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业集中趋势的经济学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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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所有权集中的趋势成为传媒行业的重要现象之一。本文用经济学市场分析方法,通过传媒业内九个部门及整个行业的垄断指数(CR4,CR8)来分析并测量其集中程度,并在CR4和CR8数据的基础上得出结论:传媒业的七个部门呈现出明显的寡头市场特征,整个行业市场正加速走向寡头市场。本文分析了推动传媒集中趋势的两个层面的四个原因。在外部层面,以1996年电信为代表的传媒管理政策管理放松、传媒技术的革命性变化所导致的资源结构和竞争格局的改变、良好的宏观经济和充足的资本市场等三个主要因素直接推动了传媒集中趋势。在内部层面,传媒巨头为取得“多样性经济”以战略竞争优势而纷纷进行扩张是导致集中趋势的最主要内因。
[关键词]垄断指数;寡头;1996年电信法;放松管制;技术革命;宏观经济;多样性经济
Abstract: Concentration trend has dominated the picture of media ownership since 1990’s. Concentration within and across 9 sectors of the industry has increased which can be seen and measured by the CR4 ratio and CR8 ratio. The theory of identifying different type of markets is introduced along with the data that show that the market structures of 7 sectors are characterized by oligopoly while the industry as a whole was moving fast toward oligopoly market. The driving-forces behind the picture can be traced to 4 sources at 2 levels. At the external level, 3 factors contribute to the trend: the deregulation of media ownership, the fast changing technology and the macro-economic and capital market environment. At the internal level, the force es from the need to gain the advantage of the economies of multiformity and strategic status in petition among giant conglomerates.
Key words: Monopoly Ratio, Oligopoly, 1996 Telemunication Act Deregulation,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Economies of Mulitformity ,
20世纪90年代,全国传媒业的主战场――美国进入了第五次兼并浪潮,几乎所有的大传媒公司都卷入其中:维亚康姆收购派拉蒙,迪斯尼190亿买下Capital City/ ABC,西屋电器并购CBS。至90年中后期,股市上网络泡沫膨胀,资本市场热炒传媒概念,尤其1996年电信法出台后,购并潮达到了最高峰,巨额交易此起彼伏, AT&T斥资540亿收购Mediaone, 维亚康姆380亿购并CBS, 美国在线1620亿美元购并时代华纳。这场持续了10余年的购并浪潮的直接后果都是传媒业所有权结构的变化,传媒业内各部门以及整个行业的所有权集中趋势都日益明显。对于这一令人瞩目的现象,本文试从以下问题入手对问题进行分析:
1. 传媒业的集中程度如何?
2. 传媒业的市场结构如何?
3. 导致传媒业集中的原因是什么?
传媒业集中度测量及市场结构分析
