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的唯物辩证法是全人类的思想财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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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首创了唯物辩证法,不仅用这个方法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指明了人类的发展方向是人类的大同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而且为全人类提供了一个目前最先进的、最开放的和最与时俱进的思维科学、思想科学。因为唯物辩证法是宇宙间普遍存在的客观的统一规律,社会实践证明了任何事物的发展包括人脑的思维活动过程都受其支配,概莫能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其内含的经济学、心理学等等都是如此。因此马克思是世界公认的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和空前最伟大的思想家,世界上无论是他的信仰者还是非信仰者,或是他的反对者甚至是敌人,凡是某项事业成功者都不同程度地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了唯物辩证法,人类历史已经表明这个方法是人类的共同思想财富。
一.目前唯物辩证法与时俱进的发展水平.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学说,唯物辩证法认为宇宙是永远运动着的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统一整体,并不断地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着,宇宙间万物的联系和运动规律主要是,1.对立统一(一分为二)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4.物质力量定律、5.万物长形状定律及两极互相制约稳态定律、6.新事物诞生定律及创新定理(包括不断发现新的真理定理和不断发明新事物定理),以及能反映所有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范畴(含形式逻辑方法)。而一切正确的思想必然是这些规律的能动而真实的反映,所以这些规律就是思维的规律,就是思想的规律。
随着人类的进步,唯物辩证法则的真理性、开放性与中国悠久的朴素辩证思想以及中国革命和建设历史相结合,孕育出伟大的毛泽东哲学思想,这个哲学思想首次明确指出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和“差异就是矛盾”,并完成了社会矛盾的分类学。毛泽东又把自己睿智的目光投向了一般事物甚至自然科学,他有一句名言:“大拇指为一边,四个手指为另一边,一分为二才成其为事物。”这一句深入浅出的形象论断和他本人及其战友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人们的全部政治经济活动和理论探索,加上马克思逝世以来世界各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高度发展,不但每每证明唯物辩证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而且为后人继续寻找新的真理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
(一).矛盾概念的科学推广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内部必然具有互相排斥的或者具有互相排斥倾向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就叫做矛盾。矛盾双方的又对立又统一推动着事物的发展。矛盾运动中由于矛盾双方在矛盾体中所占据的地位的不同,矛盾的总体必然表现出两重性的性质。辩证法科学地考察到一切互相联系的事物必然发生互相作用。按照两重性原理,“互相作用”这一事物也应当具有两重性:既有促进作用,又有排斥或排斥倾向的作用。而后一种作用恰恰被称为矛盾的作用。这样就可以科学地认为,互相作用必然内涵矛盾。于是我们把“矛盾”的定义扩展为:“矛盾是事物间的互相作用”。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外之分是相对的。两个相联系的事物,可以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那么它们之间的互相作用就可以看作内部矛盾。另一方面对两个相联系的事物,可以看作它们的外部实现了联系,那么互相作用就是外部矛盾。就是说事物的内外之分,和观察的角度有关,是相对的。
社会实践表明有许多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联系极其紧密的,它们矛盾的双方处于互相长期制约的发展阶段,没有特殊的方法是不易分开的,就是说常态下,它们的外部表现是一个事物,而并非两个事物。但是根据辩证法原理,条件成熟,它们必然走向“一分为二”,不一定是分裂,但却鲜明地表现了其双方的互相作用性就是矛盾。
“互相作用就是矛盾”这一科学结论是人类社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当然被一切社会实践不断普遍地验证着其正确性与科学性。
(二)具体的现实的矛盾着的事物的科学分类
科学史证明,对所研究对象进行科学分类,有很大理论与实际意义。“辩证法”科学亦不例外。有人曾经按范围把“矛盾”分为“普遍矛盾”和“特殊矛盾”;按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否“贯彻始终”,分为基本(根本)和非基本(非根本)矛盾;对于许多矛盾组成的复杂事务,按某对矛盾在该事物发展过程中是否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把各对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并由此决定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按矛盾双方的某一方在事物发展的一定阶段,是否处于支配地位,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并由此决定矛盾总体的性质等等。而且辩证法认为,各分类的两个类别之间,有“斗争性”,一定条件下,具有“同一性”包括“共居性”与“相互转化性”。
我们还曾经把矛盾分为对抗性与非对抗性两大类,为人们处理社会矛盾提供了很好的方法。什么是对抗性?就是有些矛盾的双方发展到一定阶段,到了最后采取外部冲突形式去解决旧矛盾,产生新事物的现象。与此相反,就是非对抗性。在社会矛盾中,对于对抗性通常采用“革命”或“专政”的方法;对于非对抗性则采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这极为有效!
