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对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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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世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这并不妨碍马克思作为一个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思想家的地位。本世纪30年代初期,由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出版,西方世界骤然刮起了一股重新解读马克思的旋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又面临了“马克思的第二次降世”;引人注目的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后,当以“胜利者”自居的西方意识形态宣称“马克思主义已经死亡”之际,面对新科技革命和全球化时代出现的新问题,西方世界掀起了一股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热潮。从世界范围看,马克思的思想近年来一直为那些试图寻求历史之谜的人们所关注,其价值也一直在被人们重新发现和认识。
西方社会这种“回归马克思”的热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热烈回应。西方思想界不同的视角和方法对当代马克思主义作了深入的解读,重点涉及如何应对后冷战时代和全球化时代提出的挑战,以及如何解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些研究为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积累了不少具有启示意义和创新意义的思想资料,并面临着新的发展态势和可能的重大的理论突破。
他们讨论的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改造问题
西方学者认为,马克思实际上先后提出过三个克服资本主义弊病的疗法。第一种疗法是众所周知的废除私有财产;第二种方案有着更为广泛的用途,这就是靠所谓的“渐进社会主义”逐步去蚕食私有制,即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10条改造性措施;第三种独特的疗法没有被马克思认可,但同样适合他的目的,即既不蚕食私人产权,也不废除私人财产本身,而是把资本所有制从极少数人扩大到许多人。美国哲学家莫迪默・阿德勒认为,马克思在《宣言》中暗示的一种有着广泛基础的个人所有制,会提供同样令人满意的所有制解决方案。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之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俄罗斯社会主义学者协会的尤里・普列特尼科夫认为,从这段话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第一,要区别剥削(资本)所有制和劳动(非剥削)所有制;第二,直接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是社会所有制本身,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产生的,必然导致“取消”私有制的社会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第三,个人所有制可以是分散私有制、消费者(个人)所有制和派生于社会所有制的生产所有制;第四,没有个人所有制,社会所有制也不能得到发展。确切地说,只有在新的基础上恢复个人所有制并在使集体活动、个人劳动活动首先是智力活动相互补充的基础上,才能为“自由个性”或“个人全面发展”的形成创造条件。
二、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形式和内容
西方学者中的大多数人已不再简单地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归结为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而称之为“社会所有制”,这显然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修正。按照他们的解释,所谓“社会所有制”也就是“混合所有制”,它有两层含义:一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为社会公有,但形式不是单一的国有制,而包括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合作所有等多种形式;二是除了公有制经济成分以外,还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主要是私有经济成分。在他们看来,单一的国有制不仅在经济上导致生产率低下,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在政治上导致官僚主义和专制独裁,而作为社会主义主要支柱的社会所有制将是一种混合经济,在这种经济体制下,私有的、合作的、公共的企业将相互竞争,直接的国家调节和控制将受到限制。
许多学者进一步提出了社会所有制形式是资本和利润“社会化”和“公有化”的新概念。美国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约翰・罗默认为,“不能把社会主义简单地定义为一种公有制体系,而应当把它定义为这样一种体制,这种体制保证积累起来的利润能按比例平等地分配。如果公有制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它便与社会主义相一致。”按照他们的看法,公有制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集体或个人对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或“拥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每个人对公共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是指人均对全部企业利润的享有权,其实质是资本的社会化或公有化。这种利润的公有化不同于人民资本主义,后者主张每个工人都持有股票,成为企业的股东,人人都享受作为股东的红利。而资本和利润的公有化,则指消除资本个人所有性质,使资本为社会公有,收入与资本完全分离,企业全体成员都平等地享有获得企业利润的权利。
加州大学哲学教授理查德・阿尔内森对此作了解释,他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的是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但此处的“公有制”并非通常所说的“拥有”(Own),作为社会公有制的一个成员,任何个人对公共企业的所有权只构成人均对全部企业的利润享有权。他说,“市场社会主义容许来自劳动市场的收入的不平等分配,但不允许来自个人资本所权的不平等分配。社会主义者声称,资本主义是不公正的,因为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是对工人的剥削。在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企业的利润是分配给公众的,而不是像私有制条件下那样分配给股东的。可以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为了少数人而剥削多数人,而在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为了多数人而剥削少数人。”
更有甚者,把资本的社会化或公有化提高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并且认为未来社会主义也将取决于资本社会化的程度。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在21世纪将有自己的未来,但这种未来将取决于把社会主义的逻辑本质理解成“生产资本的公有化”。
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
