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追问本质:图书馆学理论的后现代走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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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图书馆学理论体系等学说,其实都是人们主观建构的产物,并不具有客观性。追问图书馆本质的努力,其实是制造图书馆学的“元叙事”。放弃对“元叙事”的制造,不再追问虚幻的图书馆“本质”,摆脱对逻辑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盲信,摈弃理性主义一元论的束缚,尊重价值观之间的客观差异性,从而走向多元价值观之间的民主对话和博弈选择,这是图书馆学理论应然的后现代走向。
[关键词]图书馆本质 图书馆学理论体系 价值多元化 后现代
1 图书馆学“没有”研究对象——不再追问本质
图书馆学有研究对象吗?这一质问似乎很荒谬,也很幼稚,因为在现代性视野中不可能存在没有研究对象的学科,某一学科之所以成立和存在,就是因为它具有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特的研究对象。在现代性视野中,图书馆学理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就在于其能够揭示和确认图书馆的本质,而这一本质就在于研究对象的准确认定上。长期以来,“界定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揭示图书馆的本质”的逻辑,顽固地支配着无数学者的思维路向。于是,在我们的教科书和论文中,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说”,不计其数。每一种“说”的提出者,几乎都言之凿凿地论证和认定自己“说”的科学性、正确性、本质性……。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一种“说”能够得到学界大多数人的认同或赞许。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图书馆学本没有研究对象,还是因为我们如此众多的学者都只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而未达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境界?显然都不是。问题出在思想方法上,即对现代性的基础主义、本质主义思想方法的盲目崇信。按照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的思想方法,图书馆现象如同自然现象——图书馆现象的产生必然基于某种“始基”、图书馆现象中必然存在某种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本质。然而,这种“始基”和“本质”是什么?谁能准确无误地发现并界定这种“始基”和“本质”?显然,谁也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图书馆现象并非自然现象,它的所谓“始基”或“本质”其实是人的主观建构的产物,而并非它本身所固有的东西。既然是一种主观建构,就不可能产生统一或同一的界定,而只能是“观察视野”情境下的各种“一家之说”,甚至是不厌其烦的自言自说。包括当年声名鹊起的宓浩、黄纯元等以“知识交流论”来“追问图书馆的本质”的努力,也不能摆脱仅是“一家之说”的命运。
从后现代视野看,对图书馆现象的“始基”或“本质”的追问,实际上是人们总想做到“图书馆学的牛顿”的心态之表现,即欲求“一锤定音”、“一言九鼎”、“以一驭万”、“惟我独尊”的幼稚心态的表现。用利奥塔的观点说,人们以界定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方式来追问图书馆的本质的努力,其实并不是在“发现”本质,而是在“制造”本质——即在制造乌托邦式的“元叙事”(meta-narrtives)。
事实表明,图书馆的本质是一个无法用“元叙事”方式确定的东西。这种永远不可确定的东西,与其说它客观存在,不如说它“没有”!
2 图书馆学“没有”理论体系——理论体系是“精神监狱”
图书馆学有理论体系吗?这又是一个看似荒谬和幼稚的质问,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坚信:图书馆学既然是一门“学”或一种“理论”,必然有其独特的理论体系,而且,正是这种理论体系的存在,才使图书馆学得以成立。于是,自从施莱廷格起,学者们纷纷提出“图书馆学的理论体系”,如在王子舟先生的《图书馆学基础教程》一书中就介绍有9种(包括他自己的)“理论体系说”。但是,这些所谓理论体系之间没有两种“说”是一致或相同的,有的“说”和其他“说”之间差异还很大。这说明了什么?还是思想方法问题——每个理论体系的提出者总想异想天开地提出一个比别人“科学的”、“优越的”理论体系。殊不知,所谓理论体系,仍然是提出者主观建构的产物,是提出者以自己的“学科价值观”为指导的“一家之说”而已。当然,对不同的“说”可以进行比较评价,但要知道,这种评价仍然无法摆脱时代的或价值观取向的“前结构”的影响,从而不可能作出绝对客观的、科学的评价。也就是说,各种理论体系之间不存在孰优孰劣的关系,永远处于不可公度的分立状态。因此,只有不同理论体系的提出者,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理论体系。
德国浪漫主义思想家哈曼说过这样一句话:“理论体系不过是一所精神监狱”。所谓学科理论体系,实际上就是学科内容的框架结构,这种框架结构不仅框定学科内容本身的结构,而且它还能框定认识者——尤其是初学者——的认识结构。这种认识结构一旦被认识者内化,就会变成长期支配认识者认知活动的一种思维定势。这种思维定势必然对认识者产生先验性的、作茧自缚式的思想禁锢作用,这种思想禁锢无疑是一种“精神监狱”。尤其是把某种“理论体系”写入教科书或出自某一“名家”的论着中的时候,其精神禁锢作用更是强大无比。
所以,热衷于理论体系的营垒,无论营垒者的主观动机如何,总是难免出现这样两种客观后果:一是所提出的理论体系与其他已有理论体系无法相融,只是“又增加了一种理论体系说”而已,这实际上为原本不确定的理论体系又增添了不确定性;二是由于理论体系本身所具有的框架性结构特征,所以所提出的理论体系极易对他人或后人产生禁锢思想的“精神监狱”效应。
可见,初学者或后学者,若想避免陷入“精神监狱”的牢笼,其策略就是对已有理论体系进行“解构”(deconstruction)。其实,在后现代语境下,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营垒,都难免被解构的命运——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言说,终将落得“扶不起来的阿斗”的命运。面对这种命运,与其像西西福斯(Sisyphus)那样徒劳无功地去营垒什么理论体系,不如像哈曼那样视理论体系为“精神监狱”,把它当作“没有”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