但是,对于非社会矛盾,怎样处理呢?有什么原则呢?作为辩证法哲学,不仅要能解决“社会矛盾”,而且要能解决大量的“非社会矛盾”。历史上亿万实践家们,尤其是唯物辩证法的经典理论家们,用自己的社会实践和理论分析,作出了处理各类矛盾的典范。我们有义务把他们的经验总结出来,推进辩证法的发展。
社会实践表明,按“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形式不同,客观存在着下列两类现实的和具体的矛盾着的事物:第一类:“互不相容性”的矛盾;第二类:“互相制约性”的矛盾。
以上两类之间、各类内部矛盾着的双方之间,又对立又统一的矛盾运动推动着各个事物的发展和宇宙的发展。能够推动其他事物的发展,就证明各类矛盾的运动会产生物质力量。
(三)两种性质的物质力量
互不相容性的矛盾运动中,斗争形式是一方要压倒另一方,另一方可能在双方斗争中成长起来战胜这一方,无论谁战胜谁,都会产生一种物质力量与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一方具有相同性质――相反相成的物质力量。这是互不相容性矛盾的本质属性;
互相制约性的矛盾运动双方通过互相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取得统一、协调、结合时,会产生与矛盾双方相同性质的倍增的物质力量――建设作用――相辅相成的物质力量――互补的物质力量。这是互相制约性的矛盾的本质属性。
互相制约类矛盾的双方如果发生取消“共居性”的分离、分裂(即丧失了相互作用)或一方压倒另一方,通常会对双方组成的统一体产生破坏力――两败俱伤。这种破坏力必然是一种相反相成的物质力量。
注意,以上两类形式矛盾运动之间又有同一性,即以上两类矛盾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会处于统一体中,具备“共居性”,由此发生了二者绝对的斗争性(或互相作用性)。而且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这种斗争(作用)二者会发生渗透、统一和平衡或者相互转化――即双方各自向着对方的原地位或性质转化了去,从而会产生相应的物质力量。
实际上,在人脑的指挥下,大拇指和四个手指的协调和统一会产生握力――人所共知的物质力量的一种形式――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宇宙依据自身固有的对立统一规律运动必然产生的、目前最高级的结果之一。
马克思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这正是理论和群众这一对矛盾辩证统一――历史的动态的统一所形成的。无独有偶,毛泽东也论说:“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自己的思想”和“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就是一对互相制约性的矛盾,二者的辩证统一产生了物质力量促成了工作的胜利,破坏这种统一就会产生破坏力造成失败。
人们都有经验,动物个体倘有一只眼睛有疾,不仅不能正确视物和估距,而且会伤及另一目,正是双目这一对互相制约的矛盾体二者分离导致破坏力的一种表现。