作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分析核心范畴的阶级概念,也已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关注。美国杜克大学历史学教授阿里夫・德里克对阶级范畴有着独特的理解。他认为,对于揭示隐蔽在日常行为背后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关系而言,阶级范畴的抽象性是至关重要的。这种重要性不是作为具体的社会实体,而是作为抽象的理性范畴体现出来,以某种方式使得对资本主义的理性批判成为可能,而其他与之竞争的概念则做不到。世界体系理论派的代表人物沃勒斯坦认为,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观念之所以有效,在于它有两个前提:其一,是所有的人都寻求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状况,并因此反对那些剥削他们或乘机利用他们的困难的人;其二,客观上处境相同的人,就倾向于采取类似方式行动,这样就必然为谈论阶级和集团反应提供了依据。
但是,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与其他诸如种族、民族、性别、阶层概念有着根本区别,具体表现为:第一诸如性别和族性一类的范畴,都有着极易辨认的社会对象,正是由于这种明显的社会具体性,便容易被吸收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力结构之中,而阶级则不是这样,作为一种抽象物,它的表现形式不是取决于任何极易识别的社会联系,而是取决于相当抽象的“阶级意识”观念,在日常生活中,这种阶级意识极易被淹没在那些更为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第二,在他们看来,阶级面临的问题在于它的简化论,即所有社会关系展现出的问题都可以归纳为阶级问题,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根本性问题。而正是这种简化论,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视野受到了它在资本主义所处环境的制约,受到了它本身关于资本主义抽象论述的制约。由于阶级的具体表现从来没有显现出一种纯粹的形式,而只是表现为一种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具体社会存在形式,因此不能脱离其他社会范畴来孤立地看待阶级,否则,不仅会带来分析上的误导,而且会妨碍日常的解放斗争。
另一方面,西方许多左翼人士也已经放弃了阶级斗争的立场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追求。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创造的新科技奇迹使它充满了生机,所以在这个体制所允许的社会条件下做些适当的调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西方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佩里・安德森宣称:“我们到了应该进行彻底反省的时候了”,要“重新设计形象,以作为对一个变化时代到来的反映”。他认为,当前唯一可以打破资本主义均衡状态的革命力量来自于科技进步,即生产力的进步。人类社会进行变革的动力将来自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新陈代谢。安德森从这种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认识出发,认为既然现在不是社会主义运动的高潮,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等待并且希望资本主义能创造出有利于变革的条件,换句话说,资本主义只能自己推动自己。
同安德森的观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法国的丹尼尔・辛格在《谁的千年?他们的,还是我们的?》一书中,充满了对“资本主义不可替代论”的批驳。他认为,资本主义并不是注定长久不衰的,等待资本主义的自我更新将永远找不到终结资本主义和重建人类社会的道路和答案。在他看来,“错误不在于我们的信仰,而在于我们的行动”,他高度地注意到历史的随机性以及发展出一种新社会的可能性,他说,“什么也不能阻止我们的眼光超越资本主义的历史地平线”,“我们要做的不是对压迫制度的细枝末节的修理改善,而是实实在在地将它的根挖掉”,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更高的参与热情、更积极的活动和更有力的武装斗争。
四、关于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它的要点就是“劳动创造价值”。劳动不仅仅生产商品,作为社会必需的、抽象的劳动,它还创造价值和社会关系。
直到最近,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似乎才意识到现实社会的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形成的挑战,例如:如何理解劳动价值的确定性与生产价格的不确定性的关系;劳动价值论如何深化对展现在收入分配中的阶级关系的变化的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环境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的社会经济环境已有很大的不同,这是国外学者提出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的根本依据。
他们认为,这一理论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有:1、如何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马克思说过,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马克思没有系统描述过哪些是生产价值的劳动,哪些不是生产价值的劳动;2、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在经济发达国家,服务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远远超过第一、二产业,这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有很大的不同,于是被马克思视为“微不足道”的服务业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就成了理论界争论的又一个焦点;3、物化劳动在价值创造和资本关系的生产中的作用。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在商品生产中,活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只转化价值。但是随着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单个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越来越少,而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产品总值越来越大,这其中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生产资料或物化劳动投入规模和结构的变化上,于是就产生了物化劳动在价值创造和资本关系的生产中的作用问题;4、科学技术与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科学技术在能够使单位产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前提下,不仅转移了价值,而且还作为劳动过程本身有条件地创造了价值。
总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能否充分解释和分析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价值形成和增殖过程,成了西方学者关注的热点。大多数学者认为,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尤其是马克思关于劳动二重性的理论仍然适用于当代经济的分析。尽管知识经济对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但与各种价值理论相比,劳动价值论仍然是最能够科学回答知识经济挑战的价值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