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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川、黔边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初探(一)

详细内容

  摘要:我国民族文化早在3000多年前就产生了,它既是一个古老的文化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充满生机与矛盾的现实问题。
  由于我国民族甚多,居住地域辽阔,各民族所处的环境、社会历史条件、基本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不同,因而各种文化特质也就干差万别。我们探讨研究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自在以科学的态度、唯物主义的观点,扬其民族体育文化中的精华、去其糟粕,运用各民族先进的体育文化成就和经验,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文化,让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充满无穷欢娱,拼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为少数民族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民族身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关键词 少数民族 体育 文化 探讨

  民族体育文化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充满生机与矛盾的现实问题。我国早在3000多年前就有了体育文化的记载,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逐渐地发展了民族的体育价值观念、功能结构和方法手段。在改革开放20年后的今天,中国体育文化全面渗入到各个领域,它正面临着21世纪奥运会、全民健身及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的挑战。它深情地回忆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去,又义无反顾地瞩望着现代体育文化的未来;它深切地寻觅着世界体育先进文化的融合和共同语言,又谨慎地发展着本民族体育文化的个性;从而形成了中国民族自然质朴、绵延世泽、眷恋乡土、理解情感、尚人伦、尊祖宗、重道德、祟礼教的民族品格和精神。
  1 民族体育文化的特征
  我国幅员辽阔,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着汉、满、蒙、回、藏等56个民族。由于每一个民族所处的环境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不同,基本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性不同,各种文化特质也就千差万别,必然蕴含着本民族、本地域长期积淀形成的思想观念,价值特征以及审美情感、民俗民风,造成了各民族体育发展的形成与内容显著的差异性
  1.1 健身美身
  生命的产生与终止,引起了人类对生命存在的哲学思考,对生命和身体运动的研究,导致对体育价值的理解并形成了特有的卫生保健和体育活动方式,亦称健身养身。如古代的导引、引气以及五禽戏、易筋经、八段锦、小劳术,各种保健功和太极拳等。这些都是通过姿势调节、呼吸锻炼、身心松驰、意念的集中和运用,以增强人体各部分机能,启迪人体内在的潜力,达到防治疾病,延年益寿的目的。但是这种传统体育文化,强调以群体为本,以伦理为中心,强调整体性、和谐性、统一性的一律性,使人们只求娱乐,不求胜负;只求健身养身,不求创新;只求技艺,不求冒险;只求优美,不求壮美。这是典型的儒释道哲学思想。
  中国的竞技运动虽然早在公元前800年就产生了,但由于等级森严的礼乐观和谨慎克制的嬉戏观,无论是竞争激烈的摔跤、赛马、射驽、角力、顶扛,还是趣味性极强的跳鼓、摆手舞、打秋千,均呈现出东方文明的特殊气质确争而有礼让,蛮劲而不粗野,力掘而不笨,技巧而实,巧熟而不玄浮,情饱满而含蓄内向,趣味横生而不庸俗,使技运动纳入了“礼”和“自娱”的轨道,严重阻碍了中国竞技体育运动的发展。
  1.2 带有浓厚民族性
  体育文化是以地域和民族文化为背景的。因此,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具有人类渴望追求“真”、“善”、“美”和谐统一的特点。功夫讲“真”,用意讲“善”,技艺讲“美”,将德、智、体、美熔于一炉,寓德育于体育之中,寓体育于游戏、审美之内。象中国武术是中华民族身体文化的一个突出表现,它作为中国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跟中国的释道儒玄、政治、伦理、兵农医艺、日用百工等等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组成绚烂多姿的中国文化整体;另一方面,在一个特定的角度集中地表现了中华民族的性格和智慧,显示出几千年经久不衰,自强不息,厚德载物,阴阳变易,生生不己的精神文化因素和相应的系统方法论特征;表现出中国人注重内外兼修,形神兼备,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和丰富的哲学内涵;同时还表现出中国人热爱生活,执着生命和挪揄对方的“乐感文化”心态。在改革开放中步入世界体育之林更竞放异彩,已成为世界先进体育文化中的一部分。
  2 湘、鄂、川、黔边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特征
  湘鄂川黔边区少数民族有数十种,其中以土家族和苗族为最多。他们很热爱体育活动,在长期的生活、生产及军事活动中就地取材,创造了一系列独具民族特点及风格的体育活动形式,如武术、跳鼓、舞狮子、舞龙打、打秋千、飞石子、踢毽子、摔跤、角力、顶杠、赛马、骑高脚马、劈刀把、锥牛、扳手劲、举石锁、爬竹竿、扭扁担、射弩等;解放后又增加了球类、田径、体操等现代体育项目。
  2.1苗族武术
  苗族武术历时远古;源远流长,是一项以提高搏斗技能为主旨而又能渗透着中国古代医学理论与实践,调节阴阳,改变人体内境,使人获得“和谐情感”、“健康延寿之益”的古老的全能运动。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战争。人们为了格斗、械斗的技能和技巧,寻找一些方法进行操练,这种操练的方法和形式,湘西苗族人民称之为“舞拳舞棍”、“舞吉保”,亦即“操习武打”。“舞拳舞棍”起始作为一项武备活动而开展。“天赋人以四肢,所以自保也。有四肢而不能用,是为自弃”。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舞拳舞棍”一度成为苗族全族性的武备活动。苗族人民一直视为人生最要紧的大事之一,当全人为的必须之术。在苗区,几乎每人都懂得技击的一般知识和几手过硬的武功。“舞拳舞棍”经久为习俗;蔚然成风气,其开展之经常性和普及之广泛性,实为鲜见。
  体育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统治阶级为了奴役苗族人民,曾对武术进行禁锢与摧残,故人叹曰:“武技之推残,莫此为甚!”湘西民间兵器全被销毁,苗武几乎断流,及至沼、宋,苗汉矛盾较为缓和,苗武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出现了“张祖仙师”之类的名家。元朝虽重武功,但对苗民实行高压政策,明初略作让步,苗民归顺之,在抗侯战争中苗军奋勇杀敌,且晋献“鸳鸯阵法”而获戚继光授的“战功第一”的嘉奖。清得天下,弱肉强食,禁锢善类,对苗民实行血腥镇压,引起苗民强烈不满。导致苗民练武形成全民族之武备运动而爆发历时十二年的湘黔鄂苗民干嘉起义,出现了吴八月、石柳邓、石三保、吴旋礼等一大批武术大师和英雄豪杰。
  民国时期,虽广泛使用枪炮,但苗族人民习武练棍普遍开展,而且通过文化交流,通过异地请师,使苗族与汉和江南其他少数民族的武技互为融合,取长补短,如苗族徒手中的粘功、策手、点穴、花拳、礼示和器械中的棍、锏、棒棒烟、钩钩刀、连枷棒、木椅、流金锤、镗以及刀剑、斧、钩、戈、我、鞭等与汉区大同小异,但苗族武术在形式、内容、技巧等方面,又具有与其他地方民族不同的显著特点和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