每个人脑记忆体中概念和形象之间的矛盾,以及思维活动中所有矛盾着的概念包括上述两类全部概念间也属于这类斗争形式。各类概念在人脑中成对出现并又同一又制约,以及这种同一与现实世界的矛盾的同一的严重矛盾正是人类创造性的源泉。而在一个人对外界发生形而上学的认识时,正是其脑中各概念不该发生某一方挤出另一方之际,忘记另一方,忽视另一方,引发工作的挫折,这正是又一种破坏力的表现。
互相制约性的矛盾中,往往其中一方是基础,另一方则是主导(对偶性的很少,双目是然)例子不胜枚举。
互不相容性的矛盾类型更是浩如烟海。战争的敌对双方之间、阶级斗争的双方之间、棋类的博弈,对抗性竞技体育比赛的双方之间、人体的白血球和侵入的病菌之间、生产同类产品的商家之间为了抢占全市场的斗争、力学中物体的推力和阻力之间、化学中的置换反应都属于这一类。人体种“牛痘”引入少量低病毒挑战白血球等人体自卫系统,白血球等自卫系统则对这少量“天花病毒”战而胜之以产生对大量强病毒的免疫抗体。这正是利用一种相反相成物质力量的典型表现,而且这种力量往往在矛盾双方转化(同一性的一种方式)后显现。
这类矛盾运动的强烈性和其中一方战胜另一方时产生的的物质力量的巨大能量,给人们造成了极为深刻的烙印(尤其是残酷的阶级斗争),所以辩证法哲学首先在这些领域被发现和证实,因而也容易造成了对辩证法的误解――似乎唯物辩证法只适用于阶级斗争和政治――这是片面的。由于无论哪一类矛盾其斗争性都是绝对的,时刻发生和贯穿始终的,而同一性包括统一、渗透、平衡、结合、和相互转化性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动态的、历史的、暂时性的、阶段性的,再加上战争和阶级斗争的残酷性,使不少人误解辩证法的哲学里的斗争性与政治上的斗争性是一致的,有人甚至错误地把辩证法的斗争性与残酷斗争划等号。这是一桩历史冤案,应当正名,应当实事求是地恢复唯物辩证法里所述“斗争性”就是“互相作用性”的概念的固有本质和本来面貌。
辩证法哲学里的斗争性主要是指矛盾双方的互相作用。
在互不相容性的矛盾里则主要表现为严重的对立、强烈的势不两立,必欲压倒对方,甚至必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有些到一定阶段会发生激烈的对抗,这类矛盾发生对抗的几率较大;
而在互相制约性的矛盾里,其“斗争性”若用“互相作用性”这个概念代替,可能更容易理解。然而双方的互相作用大多采取牵制、制约、拖拉、阻碍、妨碍、排斥、争时空、争资源的形式,有时其中一方发展缓慢一些都会形成瓶颈机制制约对方的发展,而这种互相作用与前一类矛盾的斗争性一样都是绝对的,同一性也是相对的,动态的、暂时性的。
再说两类矛盾之间也有斗争性,又有一定条件下的同一性,发生性质的转化是常有的事。所以辩证法作为一个完整的学说来讲,对两类矛盾内部都用“斗争性”这一概念对于指导人们的思维活动利多弊少,能够使人们牢记,各类矛盾体的内部双方的同一主要靠是斗争(互相作用)实现的。但须清醒地认识,不但两类矛盾的自身双方之间的同一性、渗透性都是有条件的,而且两类矛盾的自身内部的斗争性虽然都是绝对的,但又是不同形式的。这就是“不同质的矛盾应当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的理论基础。
互相制约类矛盾发生的对抗几率较小,而且其中有一部分(不是全部)往往形成事物发展过程中贯穿始终和渗透各方的基本矛盾。这有极大的科学意义,因为正是基本矛盾具有对于事物发展基本规律的规定性。辩证法的某些表述:“一分为二”、“差异就是矛盾”、“两重性”等等都主要可以作为认识事物的钥匙和向导,而“基本矛盾”则是各个事物的本质表现。
二.基本矛盾,.发现真理的公式与思想路线
什么是基本矛盾?
