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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可否建立一个政治社群?(一)

详细内容

一、前言
  自从罗尔斯(JohnRawls)的《正义论》(ATheoryofJustice)一书问世以来,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主张再度受到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尤其是社群论(munitarianism)对自由主义理念的各种挑战和批判,以及自由主义对这些质疑的答辩,更是成为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焦点。所以有些学者认为,1970年代政治哲学最重要的话题是社会正义,而1980年代的主要课题则是社群(munity)和社群成员资格(munitymembership)的概念(Kymlicka&Norman,1994:352)。社群论者认为自由主义无法形成真正的社群,而社群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所以自由主义的理论有其内在的缺失。社群论所谓“社群”的意义为何?自由主义的理论是不是真的忽略社群的价值?自由主义是不是可以建立一个政治社群?本文试图透过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探讨自由主义是否可以作为一个适当的政治理论。
二、社群论对自由主义的批判
  不同的社群论者对自由主义的特点提出许多不同的批评,最主要的可以归纳为三点:(1)自由主义所预设的自我观念(theconceptionofself)和深刻的承诺(miments)并不相容,这样的自我无法形成社群,而由于社群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价值,所以自由主义的自我观念是一个有缺陷的观点。(2)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是:重视个人自主性(autonomy)的优先性,而这种强调个体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永远优先于其它价值的主张,社群论者认为是贬抑和违害社群。(3)自由主义以多元价值为前提,主张公共规范的设计必须不预设任何全面性的学说(prehensivedoctrine),换句话说,政府对于各种不同的美好人生观和价值理想要保持中立。而这种从政治中立所建构的社会,由于是在尊重多元而且肯定多元的前提下达成,必然使得社会缺乏共同的全面性价值、目标和理想;此外由于自由主义社会强调个人的独特性,也不易形成社群所必需之献身的热情和成员之间的紧密关系,所以这样的社会缺乏构成社群的必要元素,社群无法在其间充分发展。
 (一)自由主义的自我观念和社群
  社群论认为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主性或自由权利的优先性,是基于自由主义一种特殊的人的观念。由于自由主义假设社会是由独立的个人所组成,而且每一个人有其独特的价值理想,依据罗尔斯的主张,这个多元事实不是一个短暂的历史偶然,而是当代民主文化的一个永恒样貌(Rawls,1987:4)。所以要使这些具有不同价值理想和生活方式的个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必须相互合作的社会之中,必须制订一些大家都能遵守的公共规范。而能被不同道德、哲学和宗教主张者愿意共同接受而且遵行的公共规范,必须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处于公平的立场,经过自由选择的结果。所以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就是在这样的观点下,透过契约论式的纯粹程序正义的设计,认为最合理的正义原则是自由、平等、理性存在者,在公平的处境下所作的选择(Rawls,1971)。这样的想法有三个重要的涵意:1.个人的选择决定社会的内涵;2.社会是达成个人合作的场所;3.个人自由选择之公共规范具有优先性,因为它使社会生活成为可能,所以它必须作为社会所有成员利益冲突时最后仲裁的依据。
  社群论者认为自由主义这种自我观念是错误的,因为个体是社会的产物,每一个个人的自我认同是由其所属的社群所塑造,换句话说,个人是完全在其社群之内生活,社群的价值和文化内涵构成了个人的自我认同,不是个人的选择决定了社会文化的内容,而是个人所处的社会文化决定个人的价值和理想。因此沈代尔(MichaelSandel)认为,正确的自我观念不是一个能自发性选择的我,而是一个能透过反省认知自我内在构成本质的我(Sandel,1982:152-3),所以他主张人的认同在某一个程度上是由他所属的社群所定义,是社群决定了”我是谁”,而不是我自由选择了”我是谁”(ibid.,150)。也就是说,人的自我认同是由其社会文化所赋予,所以不是经由人所选择,而是经由人所发现(discover)的一种归属(attachment)(ibid.),因为人只能以自己所属社群的成员身分,才可能发现自我认同(ibid,62-65,179-83)。
  沈代尔指出,罗尔斯正义理论中原初立场(theoriginalposition)的设计,就是完全基于这个错误的自我观念。罗尔斯描述立约者在所谓的无知之幕(aveilofignorance)之后从事正义原则的选择,沈代尔认为这个图像就是一个先于任何目的、没有传统和历史负担的自我(unencumberedself)在作选择。当这样的我在确认某些特质是”我的”目标、欲望和企图时,永远有一个”我”以某一个距离,站在这些目标、欲望和企图背后,而这个”我”永远先于其目标和属性而存在(Sandel,1984:86)。沈代尔论称,由于任何的角色和承诺都不能定义这样的自我,对这种自我的理解也完全不必预设任何社会和文化脉络,所以这种无负担的自我虽然可以自由的和他人结合成自发性的社团,但是这样的自我却不可能成为具有构成性目的(contitutiveends)之社群的成员(ibid.,86-87)。所以自由主义的自我观念,使得自我永远可以和其文化隔离,不会对其社会产生任何高度的忠诚和承诺,也不可能和他人形成深刻的情感和归属,因此由这种自由主义个人所形成的结社也无法发展真正的社群。
