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孝道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功能变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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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村;孝道观念;养老保障
论文摘要:孝道是中国传统社会所形成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和社会基本行为规范。1949年以来,农村的孝道观念在遭遇了错位、缺位之后,开始逐步回归到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的本位。随着我国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而践行对农村老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保障的孝道,对于增进农村家庭亲子关系和谐,解决农村社会的老有所养问题,推动农村社会的整体和谐,也越发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孝”字最早见于商代卜辞“孝”,由“老”与“子”的上下结构会意字而成,意思是青年人扶着老年人,引伸为老少之间的代际和谐,这就是所谓的狭义上的孝,更具体的说,是指从衣、食、住、行、精神等方面照顾好父母。本文所述的孝道即是就此而论的。中国传统社会家国同构,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宗族血缘和政治生活,孝作为一切道德根本这一观念被统治集团所不断强化。梁漱溟先生曾言,中国文化就是孝的文化。孝道作为传统社会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和社会基本行为规范,构成一个人立身行事之根本。父慈子孝是维系家庭关系的主要伦理模式,孝体现的是个人基于对自身角色与责任的理解而主动服从的过程。笔者以为,我们国家现在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新孝道伦理,与传统孝道观念有着历史性的承继关系,两者的精髓是一致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赡养父母,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即“奉养”,二是让父母在精神上能够得到慰藉,即“诚敬”,两者缺一不可。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老龄社会的现实不容忽视。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预计到202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2.8亿,约占人口总数的20%,农村老人占全国老人的比重将高达75%.。有研究者指出,需要生活上照料的老人95%以上住在家庭,即使是比较富裕的农村老人人住养老院,他们仍离不开家庭,仍需要家庭成员的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这说明,很多老人不能接受在养老院终老天年的方式,他们选择的是在家庭度过自己的垂暮之年。在中国农村,几千年来都有着养儿防老的传统理念,并且通过家庭养老这种形式表现出来。可以想见,在很长的时间内,家庭养老仍将是大多数农村家庭主要的养老方式。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养老政策,但国家养老由于覆盖面低,补助力度较小,供养服务机构条件差等诸多原因也难以充分保障老有所养。因而,对1949年以来的农村孝道观念功能变迁进行学理性的深人研究,对于我们厘清农村家庭道德规范体系,推进农村社会老有所养问题的解决等,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孝道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功能错位(1949年一改革开放前)
孝在中国古代被政治化,成为统治阶级的权力话语。中国传统社会向近现代社会转型之后,尤其是到了辛亥革命和五四时期,孝道被怀疑、被批判,国人皆以为孝是吃人的礼教,构成了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精神基础,极具残酷性和虚伪性,极大地压抑和剥夺了子辈的独立人格和个性自由。在1919-1949年的三十年间,孝道不断受到冲击,但有学者认为,由于儒家文化几千年来的积淀,加之以家族为社会基础的社会结构没有发生大的变革,在广大的农村,民众对孝道仍有观念上的认同,在日常家庭生活中,仍然严格遵守孝行规范。
新中国成立后,马列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指导思想,儒学失去了“独尊”地位,渐次被改造和利用。政府对父权、族权、包办婚姻等等的批判,动摇了父母高高在上的形象与孝道的神圣性,大大削弱了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但是,由于孝道文化在农村有一定的历史积淀,以及20世纪50年代国家提倡建立社会主义新道德必须要敬养父母,在广大的农村,民众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弘扬传统孝道精神,人们的家庭生活依然遵循着传统孝道。
从1957年开始到1960年代中期,由于政治生活中“左”的错误对农村孝道的不良影响,以及所有制的改变对家庭关系产生的重大影响,青年人在家庭生活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他们对孝的践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错位现象。因为赡养老人要付出一定的精力与财力,一些青年人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不劳动,靠自己养活就是剥削自己,把赡养父母当成负担和累赘,甚至虐待和遗弃父母。