基本矛盾有三层意义:其一是说,事物发展的全部过程中,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支配、规定或严重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其二是说,这一对或几对矛盾存在于该事物发展过程的各个方面(即在空间上,普及该事物的各方);其三是说,这一对或几对矛盾自始自终存在于该事物发展过程中(即在时间上,贯穿该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显然基本矛盾就规定事物的本质属性,因为它对所研究对象有举足轻重的支配作用,又有遍布性和贯穿性。谁发现了某事物的基本矛盾,并对矛盾的联结及各方特性有深入的研究与把握,就能揭示该事物的发展规律和走向。
比如人类对真理的探求过程就是社会实践和辨证思考的矛盾运动(互相制约性),当然还有辩证唯物主义同唯心论以及形而上学之间的互不相容性的矛盾斗争;一个人的学习过程就是记忆力(基础)和理解力(主导)之间的互相制约性的矛盾运动;数学研究中“形”与“数”的矛盾运动;化学中“化合”与“分解”的矛盾运动;计算机科学里的硬件和软件之间的矛盾运动;硬件里内存和中央处理器之间的矛盾运动;软件里信息反馈和运算模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文学艺术创作中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的矛盾运动;戏剧表演艺术里故事情节曲折性与演员个人演技之间的矛盾运动;诗歌里形象和韵律之间、主题思想和语言、结构之间的矛盾运动;思想文化工作中的普及与提高;研究学术的环节与步骤;天文学里宇宙天体的爆炸和收缩;生物界(包括自然人)雌雄之间的矛盾运动;人类的动物性和社会性之间的矛盾运动。人类社会里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人类私有制社会里的阶级斗争;企业里管理者与生产者之间;干部选拔中的群众选举和上级审批之间;军队里长官和士兵之间;战争中消灭敌人和保护自己之间的矛盾;管理学中民主与集中、按章治理和教育引导之间的矛盾运动;商品销售学中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之间;宏观经济学中财富的创造与流转之间的矛盾;经济学里资源的有限性与人们欲望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经济学中商家掌握大量商品信息和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贫乏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中国共产党的为人民服务事业中的为人民“做好事”与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之间的矛盾运动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有关事物的基本矛盾。这些矛盾中,往往其中一方是基础,另一方则是主导(对偶性的很少,双目是然)。
从中可以看到它们对所涉及的对象,在空间上渗透各方与在时间上贯穿始终的特性,如果对上述那些事物有所了解,必定感觉基本矛盾的强力支配作用。也可以看到其中少数是互不相容性的,而多数是互相制约性的,正因为如此,这类矛盾运动常常在一个阶段内不十分尖锐,有时会发生熟视无睹或视而不见现象。这是认识真理的绊脚石之一,真理探索者必须敏锐地地发现它、搬掉它。然而基本矛盾的决定性作用,必然逼使每个唯物主义者必须自觉拿起辩证法的工具尽快找到基本矛盾并把握它,否则你绝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现今许多人都知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唯物主义真理。然而一旦有人离开辩证法,不适当地扩大其外延,片面地把这一相对真理提升为绝对真理,顽固地以为单靠它就能指导自己的一切行动不断获得新的真理,就大错特错了。尽管他实际上在不自觉的思考中已经用行动证明不能单靠它来探求新的真理,但因为不能自觉继承前人优秀的思考成果――唯物辩证法,就使自己长期堕于盲人瞎马的可叹境地,处事的片面性、表面性、主观性、静止性和因而造成的乱子是屡见不鲜的,若事后再当诸葛亮总算能亡羊补牢,但毕竟有些悔之晚矣。可悲的是有些人甚至致死不明个中奥妙,再办其他事时,又会故伎重演,就像蛮荒时代的猿人永远事事摸着石头过河一样。
真理必然来源于实践,但单靠实践绝对不能求得真理,还必须思考,必须在实践中思考、在实践后思考;必须按世界的本来面目思考,否则,依然不能实事求是。世界的本来面目就是唯物辩证法所描述、而又深刻揭示其规律的面貌。因此唯有接过马克思擎起的辩证法武器,架起认识真理的桥梁,实施辩证思考。按照发现真理公式:社会实践基础与辩证思考的有机结合的指引找到事物内部的“是”。这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才是科学地落实“实事求是”。
其实那个“实践验真理”的论断内涵本身界定是非常清晰的,它只解决真理的“检验”问题,并未明确触及真理的“发现”问题。某些人把那个真理僵化,忘了辩证法,就不自觉地偷换了其中的概念,潜意识里错误地用“发现”代替了原来固有的“检验”,单单只提“实践验真”,不提“发现真理”,使之走向了真理的反面。难道我们只配永远跟在别人后面,拾起他们发现的真理,用实践来检验吗?不!“检验”他人“发现”的真理固然十分必要、不可或缺,但更重要的是自己要不断“发现”新的真理才能前进。所有那些单单依靠以往的真理工作的人屡屡摔跟头不是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简单原理吗?