研究方法:集中度是行业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指标,其衡量通常借助垄断指数。经济学上有三种主要的垄断指数:第一种为4企业集中比率――CR4指数,即某一市场前4家最大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第二种8企业集中比率――CR8,其含义与CR4相似。第三种为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指数),指某一行业市场中每个企业市场份额的平方之和。该指数不仅能反映某一市场中大企业的市场份额,而且能反映大企业之外的市场结构,因此,能更准确地反映大企业对市场的影响程度。虽然相对于CR4,CR8,HHI指数在衡量行业集中度时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但由于数据所限,本文仍采用CR4和CR8来描述市场集中度。一般认为,CR4指数超过50%,CR8指数超过75%,该行业被视为高度集中的行业。由于传媒业涵盖了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有线电视、图书、电影、音乐等多个部门,为了更准确而细致地描述整个传媒市场的集中程度,本文不仅关注行业内各主要部门市场集中程度,同时关注跨部门,即整个传媒市场的集中程度。
关于市场结构,经济学上共分四种不同的市场结构,完全竞争(petition)、垄断竞争(Monopolistic petition)、寡头(Oligopoly)和垄断(Monopoly)。其特征分别是:完全竞争市场上有许多买者和卖者;各个厂商提供同质商品;企业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垄断竞争市场有许多买者和许多卖者,但各个厂商提供的商品为非同质产品;寡头垄断市场(Oligopoly)是由几个厂商所控制的市场上某一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绝大部分,行业中只有少数几家大厂商,它们的供给量均占有市场的较大份额;垄断市场上只有一个厂商,其产品没有相类似的替代品。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来自美国VSS公司发布的传媒行业报告。该公司为美国一家主要的从事传媒购并业务的投资银行及顾问公司,自1982年以来,该公司收集并分析传媒业的市场数据,并每年发布一次传媒业报告,该报告是行业内投资者、研究人员、金融分析人士数据的主要来源之一。需要说明的是,该报告所涉及的数据仅限于上市公司,鉴于传媒业的规模较大公司绝大多数都是上市公司,只有少数小传媒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所以其数据具有很高参考价值。
表1:传媒业9部门1990-1999年CR4指数 部门CR4 (1990) CR4(1995)CR4(1999)变化
(1990-1999)或者 (1995-1999) 电视网0.850.870.84-0.01电视台0.570.320.31-0.01广播电台0.590.770.18有线运营商0.540.700.610.07电影0.710.850.780.07录制音乐0.860.980.980.14报纸0.390.490.480.09图书/0.850.77-0.08杂志/0.830.77-0.06
表2:传媒业9部门1990-1999年CR8指数 部门CR8(1990) CR8(1995)CR8(1999)变化
(1990-1999)或者 (1995-1999) 电视网0.900.980.980.08电视台0.870.510.510广播电台0.810.880.07有线运营商0.590.920.870.28电影0.941.001.000.06录制音乐0.991.001.000.01报纸0.460.690.690.23图书/0.960.94-0.02杂志/0.950.91-0.04
(数据说明:由于1996年电信法对电视台和电台的管理有不同的规定,所以从1996年开始,VS&A公司报告将电台和电视台分为两个部门。此外,由于传媒业新的部门 (如卫星电视、因特网等)的出现以及各部门之间的业务的交叉,VSS公司的报告在不断调整对传媒行业的分类,图书和杂志部门由于部门分类的调整,1992年数据与1999年数据不具可比性,因此没有列出。)
对于传媒业整体集中程度的衡量,本文采用CR4和CR8指数,数据来自VSS公司1995年、2000年、2002年传媒市场报告,其方法是先列出最大8家公司的年收入和传媒业的总收入再分别计算CR4指数和CR8指数。
表3:传媒业1994、1999、2001年收入排8位的公司名称及收入(单位:亿美元) 公司1994年收入公司1999年收入公司2001年收入时代华纳161.88时代华纳284.41时代华纳402.58贝塔斯曼84.99迪斯尼172.96维亚康姆188.14索尼76.65贝塔斯曼112.46迪斯尼156.75Capital City/ ABC63.79索尼108.37索尼92.98维亚康姆63.32维亚康姆87.24贝塔斯曼77.65MATSUSHITA56.96福克斯娱乐79.28汤姆森70.27新闻集团54.02汤姆森65.15甘尼特63.44宝丽金49.42通用电器57.90休斯电器63.04行业总收入1525.2841615.8581684.04
表4:传媒业1994、1999、2001年CR4、CR8指数 CR4CR81994年0.250.401999年0.420.592001年0.490.66变化幅度0.240.26
