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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昂・勃鲁姆的社会改良主义(一)

详细内容

〔内容提要〕莱昂・勃鲁姆作为当代社会民主主义的先驱之一,以其社会主义理论为基础,就法国社会党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观点和主张。勃鲁姆尽管在理论上承认社会主义必须通过革命才能实现,但实际上是全力以赴从事改良活动的。他肯定了社会党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开展改良主义政治活动直至参加政府的必要性,并且把这和革命联系起来。此外,他还提出了“行使政权”的概念等。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勃鲁姆的社会改良主义思想。
  〔关键词〕莱昂・勃鲁姆;社会改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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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莱昂・勃鲁姆和当代社会民主主义理论》一文中论述了勃鲁姆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勃鲁姆以这一理论为基础,就法国社会党的策略提出了一系列观点和主张,包括革命和改良、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斗争和阶级行动、行使政权和夺取政权等问题。这些观点在许多方面是和当代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观点一脉相通的。
  一、革命和改良
  第二国际时期,德、法、英等国的社会主义政党都是合法的政党,它们在议会中有代表,而且组成了自己的党团。从指导理论和纲领目标来说,这些党都是声称要用社会主义制度取代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政党,但是它们的日常政治实践却主要是议会斗争和工会斗争,这些斗争都属于改良范围。对于这些党的领袖和理论家来说,如何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解释当前的改良工作与最终的革命目标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任务。正因如此,勃鲁姆在参加法国社会主义运动后不久就认真思考了这一问题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成为党的领袖以后又逐步加以发展,并且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改良社会主义的策略观点。勃鲁姆是在《新编歌德与埃克曼对话录》①中最初谈到革命与进化、革命与改良的关系的。他借歌德之口说,自然界和社会都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传统不是静止不动,它是自然界和历史的连续性的表现。在事物目前的状态中,没有任何东西是神圣的,永恒的。“一切制度,一切观念,不管是现在还是过去,只要它们有可能阻碍文明和正义前进,就应当消失”,但是这种前进是“有规律的,它服从稳定的规律”。他说“自然界不飞跃(Naturanonfacitsaltus)”,“道德的自然界和物质的自然界一样,也不会越过中间阶段,但是和平的、继续的进化并不是自然发展的惟一规律”,革命同样是自然规律,正像橡树在一定时候就要死亡,树干就要倒下一样。勃鲁姆生动地阐述了革命和进化之间的辩证关系。他借歌德之口说:“在物理世界的形式中,正如在社会的构成中一样,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结果从来不是通过有规律的和平静的进化产生的,不是一个片段接一个片段地、一次进步接一次进步地产生的。需要潜在能量的一次突然的迸发,一次动荡,需要革命的可怕的、轰隆的声音。确实,革命从来只不过是对布雷地域的激发,它也只会在特定日子爆发,也就是在它不再能抑制自己力量的秘密膨胀的时候才爆发。”他说,“进化为革命作准备,但不能代替革命。”另一方面,“革命并不能节省进化的时间。”1789年革命似乎在几年内完成了整个世纪的工作,但是在这一个世纪中,法国的政治动荡非常频繁,其原因正是在于“被打断的进化需要恢复”,“革命似乎取消了中间过程,但中间过程在革命后通过历史规律的反作用重新进行,只不过如果没有发生革命,这些中间状态本身是不会实现的”。②因此革命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但是革命并不必然是残酷的,流血的。如果把这些话改写成政治语言,那么可以说,勃鲁姆对革命和改良的看法这时已经基本成型:改良和革命对于社会发展来说都是必要的、合乎规律的;改良为革命作准备,但不能代替革命,革命也不否定改良;革命不一定用暴力完成。勃鲁姆给歌德这次谈话署的日期是1898年10月14日,但日期和谈话本身一样,都是虚拟的。谈话第一次在《白色评论》上发表的日期是1900年11月1日,这已经是在法国各派社会主义者就米勒兰入阁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以后。勃鲁姆在这场争论中追随饶勒斯,支持米勒兰入阁,因此他借歌德之口发表的言论可以看成是间接为入阁派辩护。但整个说来,勃鲁姆在一战前不是社会党的重要政治活动家或理论家,他除此之外在革命和改良问题上没有发表什么重要言论。只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1920年12月的法国社会党图尔代表大会上,面临与支持第三国际的左派的分裂,勃鲁姆才代表右派作了一次有历史意义的发言(后来以《为了保住老房子》为题发表),其中对革命和改良的关系作了系统的阐述。勃鲁姆在这篇演说中否认法国乃至国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社会主义,即革命的社会主义和改良的社会主义。