1966一1976年的十年文革期间,儒学被当作封建“四旧”批判,20世纪70年代又有“批林批孔”运动,儒学被全面否定。当时的农村普遍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突出以阶级斗争为纲,许多必要的家庭和社会道德规范基本上都被冲垮,许多正常的伦理关系几乎都被扭曲,农村的道德建设遭到了全面破坏。当时的社会主流文化鼓动青年人与父母划清界限,煽动儿子造老子的反,上台揭发、打骂被批斗的父母,十年浩劫让人们磨灭了“孝”,中断了孝文化的传递,以致于人们对孝道嚓若寒蝉,谈孝色变,孝道的合理性和继承性被完全否定。
二、孝道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功能缺位(改革开放后一1999年)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普遍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生活在农村社会的影响力逐渐超过了政治生活的影响力。在道德生活领域,典型的表现就是“国退民进”,农村的“市民社会”在无序中滋长。一些青年人不能自觉履行对父母的道德义务,不养不敬。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呈现出的两大变化,一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施使得集体保障模式的制度基础不复存在,过去由集体承担的保障功能转为由单个家庭来提供养老保障;二是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普遍推广,使农村家庭模式发生了现代性转变,核心家庭增多,家庭规模缩小,功能弱化,农村的孝道观念变化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从“养”的方面来看。经济利益原则渐次成为主导农民行为的标准,农村社会出现了家庭利益关系倒置现象,青年人多以自身利益为重,代际之间利益和情感分离,孝道伦理逐渐淡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青年人的经济地位发生了逆转,他们在家庭经济生活中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老人群体对家庭的经济贡献逐年下降,开始彻底被边缘化。青年农民逃避责任和义务,剥夺父母、不养父母、虐待父母的现象屡屡发生。有的青年农民为了履行养老义务,不得不在经济上给予父母帮助,而这些帮助对老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况且老人在接受帮助的同时,通常还要收到特殊的“礼物”―白眼。加之由于广大的农村缺乏全面化、制度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老人的赡养不得不依赖于家庭和子女。因为儿女供养父母,在任何时代都是一种公认的社会道德。再加上农民基本上都没有养老保险,一旦丧失了劳动能力,便被子女视为累赘,生活处境异常艰难。
二是从“敬”的方面来看。随着农村家庭模式的现代性变化,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变为青年夫妻之间亲亲我我的爱情和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婚后的青年一代越来越趋向于分家单过,年轻夫妻忙生产,忙挣钱,忙小家庭,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他们自己和后代身上。这种家庭生活方式给了年轻一代极大的自由和幸福,但却造成了老人晚年的孤苦和寂寥。我国老人特别是农村老人对亲情的渴望比对物质的追求更加热切,在家庭生活中,现代孝道所要求的对老人的“敬”这种精神慰藉功能很难实现。另外,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简单化、社会的日益老龄化,使得空巢老人激增,这些老人面临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的困境,他们更需要获得亲人的关心和社会的关怀。提供物质生活保障只是“养儿防老”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较为深刻的内涵是对家庭成员间基于血缘的亲情感的需要,亦即精神生活保障。
到了1990年代以后,由于儒家文化的影响力在农村进一步衰微,孝道观念更为淡漠,农村老人的生活处境更为艰难。美国学者莱因哈特・本迪克斯对此分析说,中国人在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过程中,出现了道德迷失现象,即原先行之有效的儒家伦理准则已经失范,而新的道德律令又未能完全建立起来。这种道德上的迷失对农村孝道观念产生了重大影响。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家庭养老在形式、方式、条件、背景等许多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家庭老龄人口比重不断增加,代际居住方式日渐分散,社会流动性日益增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在现代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孝道传统在中国农村一度出现了危机。农民在对本体生命价值的认识方面开始注重现在的自我价值是否实现,现在的自我生活是否得到满足,至于老人则置之不顾。加之青年一代由于过早外出打工,独立生活,缺少与父母的磨合,缺乏父辈传统的内化过程,他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已经与老人存在显著差异,日久就会滋生出对老人的不满情绪,不养老,不敬老,对老人使用多,关心少。有些有劳动能力的七八十岁老人还被迫下田劳动,而一旦丧失了劳动能力,就会被儿女视为包袱,遭遇冷漠与虐待。这不但带给老人巨大的精神折磨,而且败坏r整个农村社会的道德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