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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选择与传媒进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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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媒离不开文化,文化与传媒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依赖关系。主要因为,传媒的传播理念,决定着传媒的文化品格;媒体新闻内容所体现的文化上的共性与个性,会产生不同的传播效果;媒体传播内容所体现的文化上的文明与糟粕,决定着传媒的思想高度。
  关键词传媒 文化 个性 共性 文明
  
  Abstract The media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culture. There exists close interdependence between them. The major reason is that the concept of media munication determins the culture and character of the media. The cultural similarities and personality reflected by the content of the news media will produce different munication effects. The civilization and cultural dross reflected by the content of the news media will decide a high degree of ideological media. Key wordsmediaculturecharactersimilaritycivilization
  
  以文化视角来研究新闻媒体,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件,常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媒体真的与文化有关吗?实际上,传媒无时无刻不与文化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传媒的进步常常取决于它对文化的取舍态度。
  
   一、传媒的传播理念,决定着传媒的文化品格
  
   用文化学的理论和观念看待媒体,任何一种媒体所报道的新闻信息,体现的都是三维结构中的文化内容,即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不管媒体报道什么内容,我们都不能说它没有文化,只能说它传播的文化内容是否相对全面,是否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性,是否能够推动文化的良性发展。而传媒的运作形态,本身也是一种传播文化,是传媒的文化理念使然。由此可见,媒体任何时候都离不开文化。
   大家知道,中国媒体有着较强的政治属性。1959年6月,毛泽东和吴冷西在谈话中说:“新闻工作,要看是政治家办,还是书生办”,“搞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①1996年1月2日,江泽民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师以上干部时也指出:“新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作为宣传、教育、动员人民群众的一种舆论形式,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反映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政治观点。……因此,报社的同志,必须讲政治,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②“政治家办报”的要求,从本质上讲是制度文化在媒体传播中的高度体现。文化学认为,制度是调适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整合社会结构、规范社会行为的一种文化内容,制度文化的形成往往都是以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形态为基础的,又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文明程度。因此,制度文化与社会形态呈表里对应关系。正是这个原因,中国媒体的体制,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相对应的。中国媒体的这种存在方式,是将政策宣传与新闻传播二者统一起来的形态,其目的是有利于让媒体对稳定社会秩序产生作用,推动国家现代化的建设与进步。媒体也会自觉地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把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利益放在新闻传播的首位。我们国家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以及这些成就的全球化传播,与媒体的这一贡献分不开。作为媒体传播内容的制度文化与其社会形态的这种表里对应关系,体现了媒体对文化依附性,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二、媒体新闻内容所体现的文化上的共性与个性,会产生不同的传播效果
  
   中国媒体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它在新闻传播中的政治使命,正是这个原因,大部分新闻都要体现鲜明的政治态度,凸显的也是以政治文化为主的媒体的频道或版面布局。政治文化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文化,媒体以将其作为主要传播内容,本身与文化没有什么冲突。但为什么有的媒体传播得效果很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令人满意;而有的媒体却事与愿违,受众寥寥无几?这就涉及到一个对象化了的文化的个性与共性的问题了。什么是文化的共性?就是主题、内容、形态基本相同的文化存在方式,比如新闻报道,不同的媒体却报道了同一个选题、同一种内容,使用了同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新闻就体现了文化上的共性。纵观中国目前的媒体,只要我们注意一下,就会发现类似的报道相当多,领导视察、机关开会、节日活动、城市往来、群众娱乐、大楼竣工、年关总结、政策解读、模范事迹……它们都是新闻吗?它们不是,但它们包含了新闻元素。假如媒体只报道这些社会事件的表象,把工作程序、活动过程当成了主要内容,那么即使作为“新闻”来加以报道,也只能展现它的共性。然而我们又不能否定,这些社会现象中的新闻元素是显而易见的,领导视察总是“有的放矢”,机关开会是为了“解决问题”,城市往来有其“特殊的意义”,大楼竣工会成了一座城市的“标志性符号”,年关总结也包含着“经验教训”,甚至连政策解读都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媒体报道它们,如能否抓住这些新闻元素,放大它们的细节,突显它们独特性,那么即使与其他媒体报道同一类事情,也具备了新闻价值,而这正是我们所说的文化个性。理性的媒体就应该在这种双重文化的选择中,有意突出自己的新闻个性,赢得受众的青睐。
  说到这里,我们可能会面对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共性文化和个性文化同属文化的范畴,受众接受的效果却有天壤之别?这就涉及到信息论的理论了。共性文化作为信息被人们接受的时候,信息往往是重复发布的。当受众在不同的媒体上读到同样一条新闻时,他们不再会产生新鲜感,信息的饱和意味着信息冗余度的增加,而这正是信息传播过程中最为忌讳的。所谓冗余,就是在传播中构不成信息的那部分多余的内容。尽管冗余在信息传播中并非完全无需, “冗余可以用来抵消传播中的噪音。……关键或重要的消息在传播过程中要重复(这也是冗余的一种形式),以确保在经过有噪音的渠道传送时这些消息仍然能够被接收到。”这就是说,尽管“消息中的冗余越多,它所携带的信息量就越少。但是,有时增加冗余,可以增加传播系统的效力。”③这种理论显然没有错。然而,作为传播新闻的语言的存在,就是为了传递信息;或者说,它是信息的载体。假如语言在传播信息过程中因信息量的减少,而导致出现“冗余度”(无用信息比例)增加,这无论如何对传媒来说不是一件好事。更何况许多信息并非是“重要的”信息,其冗余度的无谓增加,完全是由于媒体们习惯于彼此克隆,缺乏创意造成的。就像“会议新闻”的程式化报道,整条新闻读上上去只见会议程序,不见新闻亮点,读者当然弃之如敝屐。这样的新闻,从文化的角度看,便只有共性而没有个性了。这对于走向市场的传媒说来,就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