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时代心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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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江泽民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及其理论的提出,体现了党和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之声、实践之声,也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对此问题的学术研究之声,反映了时代的呼声,是时代要求之心声。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心声/实践心声/学术心声
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的“5・31”讲话中,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科学概念,接着他在视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的“7・16”讲话中,正式把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并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了全面阐发和具体部署。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这一理论的提出,顺应时代潮流,反映了时代的呼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心声,也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主政治改革的实践心声,同时还是学术界多年来致力于对此问题研究的学术心声。
一、理论的心声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与民主政治建设相关概念发展的产物。
在邓小平理论体系中,在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中,在以往党的文献和党的其他领导人的讲话中,虽然没有“政治文明”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法,但是其中却有诸多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和论述。这些思想和论述,都为今天提出这类概念做了理论上的铺垫,从而成为这个概念的理论先声,应当视为同属“政治文明”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范畴。
从对民主政治提法有关概念的演变上来看,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针对不同问题存在着不同的提法,比如:党的十二大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奋斗目标,现在看来,如果说,当时提出的“高度文明”是指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建设的话,那么“高度民主”无疑应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范畴;十三大党的基本路线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完整地概括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说,把富强、民主、文明看作是社会形态的三个组成部分,“富强”一词专指物质文明,“文明”一词专指精神文明的话,那么“民主”一词则无疑应属于今天所使用的政治文明的概念范畴。此后,随着实践的深入,党和国家政治建设理论的逐步深化,江泽民同志在建党70周年讲话中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作为党的基本纲领三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政治纲领,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党的基本经验之一。同时,在党的文献和政策、党的章程和国家的宪法法律中提出要“改善党的领导”、“发展人民民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等,无一不体现着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的阐发与探索。实际上随着这一系列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密切相关的概括和提法的产生,也随着与政治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的不断充实和丰富,特别是江泽民同志2001年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提出“法治属于政治文明”的科学论断,标志着“政治文明”范畴进入党的文献之中。
党和国家这一系列与民主政治有关的概念迫切需要统一在一个更为科学的范畴之下,这个范畴要能够包容这些概念,以避免概念使用上的混乱,也更有利于宣传、研究和其它与政治建设有关的方方面面的具体化操作。所有这一切都使得一个崭新的科学概念呼之欲出了。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正式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科学概念,可以说是以上相关概念系列长期发展的产物。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形态理论发展的产物。
从社会结构上来说,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统一体。关于社会结构的划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段经典的论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这一精辟论述虽然并不是剖析社会的构成问题,但蕴含着这样的思想,在马克思看来,任何社会都不仅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其相适应的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因而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和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导向的文化的统一体。既然社会的结构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基本结构,那么文明的结构相应地也就划分为三个部分,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过去,我们党的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经常提到政治,也经常提到文明,但都是作为单独的概念使用的,从未把二者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概念使用。而且,在分别使用这两个概念时,提到“文明”一般是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提到“政治”时,或者是指包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内的广义的政治,或者是指与经济、文化并列的狭义的政治。然而,当把政治、经济、文化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联系起来时,则一方面把政治、文化都纳入到精神文明的范畴之中,另一方面,在论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时一般指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这种在概念的逻辑上、内容上相混淆的局面,不但在实际工作中,而且在思想上和理论上曾给我们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和困扰,束缚了我们思维的触角和理论的深入探讨,使在这方面直接的理论之声仅止于学术上少量而零散的争鸣。尽管如此,作为社会三大文明系统的间接的理论之声却一直在酝酿发展之中。仅就我们党内来说,江泽民同志在1991年庆祝建党70周年讲话和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是按照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三大部分来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既然社会的结构是由经济、政治和文化组成的,那么文明的结构也要分为三个部分。在我们党以往提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现在由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提出政治文明,由两个文明发展到三个文明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三个代表”思想发展的产物。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改革与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它全面科学地回答了一个“基本问题”、两个“历史性课题”,因而也是我党执政兴国的行动纲领。它内在地要求在关系我们党和国家政治体制与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上,也要按照“三个代表”学说进行创新,也就是说,“三个代表”思想内含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根本要求。这不仅因为政党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而且因为“三个代表”与民主政治建设在内容上有着内在的必然性: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及其相关的政治建设为其打开更广阔的通途;发展先进文化,必然要求在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中发展先进的政治文化;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然包括广大人民的政治利益。更为重要的是,“三个代表”不仅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民主政治建设只有贯彻和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体现其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同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于唯物史观,与社会进步理论直接相通,它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在党建问题上的集中反映。从社会文明发展的角度看,在当代中国,党的先进性来源于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性,也就是说先进来源于进步,又高于进步,是进步的集中体现,并且随着进步的动态演进而与时俱进。与此同时,“三个代表”学说又对社会文明发展起着导航作有,前者为后者的更好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使后者在更高层次的平台上获得更健康的发展。
因此,“三个代表”源于文明的发展,新的文明必然要体现着“三个代表”的要求,“三个代表”孕育着文明的新内容,呼唤着体现时代特色的新文明。同时,由于政治是社会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而,“三个代表”也就同时呼唤着体现这种时代特色的新政治。作为社会文明子系统的这种文明的政治,与物质文明(经济)、精神文明(文化)相对,自然也就是政治文明了。而且,由于这种政治文明要体现着当代中国的国家性质,因此,称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就是必然的了。
总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一当代先进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它孕育并呼唤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及其理论的提出。而这一概念及其理论的诞生,就包含着对“三个代表”思想中所隐含着的政治文明思想因子的浓缩、提炼和升华。因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三个代表”思想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