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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商会的缘起与发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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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传入,作为资产阶级代表的商会组织渐次步入中国大地,并得到迅速发展。温州作为东南商业重镇,早在上世纪初就成立了自己的商会组织,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活动,在近代历史上勾划出自己的图线。通过对永嘉县商会组织的梳理,探讨其由来、初步发展及作用。

  关键词:商会;永嘉;商业;组织沿革
  
  一、 温州府商务分会时期
  
  在温州,商会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商业就十分繁盛。清末,商事更趋繁荣,出
  现行会、公所、会馆,商人与衙门的接触随之增多,客观上对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团体产生了要求。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温州商会的出现并不仅仅是这种要求的必然结果,而是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一)商会产生的时代背景
  近代西方商会制度是温州商会组织产生的重要诱因。中国国内商会的设立,萌生于外人来华以后。在华外商商会活动的示范效应和驱动是商会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国在华商会的不断开设使得与温州通过温沪、温甬等国内航线往来的宁沪等地商人纷纷开始筹措本地商人利益之组织的成立。同时,因着有国际航线通往英日诸国的机会,温州商人对商会的功能作用感受更为直接,外国商会的示范和驱动效能发挥更为彻底。
  温州商会的产生与近代中国所经历的“商战”同样相关。《辛丑条约》签订之后,外国商品以前所未有之势源源涌入中国,外商工厂纷纷在华成立。清政府陷入内政、外交、财政、经济的全面困境,开始被迫实行新政,提出了振兴实业的政策。1903年,清廷谕批颁行商部拟定的《商会简明章程》,要求“凡属商务繁荣之区,不论系会垣,系城埠,宜设立商务总会;而于商务稍次之地,设立分会”。1906年清政府改商部为农工商部。次年,农工商部要求各乡镇“凡有商铺荟聚之处,次第筹设公会之分会,隶属于县城分会”。从此,商会由各城市发展到各县城,再延伸至各乡镇,形成了近代中国的商会网络。
  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亦是清末商会产生的重要原因。入清以来,温州的商业经济有了更快的发展。清末,中药、南货、绸布、酱酒成为当时温州商业的四大台柱。宁波、湖州、台州等地客商在温州投资经营的医药、钱庄、花纱、南货、布业、菜馆等行业店庄仅有资料记载的就达五六十家之多。直至今日,湖州人创立的金三益布行现仍存温州五马街。与此同时,温州城乡商品市场得到扩大和发展,促使温州的民族资本主义商业兴起。在1876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前,温州新式企业接踵出现,温州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已经开始兴起。
  伴随着商人团体不断壮大,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日臻发展,温州当地士绅要求建立商会的主观愿望日益迫切。出于某种受助的动机,商人开始有意识为自身的商业安全寻找一些可靠的保证,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一个新式商人社团的出现成为众望所归。
  
  (二)商会成立时间考辨
  关于温州府商会的成立时间,有1901年、1906年两种说法。邱百川在《温州商会之创立与沿革》中谓温州商会成立于光绪廿七年(1901)左右,但参阅其他资料,这种说法有商榷余地。《温州商会试办章程》三十条之首条:“本会为温州府各商之总会,遵照《商部奏定章程》,明确规定,以保卫商业,开通商情为旨。”这表明温州商会“试办”是在全国商部成立以后,甚至是在全国商部《奏定章程》颁布以后。据《清史稿》卷24《德宗记》,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十六日(1903年9月7日),清廷“初置商部,以载振为尚书”。显然,温州商会不可能在1903年9月前“试办”。再则,全国范围内试办商会是在光绪三十年(1905年),温州概莫能外。据《孙衣言孙诒让父子年谱》记载:“光绪三十年,春夏间,瑞安筹设商会”,“秋,县商会筹备就绪,各业商董选齐,推公(孙诒让)为总理,于七月二十一日正式开办”。九月初十(10月8日),知府“照会开学务处及商务会议”,十月初四(10月31日),署温处道程恩培“开商务会议,全郡总理举瑞安王小牧(岳崧)先生”。卅二年正月廿二日(1906年2月15日),浙江抚院咨报农工商会,奏准札派王岳崧为温州商务分会总理,会址设在府城殿巷城隍庙后宫花园内。根据上述众多证据,似可确定温州府商务分会正式成立时间为1906年。
  
