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性权力VS隐性权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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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一种稀缺资源,拥有权力就意味着可以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支配和控制,因此,权力也就成为很多人竞相追逐的对象。某个人对一种权力的拥有可以来自上级部门的正式的合法授予,也可以来自一些非制度性安排的,但又实际上存在的非正式权力,这也就是显性权力与隐性权力之别。正如现实中存在的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一样,一种权力被正式、合法的授予后,便往往会在其周围衍生出一些隐性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会对策略的执行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对之予以识别并进行有效约束。
一、两种权力的来源
在组织机构中的显性权力与隐性权力的性质不同,它们的来源途径也不同。显性权力的来源主要有法定的权力和来自上级部门的授权与分权三个方面,这也是组织中正式的、合法的、制度性的基础权力,这种权力在企事业单位中也就是常说的下级要服从上级,韦伯称之为合理合法权力;而隐性权力往往来自于机构中的非正式组织,例如由于个人的能力、知识、品德等在群体中所形成的威望,某人由于与权力高层所形成的某些特殊的关系而拥有的影响力等,这些影响力在制度上没有被承认,但却能左右决策与实施,因此也被普遍认为是权力的一种。
(一)显性权力的来源
显性权力是代表一定阶级集团的利益所在,其之所以能行之有效是因为其背后有法律体系的支持,在国家层面上有《宪法》,在企业层面上有《公司法》等,这些权力最初是体现在最具代表性的一小部分核心群体之上,这也就是集权。而最高管理者要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授权和分权是其重要的管理手段,著名的管理学家法约尔早就提出集权和分权是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