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租用汽车的管理规定
详细内容
为切实加强租用汽车的管理,保障用车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凡因工作需要租用汽车,必须由用车部门向校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必须明确租车用途、租车时间及确定的驾驶人员等,经校办审核并报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租车手续,同时由租车部门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使用租用的汽车,必须由持有相应驾驶证的人员驾驶,驾驶者驾驶车辆,出现交通纠纷、事故、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租用单位负责处理。
3、对租用的汽车,未经批准不得私用,凡私用必须经用车单位领导批准,所有费用均由使用者负责支付;发生交通纠纷、事故及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使用者负责。
4、公款租用的汽车使用后,必须回学校停放,不得停放在私人家中,违者追究用车单位领导责任,其间造成车辆损坏或失窃的,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5、学校租用经营性车辆的,应当选择合法的车辆运输经营者,其车辆和从业人员应当符合行业有关规定,并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校租用汽车的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 做个活色生香的秘书
★ 医学论文题目的确定
★ 教你写入团申请书的规范格式
★ 应届毕业生求职信应注意的细节问题
★ 学生会会议纪律制定
377r.★ 入团申请书的写作格式
★ 对秘书的全方位了解
★ 入党申请书的写法格式
★ 秘书的直觉很重要
★ 机关公文写作基础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