“就我所知,法国迄今只有一种社会主义,这就是由党章规定的、写在我们党证上的社会主义,它是革命的社会主义。”③目前社会党内的争论不是在改良观点和革命观点之间,而是在两种革命观点之间进行的。勃鲁姆分四个层次来阐述他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观点。首先,革命的实质是经济制度的改造:“对于传统的法国社会主义来说,革命意味着把一个建立在财产所有制基础上的经济制度改造成建立在集体的或公共的所有制基础上的制度。只有这一改造,不管它将用什么手段来达到这一结果,只有它才是革命。”其次,这样的制度改造“不是通过不知不觉的改变和连续不断的进化完成的。在某一特定的时刻,在涉及根本问题即所有制本身的时候,不管那时人们事先已经完成了多少变化和改善,仍旧需要一次连续性的断裂,一次绝对的、断然的变化”,而这种断裂就是革命本身的开始。④不难看出,这里的观点是同《新编歌德与埃克曼对话录》中的观点相似的。第三,夺取政权是革命的“必然条件”,但还不是它的“完全条件”。勃鲁姆说:“这是我们的学说的根本。我们社会党人认为,所有制的革命改造只有在我们已夺取政权的时候才能实现。”⑤第四,革命的手段既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合法的,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从来没有对此作出限制。勃鲁姆说:“列宁自己也承认在英国完全可以通过选举手段夺取政权。但是没有一个社会党人,哪怕是像我这样温和的社会党人,曾被谴责为仅仅等待通过选举成功而夺取政权。”他还引用盖得的话说:“要用一切手段,包括合法的手段!”⑥
  按这种说法,很难看出勃鲁姆所代表的法国社会党少数派与共产国际和布尔什维克之间有多大分歧。问题在于上述第四点。勃鲁姆说,法国社会党认为夺取政权只是实现革命目的(即社会改造)的手段,而布尔什维克却认为夺取政权本身就是革命的目的。这就是他所说的“两种革命观点”。他进一步批评布尔什维克说,他们因此主张尽快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而且认为“在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统治没有被暴力摧毁之前,一切为集合、教育和组织这一工人阶级的努力都必然是徒劳的。”⑦勃鲁姆的这一批评显然是片面的。十月革命以后俄国布尔什维克的领袖确曾希望欧洲其他国家会很快爆发无产阶级暴力革命,但到这时已经放弃这一幻想,而且列宁批评“左派”幼稚病的文章已在1920年6月发表。共产国际的一些文件尽管对各国革命形势仍有不切实际的估计或者提出了一些错误的策略建议,但是总的说来并没有完全否定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的改良主义政治和经济斗争,包括议会和工会斗争。勃鲁姆对此不可能不了解。他之所以从革命手段方面的分歧着手批评布尔什维克,恰恰是因为他虽然在理论上没有排除非法手段的可能性,但实际上是把合法斗争当作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的。他对布尔什维克的批评正是为法国社会党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改良主义工作进行论证和辩护的。他的如下一段话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
  勃鲁姆说,如果认为社会改造是目的,是革命,那么“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范围内有可能为这一改造作准备的一切就成了革命工作。如果这是革命,那么(社会党)战士每天进行的宣传努力就是每天前进一点的革命。社会党人的一切组织和宣传工作,这些各种各样的工人组织在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扩展,有朝一日都会成为集体社会的依靠,这一切都是革命的。”⑧至于改良工作,“如果它们有利于增加和巩固工人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如果它们赋予工人阶级以更多的活力和勇气,如果它们激励工人阶级的战斗热情,那么在这种意义上进行的改良是革命的。我们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为改良辩护,而且愿意继续为改良辩护。”⑨这一段话也可以说是法国社会党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时期的策略的概括。当然,在这样做的时候,勃鲁姆从来没有放弃对夺取政权的许诺,而是一再强调改良对夺取政权所起的准备作用。例如1927年1-2月间,勃鲁姆为了回答激进党领袖莫里斯・萨尔劳在《巴黎评论》上对社会党和共产党的批评,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后来编成《激进主义和社会主义》小册子出版。萨尔劳认为,社会党和激进党有共同的目的,只是性格或意识形态不一样(指激进党主张缓慢的进步,而社会党相信突变)。勃鲁姆反驳说,激进党根本不打算改变资产阶级所有制,因此它的目的与社会党是不同的。为了说明二者所进行的改良工作的区别,勃鲁姆用与图尔代表大会讲话同样的论据阐述了革命和改良的关系,然后说:“夺取政权还不足以保证社会改造,而且在夺取政权之前也不是不可能进行任何有效的改良。相反,我们断定,只有在夺取政权以前的预备工作对现存社会和工人组织已进行了能起促进作用的改善的条件下,夺取政权才能产生它的社会效果。”同时,为了与共产党划清界限,他还表示拒绝把夺取政权的方式仅仅设想成“一场胜利的内战”,仅仅把社会主义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看成“起义的某种军事准备”。⑩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勃鲁姆为他的改良主义策略提出了一个新的表述方式,即所谓的“行使政权”与“争取政权”的区分。关于这一点本文将在最后一节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