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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医保能为我们做什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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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征对近来议论非常热烈的药价虚高现象,在分析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现状和不足的基础上,简单剖析了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最后从医保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在真正解决药价虚高的同时,调整好各方的利益,为广大医疗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关键词〕药价虚高;医疗保险体系;医疗支付方式

《南方周末》(2006.8.31)刊登的一篇名为«药监局退休官员披露高药价内情»的文章又一次将药价的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国人的眼球也再次聚焦于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
据卫生部统计:从1995年到2004年,全国门诊人均医药费用中药品费用所占比例由64.2%降到了52.5%,但是药品费用却由人均25.6元增长到了61.8元。全国人均住院医药费用中药品费用所占比例由52.8%降到了43.7%,但是药品费用却由人均880.3元增长到了1872.2元。以上这些数据都表明看病实在太贵了,而“看病贵”的罪魁祸首则是药价太高!长此下去,药价虚高将很有可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一块非常大的“绊脚石”。这里文章想从医保出发去探讨一下与药价虚高有关的问题。
一、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现状
我国现在逐步形成了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四个部分组成的主要医疗保险体系。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特点,其保障对象由原来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工,扩大到还包括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职工,在扩大对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同时也扩大了筹资渠道,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防范风险的能力。我国从1998年开始推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截止2005年底,已覆盖了1.37亿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覆盖率已达到全国30%多的城镇人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模式,明确统筹资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的约30%进入个人帐户,另一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缴费方面,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缴费的一半左右纳入职工个人帐户,用于职工看门诊和自费部门的费用;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保障职工住院时基本医疗费用的70%。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我国至今仍有8亿多农民,他们对医疗费用的支出已经成为新时期造成农民贫困和阻碍农村发展的重要“顽石”之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自从2003年下半年开展以来,到2004年,全国试点地区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71.5%,其中,列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参合率分别为76.2%和80%。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21.7%,达到每个地(市)至少有一个试点县(市);覆盖2.25亿农民,其中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2.6%,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三)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其性质、实施方式、经营目的以及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范围等与社会医疗保险有着较大区别。虽然我国的商业保险处于初级阶段,但是在完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满足社会成员疾病医疗保障需求方面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四)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它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大胆尝试探索建立各种类型的补充医疗保险。在实践中,除了国家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外,各地还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模式。
二、现行体系的不足和药价虚高的原因剖析
(一)、尽管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总体上看,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比如:
1.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保险基金筹集存在困难
据估计,目前大约有76%以上的全国人口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下岗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人口是这部分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部分经济效益不佳、负担较重的国有企业仍面临无力缴费的困境,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有逃避的嫌疑,因此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规模扩大面临着困难。
2.财政投入有限
1997―1998年低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1000―2200美元之间)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为1.26%,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间)的平均比例为2.25%,而中国只有0.62%。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对医疗的投入有所增加,但增长仍旧慢于GDP的增长,占GDP的比例一直很低。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全国卫生总费用测算数(当年价格)
 20002001200220032004
卫生总费用(亿元)4586.65025.95790.06584.17590.3
政府卫生支出709.5800.6908.51116.91293.6
社会卫生支出1171.91211.41539.41788.52225.4
个人卫生支出2705.23013.93342.13678.74071.4
卫生总费用构成(%)100.0100.0100.0100.0100.0
政府卫生支出15.515.915.717.017.0
社会卫生支出25.624.126.627.229.3
个人卫生支出59.060.057.755.953.6
政府卫生占GDP%0.790.820.860.950.94
卫生总费用占GDP%5.135.165.515.625.55
来源:2005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略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