鲁班同时代的人被锯齿草划伤皮肤是常事,但只有鲁班经过辩证思考(尽管不自觉),把齿的形状与草一分为二,而与铁条相结合,实现“合二而一”,实现统一,发明了“锯”。
对于“商品”这个随着资本主义兴起而强化的事物,千百万人熟视无睹,唯有马克思使用辩证法剖析了其内含的价值和价格的矛盾运动,奠定理论基础,撰写了宏篇巨著“资本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走向。
历史已证明,社会实践加上辨证思考的又对立又统一、循环往复、一步比一步深入、一步比一步高级的运动就是不断发现新的真理的公式。简单说,社会实践与辩证思考有机结合,才能不断地发现新的真理!这是人类先进分子对待真理的正确而又完备的态度。
“辩证思考”,就是详细观察对象的全部发展过程,通过比较、联系和逻辑推理,认识各个事物的特性,归纳出共性,分析各种矛盾,抓住基本矛盾,寻找与把握物质力量。使用这个方法当然要必须站在巨人(即前人和人民大众)的肩上,坚持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扬弃原则对待历史的实践和理论。这个方法当然是从对现象的等大量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实行科学的抽象,抓住共性,造成概念系统开始。但是抓住基本矛盾则是辩证思考的核心。古往今来,世界上一切真理的发现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抓住了事物发展过程里的基本矛盾的缘故。须知辩证法活的灵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揭示事物的各种矛盾。
对于系统性的大事物,不同的局部有不同的基本矛盾。如人类个体行走的基本矛盾当然时左右腿;而这一个体取用大物件时,基本矛盾是左右手;取用小物件时,基本矛盾则是拇指与四个手指。
对一桩事物观察的角度不同会找到不同的基本矛盾。比如探求真理,是社会实践与辩证思考的矛盾运动,但在涉及内容时必须时时注意用唯物主义克服唯心主义,用辩证法战胜形而上学。又如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说,基本矛盾是上层建筑与及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而把目光对准经济基础时,就会发现其中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是基本矛盾,而这种基本矛盾在人类私有制社会里的集中反映――阶级矛盾就是基本矛盾;因此实践要求人们尽可能从不同角度全面地非片面地把所有基本矛盾统统揭示出来,才能真正把握住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人类的先进分子要带领社会前进,尤其必须明确这一点。
由于事物发展的广泛性,基本矛盾往往不止一对,而且通常一个事物决不会只有基本矛盾,基本矛盾之外还存在着其他非基本矛盾。而且一定条件下,二者会发生相互转化。明智的辩证唯物主义者都会既不忘记发掘这些矛盾的斗争规律,而且通晓二者的互相关系,巧妙地处理这些非基本矛盾以适应基本矛盾的发展的需要。毛泽东的军事著作都是从保护自己和消灭敌人这一基本矛盾而阐发开去的,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其方法可供借鉴。
极端重要的是,基本矛盾往往以主要矛盾的形式表现出来。主要矛盾的总合就是基本矛盾。但不同的主要矛盾决定了事物发展阶段性,事物发展过程的任意一个阶段只可能有一个主要矛盾,不同的阶段必具有不同的主要矛盾。而基本矛盾则是事物发展全过程的本质属性,基本矛盾解决了,旧过程完结了,将有新过程及其包含的新的基本矛盾来取代。这在自然科学领域里是处处皆有的。比如生物个体的新陈代谢。在社会领域里,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但在私有制和公有制这两个不同阶段,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主要矛盾是有原则区别的,私有制阶段,主要基本矛盾――阶级斗争是主要的互不相容性的,而在公有制阶段,主要基本矛盾是各种管理干部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它基本属于互相制约性的。
