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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贷款风险防范问题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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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银行贷款已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但是,贷款办学是一种风险行为,必须防范银行贷款风险。本文主要就此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我国高教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学校办学条件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许多大学与银行建立了“银校合作”关系。高校通过银行贷款,暂时缓解了经费紧缺的问题,改善了办学条件,解决了高等学校要若干年后才能获得的资金规模扩充的难题,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贷款办学是一种风险行为,若使用不当,债务超过学校的自身偿债能力,就会危及到学校的经常性开支与可持续发展,使学校陷入财务困境。
  
  一、高校贷款的主要特点
  
  尽管高等教育在最近几年的发展突飞猛进,活力十足,但由于受历史条件和自身特点所限,具有如下特点:
  
  (一)投资期限长,贷款金额大
  由于高等学校贷款大多用于新校区的建设以及对设备的投资上,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具有长期占用大量资金的特点。在还款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受国家教育政策和市场竞争等影响较大。
  
  (二)无贷款抵押保证
  按照《担保法》规定,高等教育设施不得进行抵押,学校不得作为保证人。高校的行业特性决定了高校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高校贷款要寻找担保单位就显得非常困难,而高校所属具有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大多规模较小,根本不可能为学校的贷款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目前高校贷款基本上是信用贷款或者账户抵押贷款,大多数是开户行提供贷款,对高校财务的会计诚信和与银校合作的诚信要求较高。
  
  (三)建设项目自筹资金比例较小
  高校实施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
  1.财政专项拨款
  目前,国家对高校基本建设的投入主要只针对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尤其是列入“211”工程的一些院校,而对大多数高校的后勤设施建设基本上要求高校自行解决,财政不给予补助。
  2.自筹资金
  即学校行政事业收费收支结余部分。
  3.银行贷款
  在学校资金来源结构中,无偿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比例很低,从高校目前项目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看,许多高校难以达到自有资金30%的要求,还贷能力受到限制。
  (四)还款资金难于保证
  高校收入渠道主要有: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收入、校办产业收入等。高校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高等教育、科研及日常支出,而且预算拨款额远远不能满足高校日常经费的支出,高校常常要花大量的事业收入来弥补上级拨款的缺口,同时,科研收入资金属于专款专用,即使高校科研实力很强,经费结余较多,也不能用于偿债。衡量一个学校还贷能力的主要指标就是学校今后几年的招生计划、招生报到率和目前在校生的人数,即事业收入中的学费收入部分,才是可用于还贷的资金。然而,即使是这部分资金,也无法保证能用来还贷。因为各高校都在大搞扩建,短期内的收入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基本上不可能有余款用于还贷,所以存在着还款资金难于保证的风险。
  
  二、高校贷款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贷款风险的隐蔽性
  由于高校贷款多属于信用贷款,而高校的人力资本和声誉价值具有不确定性,难于规范地按市场价格定价,使贷款风险衡量难度加大,对风险的发生也难以及时发现。
  
  (二)贷款风险的可控性
  高校贷款从一般性资源流动性不足到偿还能力不足,再到严重的资不抵债,是有一个过程的,只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就可以对高校贷款风险进行识别、预测,并在事中防范,事后化解。
  
  (三)贷款风险的分散性
  除近几年出现的少数民办高校外,高校多为国有事业单位,这决定了政府必须投入教育费用,高教大众化财政投资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决定了高校收费的合理性和形成分担教学成本的原则,因此可以分散部分风险。
  
  (四)贷款风险的乐观性
  以社会效益为首要任务的教育事业所需的信贷资金,不是以眼前直接受益为目标的,直接收益率低,投资回收期长,潜伏风险较大。但是,高校属于朝阳产业,是一个良性循环系统,基本没有破产之忧,从长远眼光看,只要适度贷款,合理控制,银校合作前景宽广。
  
  三、高校贷款风险的防范对策
  
  常言说,机遇与风险并存,高校如何在抓住发展机遇的同时,尽量减少和降低贷款的风险是目前各高校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转变思想理念,强化贷款风险意识
  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高校在快速发展的机遇面前,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既要敢于开拓进取,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实现学佼的快速发展,又要从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出发,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事业发展需要与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提倡厉行节约,坚持量力而行,坚决摒弃盲目跟从的意识,防止脱离实际大搞建设形成债务风险,尤其要避免搞短期行为和功能重复的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在考核评估高校教学工作水平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高校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和国家财政拨款情况结合起来进行考核、评估。在国家财政拨款和高校本身自筹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不能片面强调高校的硬件建设,迫使许多高校为了达到教学考核评估指标要求,不管是否切合实际,都争先向银行贷款搞建设,形成新的浪费。
  2.增强负债意识,把握贷款的财务风险
  银行贷款、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资金是学校的收入,是无需偿还的,可以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及学校的需要,通过列入预算支付使用,不需支付资金成本,一般没有财务风险;而银行贷款是学校的负债,必须按贷款合同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学校使用贷款需要支付资金成本,存在着财务风险。学校不能无偿使用银行贷款资金,不仅要还本,还要支付利息,承担着财务风险。因此,如果债务负担过重而不能按期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不仅会影响学校正常的财务支付,还可能被债权人起诉而导致破产。
  3.树立信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
  高校作为借贷的主体,必须承担还款责任,而高校的校(院)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偿还贷款负有法律责任,在决定贷款时,一定要对国家、对学校负责,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决策程序。同时,由于高校资产不能抵押,其他高校也不能相互提供担保,学校只能凭其在社会上的声誉获取银行的信任,取得信用贷款。既然学校是靠良好的信誉取得银行贷款的,就必须珍惜和维护自身的信誉,牢固树立信用观念,严格履行贷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树立重合同、守信誉的良好形象。由于高校实行校长任期制,容易造成学校领导的短期行为,有的只顾眼前政绩而忽视学校的长远发展;有些人在思想上存在着模糊认识,缺乏信用观念,认为学校是国家的,欠银行的钱也是国家的,就可以不还;甚至认为国家不可能让大学关门,对学校欠债不可能坐视不管,可能会用财政资金来弥补;只要学校发展了,留给国家一个负债累累的社会主义大学也不怕。这种行为会严重损害学校的声誉,失去银行对学校的信任,很难再获得银行新的信用贷款。高校必须从国企走过的道路中,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实现良性发展。
  
  (二)强化管理,提高贷款使用效益
  贷款的有偿性决定了贷款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坚持效益第一的原则,建立起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科学决策程序和行之有效的贷款管理机制。
  1.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科学决策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办事,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根本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