 (二)自主性和社会支离
  社群论者认为自由主义的政治设计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式的观念之上,所以自由主义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个人的自由权利或者个人的自主性。由于在自由主义的正义观念中,个人可以在正义的范围内自由的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然而由于这种选择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和目标作指引,所以缺乏凝聚力和连续性,所以自由主义社会运作的结果会造成社会的支离(Walzer,1990:9)。而社群论则主张社群不是自主性的个人的结合,因为社群成员有其共同的目的(这些目的并不只是正好和个人的利益一致),所以社群成员将社群的目标视为彼此共同的目标,每一个成员对这个目标的贡献被称为是共同的福利。
  由于自由主义特别重视个人的自主性,所以如果社群的目标和个人自由相抵触,自由主义会认为个人自由具有优先性,因此社群论者认为自由主义社会的个人只能因利益相合,而形成各种自愿性的结社(associations),但这样的社团在自由主义的社会中是不稳定的,因为成员可以随时选择进出。所以华彻(MichaelWalzer)认为最好将自由主义理解为一个关系的理论(atheoryofrelationship),这个理论以自动结社为其核心,而且这个自动性可以解释为断绝和退出的权力,也就是说,可以主动加入的团体就是代表永远可能选择退出,所以任何的认同和关系如果是主动的,表示可以很容易再找到其它的认同和关系,也表示这些认同和关系的不稳定性(ibid.,21)。所以自由主义的自主性对社团的稳定和持续似乎构成一个永恒的威胁,换句话说,自由主义社会肯定自主性的优先性,等于是强化和鼓励社团的分解力,社群在自由主义社会必然得不到充分的发展。
  社群论也认为自由主义的自主性概念是有问题的,泰勒(CharlesTaylor)就指出,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其能力,即活在社会中是发展理性、成为道德主体,以及成为一个完全负责的自主性存在者的必要条件,离开人类社会,这些能力都无法发展(1985,190-1)。所以根据泰勒的主张,一个自律自主的道德主体,只能在某一个文化型态中才能达成其自我认同,因此自由主义的自律自主性的运作,必须以社会文化为其先决条件。但是由于自主性具有分离社群的特质,所以如果这个概念要有意义,显然不能赋予它绝对的优先性,因此自由主义强调自主性的优先性,是一个自我挫败的(self-defeating)理论。
 (三)个体性和多元价值
  自由主义大师约翰弥勒(JohnStuartMill)认为个体性(individuality)是幸福的一个必要元素,如果由他人的传统或习俗而不是自己的性格决定行为的规则,则会缺少人类幸福的一个主要成分,而这个成分也是个人和社会进步中相当重要的一个成分,所以他认为发展个体性对人类目的的达成和高度的社会发展至为关键。发展个体性有两个要素:自由和处境的多样性,此二者合一就可以产生创造力,因而展现出个体的活力和多种的差异性。弥勒指出,没有人会认为一个卓越的行为只是模仿他人,传统和习俗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一个人如果只由社会或他人决定自己的生命计划,则他所需要的只是猿猴一般的能力即可。由于弥勒认为人性并不是依据一个模型塑造的机器,而是像树木一样需要成长和向各方面发展,所以需要自我作选择(Mill,1978:54-57)。
  弥勒认为一个民族的发展也和个体性相关,在任何地方专断的传统或习俗都是人类进步不变的阻力,中国之所以迟滞不进就是由于政权设计一套最佳的教育制度,将最伟大的智慧有效的灌输在每一个人身上,其结果是人民缺乏个体性,所以几千年来中国并没有任何改善。他认为欧洲之所以能持续发展,并不是因为欧洲人种较为优越,而是因为欧洲拥有相当明显的性格和文化的多样性,所以弥勒认为价值多元就是欧洲进步的主因(ibid.,67-69)。因此弥勒认为自由才有多元和创造力,而多元则可以提供每一个人多样的选择,使个人可以在各种可能性中选择最适合自己个性的生活方式。
  弥勒强调个体性的重要、肯定多元差异是社会和人类进步的必要元素,这种想法似乎是反对社会建构一个共同的价值和理想,作为每一个成员共同追求的目标,他反而会认为强制人们追求这种共同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观,是阻碍人类进步的主因。罗尔斯也认为价值观的多样性本身是一件好事,他认为一个良序社会(well-orderedsociety)的成员有不同的生命计划是理性的,因为人类有不同的才智和能力,无法靠一个人或一群人就能完全实现这些才智和能力,所以每一个人可以从彼此互补的性向中得到利益(Rawls,1971:448)。
  由于自由主义肯定个体性的重要和多元价值的事实,所以自由主义的政治设计就是要保证个体的自由和维系社会的多元,因此自由主义赞赏个性、贬抑群性;鼓励多元、轻视共同的目的和价值;颂扬自我选择、挑战既有的传统和习俗,这一切都和社群论所重视的价值完全背离,所以沈代尔认为自由主义社会不是由利己主义者而是由偶而仁慈、彼此陌生的公民所组成(Sandel,1982:183),根本不可能形成一个成员之间有紧密关系的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