从传媒业内各部门的集中度(见表1、表2)――我们称为“纵向集中度”来看,以上数据说明:本文所选择的传媒业9个主要部门中除电视台和报纸行业外,其它7个行业的CR4指数和CR8指数分别超过了50%和75%,说明这些部门为高度集中行业。
从整个传媒业的集中程度(见表4) ――我们称为“横向集中度”来看,以上数据说明,虽然直至2001年CR4指数为0.49,CR8指数为0.66,并未达到0.5和0.75的高度集中标准,但数据所传达的信息仍值得我们关注:传媒业在90年代中后期的近10年期间,集中度急剧增加,CR4指数飙升了24个百分点,至0.49,CR8指数上扬了26个百分点,达到0.66,均已非常接近高度集中的标准。对于这一时期的“横向集中度”急剧增加的原因,本文在后面会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从纵向的市场结构来看,除电视台和报业的CR4和CR8指数相对较低外,其它7个主要传媒行业都呈现出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特征,尤其是录制音乐以及电影业,CR8指数均已经达到了1。目前,这两个市场已经分别由华纳、EMI等几大唱片公司和华纳兄弟、派拉蒙等6大电影公司的垄断 [1]。寡头垄断的市场存在明显的进入障碍,因此,其新的厂商要进入寡头垄断市场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购并,这也是90年代购并浪潮背后的原因之一。
从横向的市场结构来看,虽然在2001年CR4和CR8指数还未达到高度集中,但已非常接近,市场已经呈现出寡头垄断的特征。
传媒业集中的原因分析
传媒业自90年代以来加速集中趋势的背后究竟是一股什么样的推动力量?本文将从传媒业外部环境和内部两个层面来加以分析。
一、传媒业的外部环境因素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到:90年代后,尤其是1995年以后,传媒业的横向和纵向集中都呈现出明显的加速度,整个传媒业的CR4和CR8指数在1994至1999年6年期间分别增加了17和19个百分点,传媒业的外部环境的激剧变化是直接推动这种加速度集中的主要力量:
1. 政策环境:传媒所有权的管制放松,以1996年电信法为代表
全球第二大传媒公司维亚康姆的经历生动了说明了美国的电信立法对传媒所有权由紧到松的转变。1999年,维亚康姆以380亿美元兼并CBS,许多人并不知道,CBS在28年前曾是维亚康姆的母公司。1970年,美国电信委员会(F)推出了对广播电视业影响深远的财政和辛迪加法规(Fin-Syn Rule),该法规出台的背景是美国三大电视网当时几乎垄断了的电视节目播放和制作,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因此三大电视网电视节目雷同,缺乏创新,该法规意在鼓励节目的多样化并限制三大电视网对电视节目制作的垄断。1971年,CBS为了遵守这一规则,将节目辛迪加分离出来,创立了维亚康姆公司。1986年,雷石东买下维亚康姆,继而将派拉蒙影业、Blockbuster并入旗下,1999年,维亚康姆转而收购了当年的母公司――CBS。70年代,为了避免垄断而被分拆,而1999年,涉足多行业的巨型公司可以进行大规模并购,维亚康姆的故事为美国20年来传媒所有权政策剧烈变动写下了生动注脚。
美国的传媒所有权政策为何在90年代后由紧变松?其原因与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以及美国企业界的游说努力密切相关。为了避免由于兼并可能导致市场的垄断和寡头,189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第一部反垄断的法律――谢尔曼法,并在后来相继制定几部反垄断法律来限制过度的企业兼并行为 [2]。然而,90年代以来,全球性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都在发生急剧的和深刻的变化,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激烈的竞争,这使得公司只有不断壮大,取得战略优势,才能获得更高利润。于是,美国各行业都斥巨资游说国会。在强大游说压力之下,美国立法机构顺应舆论,采取放松管制措施。作为美国电信业管理机构的F在价值取向上也随之发生了方向性的变化,从过去的管制走向开放。此前,F对传媒业的管理,尤其是所有权管理较为保守,其重要政策依据是电磁波为公共财产,广播机构是受委托来使用电波,所以必须保证公众有平等的机会通过广播机构来表达自己的声音,所有权须多样化,避免某一群体的垄断。80年代以来,F内部的主张经济自由的力量也占了上峰,加之广播业4000万美元的游说努力 [3],终于,制约传媒公司进行规模扩张的“政策锁链”一个个被打碎,1996年电信法案将F的政策方向转变,鼓励市场竞争,用市场手段进行管理电信业的理念表达得淋漓尽致。该法案完全取消了广播电台业所有权的数量限制,在全国市场、地方市场以及跨媒体市场层面的限制政策都大大放宽(具体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