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图书馆管理>论流散海外古籍文献回归策略研究(一)

论流散海外古籍文献回归策略研究(一)

详细内容

  论文关键词 流散海外 古籍文献 追索 回归 
  
  论文摘要 中国是世界上古籍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需要回归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在群策群力、寻求法律支持、信息收集、资金募集和国际合作等工作基础上,采取原生性回归与再生性回归相结合的途径,依法追索、国家赎回、民间购买、接受捐赠以及联合影印、珍本再造等多种回归策略与途径,寄望于流失古籍早日回归故土。

  1 引言
  
  中国古籍文献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这些文化国宝由于古代天灾、兵燹、人祸等多种历史原因而连遭厄运。有的被僧侣、传教士携走,有的被探险队疯狂盗掘,还有的被非法交易走私,更甚的是侵略者捆绑掠夺,多种形式和手段导致古籍文献流离失所,七零八落。据载,战时流失日本的古籍至少有300万册;美国国会图书馆中的中国古籍不下4000余种,地方志不下2000余种;英国人斯坦因,法国人伯希和掠走的珍贵敦煌文书不计其数。这些国宝至今不能回归故里,国人对此感到分外痛惜。近百年来,国家政府、爱国志士仁人以及民间力量一直在不懈努力,采取多种方式争取流散古籍早日回归。根据资料显示,实际归还仅15万余册,不如九牛一毛,需要回归的任务十分艰巨。
  虽然藏有中国古籍的国家对这些文献也比较重视,但它毕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应该落叶归根。伴随中国社会的发展与富强,流失古籍回归问题得到国家的重视。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提升保护古籍的重要性、责任感和紧迫感,正在加强做好流失古籍的回归和抢救工作。国家政府积极与海外有关部门交涉或合作,符合追索条件的依法追索,不具备追索条件的正在谋求联合编目、联合出版等再生性回归。但必须认识到,流失海外古籍的追索与回归工作是一项漫长、模糊、复杂、涉及世界各国而又不能不做的工作。因此,在抢救回归古籍事业的实践中,对如何开展群策群力、寻求法律支持;如何建立畅通的资金募集渠道和国际合作渠道,促成流失海外古籍善本早日回归故土等方法策略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十分必要。
  
  2 流散海外古籍文献原生性回归渠道
  
  古籍文献的原生性回归渠道,是指对流失他国的中国古籍通过依法追索、拍卖回购、低价赎回等手段。将古籍文献的原生实物进行回归的形式。它是目前古籍回归很难实现,但也有可能实现的方式。
  
  2.1 组建流失古籍数据库,实现准确追索
  在实施中国古籍文献追索回归的战略中,首先,应加强流散古籍文献资源的调查研究,要按照国际公约开展中国古籍普查,建立海外古籍资源联合目录;其次,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具有国别、收藏单位、题录、版本类别等多个检索点的数据库;第三,加大与国际机构合作征集目录的力度,号召和呼吁世界各国华人的力量投身古籍回归的公益活动;第四,牵头部门要有计划的求助驻外使领馆,利用一切可以参与的力量;第五,对于需要帮助整理馆藏的外国图书馆,政府可以派专业人员去帮助开展工作。在认真摸清中国古籍流布地点、数量、质量信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古籍善本追索回归计划,让古籍追索回归工作在有目标、有计划中进行。
  
  2.2 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合法追索
  其一,中国依法追索流失文物主要依据两个国际公约:1989年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1995年《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国是这两个公约的主要起草国之一,我们要严格地在中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框架下进行追索;其二,对于战争时期抢掠的文物必须返还。无论是抢掠或低价收购,都属于非法所得。法律规定,如果一件物品没有被损坏,非法持有者就应当返还原物给原来的所有者,或者国家。另外,既然是中国的古籍,中国方面也可以向外国占有人提出支付成本价回购的要求;其三,按照法律原则,一件文物在外国持有者手中被损坏,追索方有权利要求赔偿;其四,追索战争期间抢掠的古籍文献,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独立于战争赔偿要求,属于中国人民和政府正当合法的权力,最容易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同情和支持。
  
