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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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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朱河小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朱河小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自查报告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及省政府、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工作,切实加强贫困学生助学工程的领导,建立资助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在我校顺利进行,现就2011年度以来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6人,共计金额4500元。

二、具体做法

1、学校成立了贫困学生助学工程领导小组。

2、在校长李义先同志的带领下积极开展工作,先后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文件精神。

3、学校召开班主任工作会,摸清各班贫困学生情况,按照贫困确实是认定条件,逐人进行社会调查。

4、发放《贫困寄宿生申请表》,并由所在的村组领导签

字盖章。学校审核后,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并进行公示后上报名单。

5、学校对下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全额发放到贫困寄宿生家长手中,无代领现象发生,更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三、今后打算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工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程。我校将根据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有关精神,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朱河小学

2012年2月

第二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013〕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07年秋季—2012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07年—2012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10年秋季—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10年秋季—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8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09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09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10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2010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2011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2011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2011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2012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2012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2010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2010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2011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2011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12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12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新余市第十六中学

2013年6月13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三篇、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自查报告

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

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秋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16人,每人500元的发放8人,每人350元的发放8人,2014年春季追加8人,每人发放150元,2014年春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26人,每人发放500元。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副校长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1

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支持,

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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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校长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认定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教育局财务股,经上级审核后,严格按照签字发放领取的程序,让学生按时足额领取。

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每个学期都集中获得补助的学生家长到学校举行发放仪式。家长对学校的发放工作十分满意,这一惠民政策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学校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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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自查报告

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

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校2015年春季学期寄宿生XX人,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XX人,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审小组,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村委会的支持,

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1

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教导副主任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中心校,由中心校再上交到县资助中心。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中心校,经上级审核后,严格按照签字发放领取的程序,按时足额充进学生食堂就餐卡中。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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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3-2014年度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2013-2014年度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和中心校的要求,对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学前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2013秋-2014春学年,我园共有学前儿童36人,接受资助资金的儿童4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4000元。

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村支书任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2.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根据上级要求,学校组织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广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工作。学校公示栏张贴上级宣传资料,还利用升旗仪式讲话和班会等方式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

4.调查摸清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先调查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5.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1)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每年申请一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要如实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到所在的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校长、村委支书、班主任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资金拨付资助资金通过邮政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13年秋季学期我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为4人,其中一档2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2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400元;2014年春季学期我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4人,其中一

档2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2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共4000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是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幼儿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五、下一步打算。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第六篇、资助自查报告

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的问题,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对我校学生生活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春季期我校共有学生1536人,秋季期我校共有学生1479人其中春季期接受资助资金的学生808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50.5万元;秋季期接受资助资金的学生840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52.5万元。

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生生活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2.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根据上级要求,学校组织学生生活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关于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广泛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学校公示栏张贴上级宣传资料,还利用升旗仪式讲话和班会等方式宣传国家学生生活资助政策

4.调查摸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先调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5.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1)政府助学金按学期申请,按学期发放。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到所在的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或有关证明

(2)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校长、政教处主任、班主任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6.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学生,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15年秋季学期我校享受资助学生人数为840人,补助标准625元/人/期;2015年春季学期我校享受资助学生人数是808人,补助标准625元/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很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加大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生生活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五、下一步打算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岑溪市昙容中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七篇、2013年度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横县那阳镇勒竹小学2013年度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横教办〔2013〕141号《关于开展2013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3年春秋两期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享受资助的项目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2013年春、秋两期,我校学生享受的国家发放的资助项目共有3个:1、贫困寄宿生资助项目;2、南宁市为民办实事资助项目;3、学前幼儿资助项目。

二、享受资助资金情况(见下表):

三、具体做法

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资助文件精神,切实强化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及晨会广泛宣传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的意义,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勒竹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方案”。2、组建了“勒竹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3、根据文件规定进行确定资助的范围和对象。4、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财政发放后,领取人签字并进行签领公示。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

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五是资助材料不够及时存档。

横县那阳镇勒竹小学2014年1月20日

第八篇、关于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困难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关于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岑溪市第二中学2014年11月)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了迎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

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助学等资金管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4】19号)文件要求,我校认真组织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把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

学校高度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秦伟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领导和班主任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资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统筹规划和具体实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帮困助学制度;学校分管领导定期召开资助工作例会,听取意见、提出问题,商量对策。由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确保了我校资助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了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二、加大宣传,为落实国家资助资金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学校通过校园报、广播站、宣传栏和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在校园里张贴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并在适当位置及时公布学校各项资助信息,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助学资金的评审程序。二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资金评审前,组织各年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参加认定和评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各类文件。三是通过开办宣传栏、板报、

征文比赛、主题班会等学生活动,勉励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感恩社会。

三、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校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合理的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将校内认定与校外家访有机结合,收到良好效果。

(1)“两级认定,两榜公示”法。即班级评议与公示、学校考核与公示。通过此方法,确保了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和合理性。

(2)困难程度分类法。将困难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成

A、B、C三个类别,其中A、B两类分别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20%左右;C类为一般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30%左右。

(3)实地走访法。为了解决极少数学生认定难问题,学校组织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政教处等负责人以及各年级老师组成的走访小组,对当年认定是否为贫困生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家庭走访。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复查工作。等级复查分为定期复查和不定期复查。定期复查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启动。不定期复查由班主任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期等级复查重点对象为本学年注册的新生,一般结合学生半年来的学习成绩、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等级复查结果作为下年度资助和本年度资助调整的依据。

3.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建立的贫困生档案,根据等级复查结果进行适度调整,档案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销档案三种情况,切实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励志相结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主要采取班级民主投票,班委会、学生代表评议的方式,由全班同学对已建档贫困学生是否调整档次进行投票,以参加评议学生50%及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档次调整的必

要条件,并结合班委会、学生代表、任课教师意见后确定调整档次,对经过上述程序需要进行档次升降或撤档的学生由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备查。今年调整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名额和资金,将其助学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做到了一手抓资助,一手抓育人;一手抓经济扶贫,一手抓精神扶贫。

4.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一是组织获国家资助学生撰写诚信、感恩征文;二是鼓励获国家资助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社会工作(义务劳动、文明示导、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激发学生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知难而进、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意识,常怀感恩之心,坚守诚信之本。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进一步规范国家助学资金评审工作

1.根据国家以及自治区资助政策精神,学校及时出台《岑溪市第二中学贫困生资助方案》等措施,形成了完整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及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确保了国家助学资金的资助效力和效能。

2.学校在对各年级安排助学资金指标时,实行按年级人数比例一次分配,无预留机动指标,不存在直接制定到某一学生这种情况。各年级在评审时,也不存在“以票取人”、“一言堂”或“学生轮流分年受助”情况。助学资金均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日常消费等情况,切实将指标落实到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了名额分配的科学、公平、合理

3.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助学资金评审发放期间,对各项评选结果实行学校、班级公示,设立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六、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1.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应负担的各类助学资金已经足额及时到位,并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助学资金发放前,认真核对受助学生姓名及金额。助学资金到达学校后,学校在第一时间组织发放。

2.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国家助学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不会因贫困而失学”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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