1万元以下罚款);5、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6、发票内容不符。如餐费开成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7、受票单位不符(特别是增值专用发票);

8、务必要取得对方的一般纳税人资质(盖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付款单位、接受服务者所在单位、受票单位必须同一;(否则也有虚开

增值税发票风险:1万元以上税额,即可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0、重复开具增值税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

11、不按规定冲红发票(可被税局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八、发票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1、发票丢失、毁损,不及时报警、报告;(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2、专人、专柜保管;3、财务审计随时抽查;4、专人归档,责任到人;九、酒店收银点开票要求{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1、各营业点需设【发票开具记录台账】,但凡已开出发票,必须班班登记台账,在开具发票时,比对为同一比业务的,不再开具发票!谨防重复开具增值税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

2、开票金税盘、税率纳入收银交班范畴,必须做到班班交接,班班审核;3、日常消费可即时开具发票,以下情况除外:

会员储值卡、预售票券、预收定金时不开发票,待实际产生消费时再开票。

注:会员储值卡:充值金额可开票,赠送金额不得开票。

篇七:《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修改版)》

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各公司发票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流程,防范涉税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刑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主管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在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照其要求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增值税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不动产、提供或者接受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集团内各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增值税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国税局。集团内各公司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应当按照主管国税局的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国家根据税收征管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集团内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毁损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第四条、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小规模

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接按照流程进行办理。

第五条、集团内各公司,应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对满足条件的公司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手续,并将批复手续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条、本条例后续章节从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认证及缴销环节进行规定,集团内各公司财务部应严格遵守会计、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的领购

第七条、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盘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第八条、《发票领购薄》是增值税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薄。

第九条、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发票领购薄》,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1)、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薄申请书》。

2)、审核税务登记证(副本);

3)、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4)、审核纳税人单位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薄,并依法编写领购薄号码。

第十条、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发票种类、票面、数量限额,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薄中的相关内容。对办税人员的变更填报人员备案,对需要变更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薄,重新核发领购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

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薄。纳税人违反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发票的,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薄。

第十一条、专用发票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发售,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对原已开具专用发票进行验旧,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一、验旧

目前已经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手工验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用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倘若由于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发票自动验旧不成功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验旧手续,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下述验旧检查。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薄。

二、供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