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抵消因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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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危险性抵消因子
尽管单元的固有危险性是由物质的危险性和工艺的危险性所决定的,但是工艺、设备、容器、建筑结构上的各种用于防范和减轻事故后果的各种设施,危险岗位上操纵职员的良好素质,严格的安全治理制度等,能够大大抵消单元内的现实危险性。
在本评价方法中,工艺、设备、容器和建筑结构抵消因子由23个指标组成评价指标集;安全治理状况由11类72个指标组成评价指标集;危险岗位操纵职员素质由4项指标组成评价指标集。
大量事故统计表明,工艺设备故障、人的误操纵和生产安全治理上的缺陷是引发事故发生的3大原因,因而对工艺设备危险进行有效监控,进步操纵职员基本素质,进步安全治理的有效性,能大大抑制事故的发生。但是大量的事故统计资料表明,上述3种因素在很多情况下并不相互独立,而是耦合在一起发生作用的,假如只控制其中一种或两种,是不可能完全杜尽事故发生的;甚至当上述3种因素都得到充分控制以后,只要有固有危险性存在,现实危险性不可能抵消至零,这是由于还有很少一部分事故是由上述3种原因以外的原因(自然灾难或其他单元事故牵连)引发的。因此,一种因素在控制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是与另外两种因素的受控程度密切相关的。每种因素都是在其他两种因素控制得越好时,发挥出来的控制效率越大。根据对火灾爆炸事故的统计资料,用条件概率方法和模糊数学隶属度算法,给出了各种控制因素的最大事故抵消率关联算法以及综合抵消因子的算法。
(八)危险性分级与危险控制程度分级
用A*==lg(B1*)作为危险源分级标准,式中B1*是以10万元为缩尺单位的单元固有危险性的评分值。定义:
一级重大危险源A*≥3.5;
二级重大危险源2.5≤A*<3.5;
三级重大危险源1.5≤A*<2.5;
四级重大危险源A*<1.5。
单元综合抵消因子的值愈小,说明单元现实危险性与单元固有危险性比值愈小,即单元内危险性的受控程度愈高。因此,可以用单元综合抵消因子值的大小说明该单元安全治理与控制的绩效。一般说来,单元的危险性级别愈高,要求的受控级别也应愈高。建议用下列标准作为单元危险性控制程度的分级依据:
***B2≤O.001;
B级O.001.C级0.01D级B2>O.1。
各级重大危险源应达到的受控标准是:一级危险源在***以上;二级危险源在B级以上;三级和四级危险源在C级以上。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
安全监视治理部分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视治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宏观监控与治理,终极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制度和监控手段。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的监控预警系统。应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原理和方法,结合自动检测与传感器技术、计算机仿真、计算机通讯等现代高新技术,对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严密监视那些可能使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态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变化趋势,及时给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控制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系统
1.宏观监控的主要思路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分级,并制定有关重大危险源监视治理法规的基础上,明确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于危险源的治理责任、治理要求(包括组织制度、报告制度、监控治理制度及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应急措施方案等),促使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分依占有关法规,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分级治理,针对不同级别的企业确定规范的现场监视方法,督促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建立监控机制,并督促隐患整改。建立健全新建、改建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和分级制度,使重大危险源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与技术中介组织配合,根据企业的行业、规模等具体情况,提供监控的治理及技术指导。在各地开展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以便各级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分及时了解、把握重大危险源状况,从而建立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分监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工作主要由区县一级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分进行。信息网络建成之后,市级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分可以通过网络了解一、二级危险源的情况和监察信息,有重点地进行现场监察;***监视治理部分可以通过网络对各城市的一级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