有些人由于历史上哲学的不完备引起的惨痛教训,不敢承认后者或羞羞答答默认后者,导致不敢真实地放手让全体人民通过一定的民主的合法程序选择、监督和教育各种管理干部,同样也忘记或放弃督促先进的管理干部理直气壮地组织人民和教育人民、带领人民自治,摒弃旧社会带来的恶习,不能有效地防止流氓无产者或那些具有原始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刁民对社会的严重破坏作用。使干群两方面不能真正团结起来形成合力,造成的各种挫折不计其数。
极为严重的是,封建主义思想曲解党的领导和共产党执政理念,导致的机制缺陷使人民丧失事前监督管理干部的权力;不少管理干部逃避人民的全程有效监督,利用手中权力制定法规巧妙地、合法地挤占群众利益、为己谋私利,更有甚者,有人因此从追求人类进步的先进分子蜕化为封建主义的代理人(贪污分子为主体)而遭到人民的唾弃。这是封建主义遗毒瘤――贪污腐败和刑犯增多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我们假如看不到这一点;也不懂得,“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对干部选用有否决权,使人民享有公有资源所生利益的分配权,这是建立在为人民做好事基础上的最高级形式的为人民服务”,那末必然首先在理论上出现了无可估量的严重缺陷,而在实践上若不能保证兑现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决定干部的选择和提拔的权力,又不能指示大批共产党员以先进思想去组织人民和教育人民。即便我们为人民作了无穷好事,经济生活也全面提高了,但某些官员合法但不合理地(量大而群众无奈,危害可能更大)或非法地谋私利却冲淡了一切,因此人民感觉不到当家作主的真实性。我们将可能像某些曾经的社会主义国家那样,脱离人民群众,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共产党人,千万要警惕呀!
社会实践的严酷现实,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无情作用,使人们不能不回过头来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指导作用。非常自然地发现,唯物辩证法依然是经得起实践考验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但曾曲解了辩证法里的“斗争”概念,以致拒绝或不敢大张旗鼓地用它来指导自己的行动,甚至某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学子只把它作为应付政治考试的八股文教条,这真是先进人类的悲哀。可悲在于,他们不懂得,唯物辩证法的强大生命力不仅在于可解释一切,而且更重要的是可揭示一切基本矛盾,不断发现新的真理,成为我们工作的向导。
因此,全面、系统地恢复唯物辩证法整个体系的革命性并对被曲解的“斗争性”正名,是共产党人的天职。如上所诉,用辩证法研究辩证法,再进一步科学地划分两类矛盾,揭示与把握物质力量定律,不仅明确了发现真理的公式,而且进一步明确了它对所有科学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思维科学的指导意义,社会和科学的发展反过来又都不断地丰富着它,给它以新的养料。这一过程也正是它和其他科学之间的制约性矛盾运动过程,这一过程进一步说明了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开放性和与时俱进性,更雄辩地说明了与时俱进的活的灵魂就是否定之否定!
