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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建构论的人性观取向及其心理学意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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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构论是近20年来活跃于西方心理学界的一股重要学术思潮。该学说已经成为现代西方心理学后现代取向的重要代表,并业已成为许多后现代心理学理论(如话语心理学、叙事心理学、女权心理学、多元文化心理学等等)的基础和“元理论”〔1〕702703?。本文拟从社会建构论的心理观入手,探究其背后所隐含的人性假设,解析社会建构论的人性观对心理学理论与研究的影响与意义。
  
  一、社会建构论的心理观
  
  作为后现代心理学的一个主要理论流派,社会建构论的核心思想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解构”,二是“重构”。社会建构论首先对现代西方主流心理学的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观进行了深刻地反省和批判,然后力图从后现代视野重新审视和重构心理学的理论与研究取向。
  (一)对现代主义心理学的批判与解构
  以美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格根(K.J.Gergen)为代表的社会建构论者站在西方现代主义心理学的对立面,对现代主义心理学理论基础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解构。他们反对传统心理学的本质主义、基础主义、个体主义和科学主义〔2〕439-446〔1〕。
  1.对主客二元论的批判。现代主义心理学的首要预设是人生活在主客二元的世界中,在主体的经验之外存在着一个客观世界,主体的心理、意识、知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社会建构论认为,这种二元世界的划分只是一种无法“证伪”亦无法“证实”的预设,是现代主义的一个“宏大叙事”,并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因为“一旦我们开始谈论某个对象,我们就已经进入表征世界。”〔3〕433在表征世界之外的“客观世界”不可能进入人的意识领域,因此“二元世界”的划分是一个武断的、不可靠的预设。
  2.对实在论的批判。实在论主张任何事物(包括人)都是有其自身独特的内在规定性的客观实在。基于这种实在论预设,现代主义心理学相信心理(心灵、意识、人格)是一种客观实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心理学的任务就是揭示或发现它们。社会建构论则认为心理现象并非独立存在的实体,心理学的概念也不存在一个客观存在的“精神实在”作为基础。所谓认知、情绪、人格等一切心理特征都不过是一种话语的建构,并没有一个精神上对等的实体与之相对应。心理(知识)并非是人对心灵本质的揭示或发现,而是社会文化的创造或发明。
  3.对科学至上论的批判。在现代主义取向中始终处于统治地位的科学主义心理学坚定地主张科学方法是追求真理的唯一途径。社会建构论者对此给予了严厉的批判,认为“热衷于实证方法的心理学日益淡忘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即科学方法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科学方法无法科学地证实自身,科学方法也同样无法用自己的方法证实正在使用的方法。一些人反驳说科学的成功就展示了其正确性。但何为成功?你又如何证实成功?”〔4〕286社会建构论者尖锐地指出,方法中心主义使得心理学降格成了一门主要由方法驱动和界定的学科,从而使理论探索只具有次要意义。认为所谓方法体系只不过是在一个特定时代被人们采用的一个特定视角而已。
  4.对个体中心论的批判。现代主义心理学聚焦于个体的心灵、个体的理性,将“个体心灵(individualmind)”视作意义、行为发生和解释的中心,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在于其对现实的反映能力以及以此为基础选择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存在于“个体心灵”之中。因此,心理学的任务就是凭借心理学家的个人理性探索、揭示人类“个体心灵”对现实的反映、适应和改造的过程、本质、规律,寻求促进个体反映能力、适应能力的提升。社会建构论将这种个体中心主义预设斥之为盲目“自大”和“自恋”的心理学。在社会建构论者看来,祛除了他人、它物的“个体心灵”是虚妄的,是无法独立存在的。(二)对心理学的后现代重构
  在对现代主义心理学解构的同时,社会建构论者也开始了心理学的后现代重构的历程。尽管一如其批判的视角各不相同相似,重构的视角与理论也多有不同,甚至同一个社会建构论者在不同时期的见解也屡有出入,但就其理论发展的走向看,越来越表现出一定的统合倾向:
  1.心理是社会的建构。社会建构论反对心理学的二元论、实在论、反映论和基础主义的理论预设和研究取向,认为主客二元的世界划分是一种不证自明的预设;心理也并非是先在于主观世界的“本质实在”并对客观世界地反映或“摹写”;同样的,同所有所谓科学知识一样,心理学知识也非主体之于现实/实在(reality)的中立的“发现”。实际上,知识、心理、意义都只不过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发明”,是社会的建构。在社会建构论看来,“由于所有的知识都是通过语词而社会建构的结果,语词的意义又随着群体和时间的不同而不同,即语词的意义依赖于社会过程,因而我们不可能达到对世界的客观理解。知识只不过是以语言形式表述的社会一致意见。”〔5〕232
  2.互动是心理的源泉。社会建构论主张,“建构”是一种社会现象,它需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来实现,单个个体无法建构。换言之,认知、情感、自我意识、人格等一切心理现象或特征是在个体与社会的互动中产生的。互动是心理的源泉。在社会建构论者看来,且不论情感、自我、人格等复杂心理的建构性和互动性,就是感觉这种最基本的心理现象也不是“外部世界”的信息通过神经系统向“内部世界”的输入,而是特定共同体的社会互动的结果。用格根的话说,“眼睛不仅仅是神经的一部分,它同时也是传统的一部分”〔6〕102;“令人愉快的味道是社会传统的产物。”〔6〕9人们对颜色、味道、气味、疼痛等的感觉和反映无一例外的要受到社会传统、文化、所属群体的影响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