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政治改革与《中共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限度(一)
详细内容
一
众所周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在中共的主导下进行了渐进特征的政治改革。此种改革强调以社会稳定为前提,逐步从应予改革的外围(边缘)地带向关键点(核心难题)推进,并在此过程中加强相关的制度化建设,也就是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的一系列努力。作为国家整体性调整的渐进改革,自20世纪70年代末的经济社会领域向后来的政治领域缓慢推展,昭示着邓小平时代及后邓小平时代中国改革的谨慎风格,也说明了中国改革的相当难度和长期性,这一点在政治领域得到了更为鲜明的体现。
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政治领域的渐进改革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滞后性;二,本身目标的阶段性;三,采取手段的稳健性和可控性;四,改革效果的非显著性。这四个方面的特征固然由相应的利益结构和权力结构决定,但它们也同时构成了这个时代政治改革的总体态势。
渐进政治改革至今已推进了十余年,目前仍在继续,并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作为中国政治领域改革的主导取向。故而对该时段政治领域的具体改革,需要将其置放到渐进改革的基本态势中,我们才能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视角,得到相对深入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是中共自身建设的一个步骤,作为中国大陆政治领域最为重要的力量,中共自身的现状和今后的改革亦应当被置放于渐进政治改革的基本态势中来分析。
二
中共以最初的革命性政党,通过暴力争夺获得中国大陆范围内的政权。在建国初期相当长的时间内,主要保持着“统治型政党”的基本特征,即政党意志国家化,政党体系官僚科层化,党政不分体制下的全能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的命运和民众的生活全方位各层面地依赖于党国体制的运转状况。这种状况在建国后不久因为部分领导人和社会形势的迫压转变为泛政治化和过度政治化,直至政治生活的全面畸变和退化。这就是“肃反扩大化”,“反右扩大化”,“大跃进”直至“文化大革命”这样一系列愈演愈烈的政治和社会悲剧,致使中国丧失了现代化的极佳时机,也使当时中国社会的良性发展成为不可能――这一点一直影响到现在。
1978年官方确立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共也开始对自身提出了改革的要求。自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的《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引发的政治体制改革开始,到80年代末期的激进政治运动,这一阶段可以被称为中国政治领域的大变革和大创造时期,其中以《中共十三大报告》为基本的文本标志――直至今日,这一报告的诸多民主承诺和要求依然显示着对当前政治改革的参照性意义。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提出的诸如在大事上政府与群众“对话”的政治要求和其他目标也极具可实践性。在这一改革的大系统中,关于党政关系的调整和规范化,对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来说,首先就是其自身的改革,原因在于:当时,作为执政党的中共的最大问题,也就是直接介入经济社会领域直至常规国家机构过深,正是因为这一关键性环节才导致整个国家社会生活的低效率和高腐败。――当然,这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最大难点。
其实,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刘宾雁先生就曾在中共党内媒体上提出“中国共产党什么都管,就是不管自己”的尖锐批评,这让人很容易地想到中国二十世纪50年代储安平的“党天下”之论和罗隆基等“大知识分子”的相关批评。这些批评不可谓不深刻,不可谓不直接,应该说也得到了严肃对待执政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有识之士的共鸣。但执政党自身在这一环节上的调整却异常艰难。
客观地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共改革,主要的关注点就是党政关系问题,而不在中共自身成员和内部监督机制上。1987年第6期的《中国社会科学》(国内官方最权威的社会科学杂志)就发表了以此为题的探讨文章;普通媒体,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也开展了长时间的深入研讨和热烈争鸣。关于党政关系的学术调研成果也颇为丰硕。也就是说,这一阶段的政治体制改革从一开始就将目标定位于对整个国家政治体制来说最为关键的环节上,试图通过对这一环节的根本性调整实现整个政治状况的改善。
但后来的发展态势却是中共最高层内部难以取得共识的,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并未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性改变,而因为思维惯性,信息沟通障碍和既得利益之故,在党内出现关于对改革是否应当继续推进的根本性(或曰原则性)分歧,局面却又在这种分歧和僵持中愈加恶化,最终出现国家与社会力量之间愈加两极化进而互相伤害的悲剧:执政党继续执政的合法性受到了来自国内外各方面的质疑和压力,社会力量也因为恐惧和体制性的束缚而难以健康成长。这一悲剧使党政关系的调整暂告终止,也使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代性调整丧失了千载难逢的历史契机,同时也引发了一般民众和官方对激进改革的怀疑和后续的反思,直至认同党国系统对社会力量民主诉求予以全方面控制的作法,这就是自当时以至今日权威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彰显和实践。
三
20世纪90年代以来,执政党为寻求与社会力量间裂痕的修复和合法性的重新汲取,便试图通过经济改革的成绩(即相关的经济增长率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数据),淡化并搁置马克思主义的“伪神学意识形态”(王怡语)的羁绊,同时也暂时回避了民主合法性的根本性议题,而完全从功利主义的层面向民众证明其执政能力。这就是经济领域自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以来重新启动并进一步深化的改革进程。
经济领域的改革也从最初的增量改革(发展异质性经济形式如个体,私营,外资经济)推进到以盘活存量为目标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方面)。这一领域的改革在近十年的时间总体上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是大部分民众基本认可的。(当然,因为相关改革带来的生活境遇恶化的群体如下岗职工对此改革的评价自然会有不同。)但经济改革的每一步深入,也同时带来了社会领域的变革,同时也能让利益觉醒的公民个体感受到中国大陆政治领域相关环节的弊端和困境。
这种困境是多方面的,而根本性方面仍与20世纪80年代政治改革的对象相同,即政府职能和党政关系问题。当然,笔者这里所讲的“党政关系”是广义的。因为执政党实际上控制着军队,国家权力,舆论,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中国社会在以下诸多方面呈现出难以回避的基本难题:一,军队国家化还是继续私性化(为某个党或某个小集团或某个人控制)?二,常规国家机构(立法,行政,司法等)的自主性运转和宪政目标的真正实现与缺少有效制约的执政党之间的矛盾。三,舆论主要是反映民意,凸显问题,还是政策宣传,歌功颂德?四,教育和全国范围内的主流话语,是继续意识形态化的自说自话,还是转变为对社会公共问题的深切探讨?五,社会自组织力量是应当继续被压制还是应逐步培养其自组织能力,拓展其自主活动空间以增加社会自由度和对党政系统的监督能量?
可以说,在上述根本性环节方面,渐进政治改革并未作出实质性的相关制度安排。中共虽有“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规定,但在实际的权力运行和根深蒂固的官场“潜规则”(吴思语)中,中共自身受到的约束远未达到应有的程度。而且,真正的制约与监督并未常规化和严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