  2.3 国家专项基金抢救回购
  回购是目前比较常用的市场手段。是由国家财政部与文物局等共同设立的“专项经费”,通过拍卖市场等重要渠道回购海外古籍文献。但回购也有很多困难。虽然古籍在市场自由流通过程中可供选择的机会很多,但由于文物的天价和回购的资金不成比例,往往使回购半途夭折。为此,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要设立抢救文化遗产的专项基金,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力度。号召和动员全社会募捐和企业捐款,共同创建“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用于从事回赠、回购等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古籍的工作。中国加入WTO以后,拍卖市场已经成为海外中国文物回流的重要渠道和集散地。必须承认,拍卖回购的方法是不得已而为之,它是耗费重金回购原本属于中国的古籍,无异于遭到第二次劫掠。但为了抢救民族文化遗产,发现机会不能放过。
  
  2.4 民间结盟竞买共觅回归
  2006年在宁波召开的第三届中国藏书文化节上,以天一阁、文澜阁、嘉业堂等著名藏书楼为核心,近20家国内现存藏书楼联合发表声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成为世界物质文化遗产。目的是为了吸引全世界的关注,让中国沉睡的古籍宝藏再次苏醒;吸引并加强各国间的文化交流和合作,以联合竞买、接受国际捐赠或馆际间协商的方式,有计划地收集流散海外的善本古籍的原件。此举不失为一个有意义的举措,需要争取和继续努力。值得高兴的是,近几年有包括民间组织在内的各种组织开始在海外淘宝。由相关组织机构牵头,制定行程目标和计划,号召文物爱好者和藏书家参加,自掏腰包海外淘宝。这种形式尽管淘来的文物属于单位或某个人所有,但毕竟是促进流失海外国宝回到了中国。是古籍原生实物回归不可放弃的途径。
  
  2.5 收购转让古籍原物奉回
  转让收购与竞价拍卖有着严格区别。文献转让是指文献所有人将文献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方的流转方式,分为无偿转让和有偿转让。转让成功,原所有关系即行终止。上海市政府收购常熟“翁氏藏书”就是转让方式。“翁氏藏书”主要是由清末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和搜集,翁同和第五世孙美籍华人翁万戈继承。1997年得知翁万戈有出让的意愿。有关人员与翁万戈经过多次磋商和不懈努力,年已80岁的翁万戈同意将这批秘藏典籍全部送回中国,有偿转让给上海图书馆,上海市政府斥巨资450万元美金接受转让,将“翁氏藏书”回归故里。这是古籍珍品以转让方式原物回归的典型,此方式可以让国家节省大量资金,其中也体现了持有者的爱国之情。此种方式值得采纳和广为倡导。
  
  2.6 制定政策鼓励捐赠回流
  捐赠,首先需要的是捐赠者在思想上达到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境界,尤其是文物持有者,毕竟任何一件文物都价格不菲。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应强化“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公益组织,是为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全面、系统、长期的社会工程,当珍贵古籍文物出现在拍卖场时,基金会将斥资回购归属国家。其宗旨是从广募资金人手,动员各界力量积极捐赠文物实体或捐赠资金用于回购。并联合国内国外尊重人类文化遗产、热爱中华文明的组织和个人广募资金,用于流失国宝回归。如2008年10月,清华大学校友赵伟国从境外拍卖行拍得战国时期竹简2100枚,全部捐赠给清华大学。旅美华人招思虹六度回国献宝,捐赠各种珍贵文献已超千件。这种个人捐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利于带动赞助和鼓励捐赠。政府应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2.7 采用民间诉讼无偿讨还
  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组织把“流失文物”定义为1840年鸦片战争后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100余年间,因战争、盗掘、掠夺等不道德的和非法途径而流失海外的文物。民间的诉讼讨还也是基于历史史实,坚持正义公理,根据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文物“原址保护”原则开展的诉讼。目前提倡诉讼途径追索讨还的主要目标是海外个人和私人博物馆、私人收藏家通过非道德、非善意手段取得的文物,证据确凿,诉讼合理,应无偿讨还。诉讼讨还是一种民间自发的行为,面对很多障碍,是目前最难以成行的古籍文献回流方式,要求讨还会牵涉到很多遗留的历史问题和历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