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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今年分数线

详细内容

篇一:《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2011-2013年)》

杭州南北朝画室十年专注美术高考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2011-2013年)2011年

一、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5分。

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0名。专业并列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7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2名。专业并列20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8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6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3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44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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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③其他省:录取18人,文化总分最低525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51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9名,并列29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08分。

2、山东省录取1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74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4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

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76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369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76名。并列76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1人,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

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2名,并列38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34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94名,并列29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3、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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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①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3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21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505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3分。

3、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60分。

4、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0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48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2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

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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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98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7名。

③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④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⑤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2、从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2人,专业名次录至560名。

②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并列219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03名。并列503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④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5名,专业名次录至184名。并列184名,文化分数

录至510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十二、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油画):

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3名。并列3名,文化分数录至443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53分。

2012年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3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中央美术学院今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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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名次录至13名。并列1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4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9名。并列209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9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1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95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中央美术学院今年分数线}.

文科:

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8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47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490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3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7名。并列37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86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4名,并列2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525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63分。

篇二:《2014年中央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2014年中央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中国画:按文化课排名:文化课相对成绩104.425分;按专业课排名:文化课484分。

书法专业:按专业课排名:文化课468分。

造型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排名:文化相对成绩108.436分;按专业课排名:文化课494分。

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排名:文化课相对成绩106.549分(文),111.169分(理);按专业课排名:文化课569分(文),516分(理)。

建筑学专业:按文化课排名:其他省(除北京):文化课相对成绩103.915分(文),102.281分(理)。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其他省(除北京)文化课476分。

以上专业要求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影像设计专业:第一志愿:①造型艺术专业469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454分。兼报志愿:①造型艺术专业466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485分。

信息设计专业:第一志愿:艺术设计专业(文)533分。兼报志愿:①艺术设计专业(文)442分。②造型艺术专业471分。

产品设计专业:第一志愿:①艺术设计专业(文)487分。②建筑学专业(文)427分。兼报志愿:①造型艺术专业460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438分。③建筑学专业(文)438分。

空间设计专业:第一志愿:建筑学专业(文)460分。兼报志愿:①造型艺术专业404分。②建筑学专业(文)461分。

家居产品设计专业:第一志愿:中国画专业465分;造型艺术专业443分;设计专业(文)579分;设计专业(理)430分;建筑学专业(文)474分。建筑学专业(理)511分。兼报志愿:中国画专业561分。造型艺术专业452分。设计专业(文)532分。设计专业(理)451分。建筑学专业(文)497分。建筑学专业(理)549分。以上专业均按专业排名,依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要求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美术学专业:其他省(除北京、山东),文化课相对成绩98.932分。(对单科无要求)

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2014年四川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尚未公布

2014年广州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广东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美术教育专业:文化课分数:350分。专业课:236分

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文化课分数:528分,单科外语:80分。专业课:200分。

其他各美术类专业:文化课分数:360分,单科外语:65分(专业课260分及以上,外语55分)。专业课:

235分。

2014年鲁迅美术学院校考成绩合格线

书法284.46国画231.9版画231.6水彩231.75油画238.95雕塑241.69

摄影239.4影视摄影233.8环艺273.46城规267.43服装267.15

染织267.56纤维266.82工业267.82美术学490文化传播与管理485

视觉传达255.92工艺美术253.44数字媒体253.6动画252.04

中日合作兼报647单报571.2

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外语单科65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外语单科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外语单科65分,语文单科90分,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2014年湖北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湖北省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综合分:287.4单科:英语60分,语文80分。

动画(中外联合办学):综合分:277

书法类:综合分:350.8单科:英语60分,语文80分。

美术理论类:文化分:415单科:英语65分,语文85分。

综合分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

书法、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2014年天津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中国画72.8油画73.3版画69.3雕塑71.5摄影68.4书法学72.2

综合绘画69.5视觉传达设计75.1工艺美术72.6环境设计75.4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73.3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71.8壁画69.5

产品设计74.2数字媒体艺术72.6动画71.5动画(移动媒体艺术)70.3

以上专业均要求单科英语:50分。

美术史论445艺术设计学476

以上专业均要求单科语文:100分,英语:90分。

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72

综合分折算方式: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2014年中国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中国画(1)69.0277中国画(2)72.1497书法学(书法与篆刻)71.0062

造型艺术类70.0574设计艺术类70.9364图像与媒体艺术类71.2923

建筑学类(4年制)71.2646录音艺术63.5969工业造型设计66.3692

染织与服装设计66.7682城市景观造型艺术66.7949平面设计68.3272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69.7908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67.9241多媒体与网页设计68.1138

以上专业综合分折算方式: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并要求单科成绩:语文85分,英语(中国画及书法学)75分,英语(其他)70分。

建筑学类(5年制)74.0436

以上专业综合分折算方式: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72.1333

以上专业综合分折算方式: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并要求单科成绩:语文100分,英语90分。

2014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设计学类: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6.86即予录取;其他专业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其他省(除北京、广东)不低于195.45即予录取。单科:语文90分,外语90分。

美术学类: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0.00,其他省(除广东)不低于562.5分即予录取。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学(史论):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其他省(除北京、重庆)不低于112.26(其中江苏省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要求达到A)即予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省入围线53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014年西安美术学院校考录取合格线

尚未公布

2、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考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本科:美术类统考:198

文化课成绩:艺术(文)320艺术(理)294

专科:美术类统考:172

文化课成绩:艺术(文)191艺术(理)179

2014年陕西省内院校(除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外)全部使用陕西省统考成绩录取!

篇三:《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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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考试合格分数线

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专业考试内地考生各专业总分合格线:造型艺术:总分252分(满分400分)

中国画:总分193分(满分300分)

艺术设计:总分273分(满分400分)

建筑学:总分180分(满分300分)

书法学:总分:130分(满分300分)

新疆定向:造型(壁画)总分260分(满分400分)

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专业考试港澳台考生各专业合格线:造型艺术:总分250分(满分400分)

中国画:总分220分(满分300分)

艺术设计:总分280分(满分400分)

建筑学:总分210分(满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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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中央美院2014录取分数线》

我院本科《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7月15日寄出

2014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42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39名。并列39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84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3名。并列1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68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8.43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166名。并列16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6.549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11.169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3名。并列14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69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66名。并列26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16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425分。

②其他省:录取2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915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236分。

②其他省:录取2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2.281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576分。②其他省: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32名,并列3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8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4.336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5.354分;

3、其他省录取57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932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2名,并列50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9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4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81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7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89名,并列489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6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66名。并列266名,其文化分数录至485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0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70名,并列37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33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7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70名,并列37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42分。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2名。并列50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71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60名,并列26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7分。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0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49名,并列149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7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9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95名。并列29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43名。并列143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98名,并列9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9人。

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9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49名。并列149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7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0名。并列50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4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98名,并列9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1分。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2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60名,并列6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65分;

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62名,并列462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43分;

③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30名,并列43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79分;④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70名,并列37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3名。专业名次录至98名,并列98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74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专业名次录至204名,并列20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11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