  (三)商会初期之职能范围及人员组织
  温州发起组织商会后,相继有酱园业、木业、南货等当地主要行业加入,入会商号840户。 先看温州府商务分会的职能范围。它具体体现于章程中“保卫商业,开通商情”。围绕贯彻宗旨,其具体所列的条款,主要有调息纷难、代诉冤抑,以和协商情,调查商务、注重商学,以开启智识。这几点均为温州工商界切盼实行振兴商务的根本性措施。
  再看商会人员组成及机构设置。商会设有分工细密、职权明确的各种办事机构,各机构又由专人负责主持事务。商会内部设总理一人,各业董事有议董、业董之分,议董十六人,不论总理或议董任期均为一年。除上述人员之外,还设文案、调查、勤杂诸职。在经费来源和管理方面,商会有自己独立支配的经费,明确的财务制度。“本会经费由商家自行乐输,就贸易之大小,助捐费之多寡,毫不苟派”,颇具“商捐商办”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商会主要组成人员如总理、议董、业董等非一般商业人士可任,甚至并非从事该业,使得商会具有明显得“绅商领导机制”。由于官厅有浓厚的等级观念,非地方士绅或有功名之人,是不走动衙门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各业凡是缺乏有地位有声望的人,便去邀请知名人士充当司事(即业董),以便接近官厅,走动衙门。最初发起之业中药业司事钱照系举人,布业司事黄崇宽和木业司事徐青来亦为举人。后加入的南货、广货等业司事王雨初、周仲明、严少如等均为有功名之人。上述绝大多数司事都非该业从事商业之人,不过是借其声望,每年奉送轿马费数万作为酬劳而已。此外,第 一届商务分会议董十六人均捐有功名,“会见官吏时均朝服顶戴”,这一现象进一步验证了 温州商会一经莅临世间,便确立了“绅商领导体制”,充满对政府的幻想和依赖。
  
  (四)商务分会所做工作概略
  尽管“绅商领导体制”对商会工作的开展后者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但在商务分会期间商会 还是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一,振兴实业,发展经济。商会筹备阶段便积极倡导振兴温州商业首须自办交通、银行、电灯、电话。1904年“东瓯通利公司”创办,永瑞平三邑商界集资购备人力车100辆试行于郡城,实开风气之先。1909年温州东门外江西栈创立蓁康玻璃厂,1910年郑恻圣回温创办振亚肥皂公司,同年商务分会总理吕渭英购置“鸿发”小火轮,在城区至乐清的内港营运,开辟了温州最早的内港客轮航线。温州开埠以后廿多年,近代民族经济非常微弱,但二十世纪的头十年却取得显著成效,究其原因与商会之努力不无关系。
  第二,调查商情,开通商智。按照《章程》三十条,商会责成业董调查“销行畅滞,贸易盈亏,按月列表,报会核办”。通过调查商情和商事习惯,为工商界的经营活动提供参考,择善而从;在商会前进设陈列所,以便仿效,“无论本地外来物品均可陈列,以别良”。商会成立后,将向商人宣传政策法令和新式商业知识作为其重要任务。每月第一个星期“开演说一次,以有关商务、农工、财政问题为宗旨”。这些措施无疑起到了联络工商,开拓商智的作用。
  第三,调解纠纷,保护工商。在现有资料中虽未见有关温州商会设立商事公断处的记载,但商会却一直承担着调解行业纠纷,保障工商健康发展的任务。例如,1909年3月,温州茂生钱庄“近被陈元元纸行并应某等拖欠甚巨,以致倒闭,亏空至万元。该庄经手已发押粮厅,现由商会代理吕渭英观察与宁波公所董事史君春芳等出为理处倒账,以四折归还,将次就结”。后茂生钱庄倒闭案得以妥 善处理。
  第四,参与政治、社会事务。商会成立后,全县商人有了共同的代表,商人的集体意识增强,商会的身影开始在各种政治、社会事务中出现。在浙江拒款保路运动中,为不致使苏杭甬铁路路权丧于英人,浙江全省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拒款保路运动,发动集股筹款。温州府成立浙江保路拒款分会,筹集优先路股273,445元。
  类似情形,尚有多起,如1905年响应上海商务总会反对工约、抵制美货运动,1906年反对日商违约在永嘉、瑞安城厢租房设肆事件等,这些活动扩大了商会的影响,奠定了其在温州城市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