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生态经济为基础的和谐社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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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与自然矛盾的突出和演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生态环境问题的妥善解决逐渐提上日程。发展经济高效、生态平衡的产业,建立社会和谐、生态健康的环境,从而形成开发与保护并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举,自然与人类高度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亦称为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本质,就是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基础之上,在保证自然再生产的前提下扩大经济的再生产,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建立经济、社会、自然良性循环的复合型生态系统。
关键词:构建;生态经济;和谐社会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outstanding contradictions and the natural evolution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of the strategic goal of the properl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t is put on the agenda to solve the problem gradually. Therefore, this paper proposes to build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in a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and actively adjus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and build a new concep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highlighted the ecological economy as a basis, build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the direction of development.
Key words: Consrtuction;Ecological economy; Harmonious society
美国著名海洋生态学家卡尔逊1960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一书是近代生态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卡尔逊在书中呼吁人类不要残酷地对待自然,要恢复理性,倡导一种生态的、合理的文明。这本书宛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世界各国引起了从政府到民众对环境问题的不同关注。1972年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生态文明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生态学会前理事长、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委员马世骏提出,社会的发展不能只要经济,也不能只要环境,还应该要有社会。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我们提出并发展了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生态系统理论。这一理论主张以环境为体、经济为用、生态为纲、文化为常,四者共同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态文明。
一、发展生态经济的必要性
生态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同和推广,并且已日益显现出其巨大的生态效应和经济效益,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今天,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继续推进生态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创新生态文明的实践,既是时代提出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1]。所谓生态经济,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的办法,改变原有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挖掘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潜力,发展经济高效、生态平衡的产业,建立社会和谐、生态健康的环境,从而形成开发与保护并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举,自然与人类高度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亦称为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本质,就是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基础之上,在保证自然再生产的前提下扩大经济的再生产,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建立经济、社会、自然良性循环的复合型生态系统。
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和发展方式的基础上,坚持社会视角与自然视角的统一,深刻揭示了工业文明造成的人与自然的对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并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在原始社会,人与自然处于一种原始的和谐状态;在农业社会,虽然由于人口数量的增加和活动范围的扩大,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出现了过度开垦和砍伐的现象,人与自然的关系出现了局部性的紧张,但总体来看,人类与自然还能保持整体的平衡与和谐;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却与自然环境存在着不能克服的矛盾,工业社会一方面创造了农业社会无法比拟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大大地提高了利用和使用自然资源的能力,大大推进了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然而另一方面工业文明又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颠倒——人确立了对自然的主体性地位,而自然则被降低为被认知、被改造,甚至被征服和被掠夺的无生命的客体对象,导致了人类与自然矛盾的激化。
然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文明并不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对抗过程”,人类完全有可能在与自然界的和谐中求得进步和发展。人类文明之所以同自然生态发生“对抗”,无法“和解”,其原因在于资本家追求高额利润不顾一切地掠夺自然。正是由于人类为追求利润而进行的无情扩张,破坏了自然生态的平衡,使人类文明与自然生态之间的矛盾发展到了“两极对立”的程度。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尽管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端及其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产生的生态危机尚未充分暴露,但他们已经预测到未来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告诫人类要避免环境的恶化、资源的浪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生态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历史问题。它虽然出现得很早,但却是在近代资本主义掠夺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愈演愈烈的,是资本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化的结果。随着这一普遍化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大到了全球,从而使生态危机演变成了全球性的危机。鉴于此,马克思进一步强调了要从根本上解决人与自然以及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使人类走出人类文明越发展生态破坏越严重的“二律背反”的怪圈,从而要求我们对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构建在此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恩格斯在论述人类干预自然界时指出:“这种事情发生得愈多,人们愈会重新地感觉到、意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2]。”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特征之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与自然的和解创造了可能的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矛盾就会自然而然地消失,也并不能完全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这种和谐,还需要人们对自然发展规律的自觉探索和把握,把尊重自然和坚持科学发展的思想牢固树立起来。因此,高度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环境和生态建设,加强可持续发展,不仅是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更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和基础。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可行性
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寻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最佳结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呼唤人们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人类永远是地球和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类社会的发展永远无法超越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因此,保持人与自然界的和谐,是构建人类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是指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它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自身关系的和谐四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和谐社会在生态学上有四层含义:一是人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包括水、土、气、生、矿等自然生态因子、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的自然生态和谐;二是人的社会生产、流通、消费、还原和调控方式的经济生态和谐;三是人的境界,包括温饱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信仰境界、天地境界等人类生态境界的和谐;四是社会的技术、体制、文化在时、空、量、构、序层面的系统生态管理方法的和谐。
就一个社会的和谐来说,存在多种需要协调的关系。但归根结底,无非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就这两方面来说,人与自然、环境、生态的和谐更具有根本性,它是整个社会各种因素协调的基础。马克思认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际上取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统一,遵循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自然与生态的平衡和发展,也就是有利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社会发展不仅是一个人与人关系发展的过程,更是一个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过程。自然史与人类史相互制约,人与自然的和谐遭到破坏,人与人的和谐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必然遭到破坏,可见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即我们必须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构建整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同时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把二者高度统一起来,坚持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