类似过程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有普遍表现。随着物理学的发展,人们发现牛顿力学的三大定律是在错误地认为空间脱离物质和时间脱离物质运动的情况下建立的,并且不适用于高速到可与光速相近的运动的物体。为了解决这些矛盾,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别的物理学家试验和理论基础之上,从牛顿力学的两重性入手,抓住物理学中空间和物质、时间和物质运动、质量和速度等等的基本矛盾经过严密地思考,否定了绝对时空概念和绝对静止坐标系,从物理学角度证明了宇宙万物的永远运动相对性,建立了划时代的狭义相对论,不仅肯定了牛顿力学在一般时空概念下低速运动状态下的相对真理性,而且建立了相对时空以及速度可同光速相比拟状态下的相对力学原理。这和马克思“从黑格尔及费尔巴哈各自理论的两重性入手,紧紧抓住理论和实践这一对认识过程里的基本矛盾,创立辩证唯物主义”的过程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马克思和爱因斯坦在发现真理上的共性就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运用比较和逻辑推理手段,从以往理论与实践的两重性切入,认识特殊性,归纳出共性,揭示和分析对象的各类矛盾,进而抓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矛盾,寻找物质力量,建立新的继往开来的理论体系。”这是一条科学的思想路线。一切追求真理的有识之士必然继续沿着这条路线开拓更加光明的未来。
三.新事物诞生定律与不断创新定理
人类能够不断发现新的真理,不断发明新事物,是只有人类这种生物所具有的独特的功能。众所周知发现与发明首先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运动。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这种意识形态的运动必然反映了宇宙间其固有的客观的新事物诞生定律。就是说由于宇宙间原本一直固有地、普遍地存在着新生事物的诞生定律,人类才能或迟或早地把这种定律反映在自己的意识形态里,实现人类不断创新的特殊功能,这是一种宇宙间所有物质运动的高级发展。
那么宇宙间新事物的诞生定律是怎样的呢?其实这是人类熟视无睹的。由于已经证明了实体物质的不灭定律,因此所谓新事物不过是矛盾结构的变化所造就的。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一切事物都是最简单、最基础、最普遍、最深刻和最一般的结构都是两两成对的矛盾结构。那么新事物的诞生就是,旧的矛盾结构消亡了,转化为新的矛盾结构。因此宇宙间新事物诞生定律就是,原来矛盾结构“一分为二”地分解了或是“合二而一”地重组了,或二者兼有之,而产生新的矛盾结构,诞生了新事物。。
因此人类的创新定理作为宇宙间客观规律的必然反映,就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不断发现新事物定理:社会实践与辩证思考有机结合,对有关事物一分为二发现新的矛盾,形成发现新的真理的前奏。这对应宇宙间事物的“一分为二”地分解诞生新事物定律。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分析了资产阶级国家的职能后,发现除了镇压工人运动外,还可能实现调节劳资矛盾的功能。显然这二者是一对互相制约性的基本矛盾的反映。因而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著名的社会保障经济学,主张政府承担社会工程,吸纳失业工人。并且主张政府应当以税收资金解决部分困难群体的生活和全民的医疗保障。这个主张引起了列宁的极端重视,无比警惕地指责凯恩斯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死敌。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共运风起云涌的压力下,凯恩斯主义与民主资产阶级相结合,使世界资本主义缓和了阶级矛盾,对工人阶级作了某些让步,资本主义似乎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中兴。应验了列宁的愤怒。尽管这是世界共运人士所不愿看到的,但是凯恩斯不太自觉地“一分为二”的思想提出的经济理论毕竟是有一定的成功。这个事例说明在社会实践基础上,辩证思考发现真理的有效性与科学性。
虽然金融危机的爆发说明了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但是凯恩斯的阶段性胜利应当是发人深省的。尤其当今世界各国都在仿效走调解各种矛盾的道路,可见社会实践与辩证思考相结合的极端科学性。
二是不断发明新工具定理:社会实践与辩证思考有机结合,一分为二分析有关事物(至少是两件事物)的优缺点,根据主体的目的,尝试实现优势互补,缺陷共裁,就形成新的工具(包括实体的与意识形态的或称作虚拟的)发明的前奏。这对应于宇宙的“合二而一”诞生新事物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