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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第七章 配电箱

详细内容

一、设置原则

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照明配电和动力配电分设。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装设满足:

(1)、干燥、通风、常温;

(2)、无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液体等介质;

(3)、无外力撞击和强烈振动;

(4)、无液体浸溅;

(5)、无热源烘烤;

(6)、防雨、防尘;

(7)、周围空间应保证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和通道。

二、配电箱的选择:

配电箱采用规定的标准箱。

三、配电箱的安装:

配电箱固定在坚实、稳定的支架上,安装牢固,不得歪。导线进出口处加强绝缘,安装高度1.5m。

四、配电箱内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板,箱内的连接导线采用绝缘良好的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导电部分。

配电箱应在箱门上明晰标注其编号、名称、用并作回路标志。

送电时操作合闸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箱—开并箱。

停电时,分闸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所有配电箱门均应配锁,设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和监护。工作一小时,应将全部动力配电箱断电上锁。对开关箱操作须按规程执行。

检查时间:每天巡视,上下午各一次,维修周期一周。更换熔断器必须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