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与新农村建设(一)
详细内容
摘 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现,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就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以及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对策建议进行了探讨。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新农村建设;对策
1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1.1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有利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目标的实现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超过6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土地资源稀缺且呈逐渐减少的趋势,而且相对于有限的耕地资源,农村人口还在不断增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深入,农村耕地所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少,这与不断增加的农村人口互相矛盾,使得农村还是以小农经济为主,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从而阻碍了农村生产发展,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从事非农产业后,农村人口减少,有效解决了目前突出的人地矛盾,促进了农业内部劳动力、土地和资金等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土地的规模经营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而随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非农就业所得的工资性收入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收入,近年来,来自非农产业和进城务工的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而对于农业内部,由于解决了人地矛盾的冲突,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大大提高,农民收入增长,从而有利于新农村“生活宽裕”目标的实现。
1.2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有利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促进了农村生产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当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后,农民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从而要求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建立新农村新风尚。转移出去的农民在城市接受了城市精神文明的熏陶,接受各种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技术和思想,这些转移出去的农民当他们回乡创业时也影响着周围的人,从而逐渐改变现有农村中传统、落后的不良面貌,在农村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貌,从而有利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
2 新农村建设中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的对策建议
2.1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小城镇建设,合理有序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发展县域经济,重在发展中小乡镇企业,通过乡镇企业的发展推动小城镇建设,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发展乡镇企业是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的重要途径。一方面,乡镇企业投资规模小,投资方向和投资形式灵活多样。另一方面,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健全农业调整体系,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
目前我国的小城镇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基础设施不足,而有些地方盲目扩展小城镇建设,给当地政府和农民带来了很大负担;农村基础设施严重投入不足,农村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的落后,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生产设施严重落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差,农民生活环境、生活条件得不到有效改善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小城镇的建设。因此,在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要根据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的特点做好小城镇建设的规划,突出重点,优化乡镇企业的布局,通过小城镇建设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土地、农业内部劳动力和资金等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人力资本和资金资本,为小城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区域环境和投资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条件。
2.2 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发展农村规模经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和就业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但这种以劳动力的高投入为代价的小规模、分散化地经营模式阻碍了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和整体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已越来越大地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影响了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而对于我国目前的土地产权制度来说,土地是农民最后的保障,农民把土地视为安身之本,立命之所,以均田制为基本特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满足了世世代代农民对土地的渴望,但人地矛盾十分尖锐的现实,使得中国农民一方面不得不流动,以求改善生活条件,同时又不得不担心失去土地后缺乏生活保障,致使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完全转移出去,在流动的同时仍然保留土地,这种转移使得农村土地不能集中经营,甚至出现农村土地抛荒的现象,农业难以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发展缓慢,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困难。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已成为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我们必须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在巩固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放开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机制,加强土地流转,这既可以照顾目前农村均分土地的现实,又可以满足农民的土地情结,实现土地的保障功能,还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加快土地流转,通过扩大经营规模,把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和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把有条件转移的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促进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在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就地转移,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2.3 发展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的有效途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低,造成了农村第一、二产业发展落后,无法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要求。发展农业产业化,一方面能够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力生产率,有效增加农户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状况,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农业进一步发展,加快农业资金积累,为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发展资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结构的提升和优化,提供新的结构性劳动岗位,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创造有利条件。发展农业产业化,要从资源条件出发,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的发展,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的建设,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门路。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主导产业规模优势的形成和不断壮大,使城市的先进技术、科技人才、资金、经济信息等生产要素不断流向农村,优化、提升农村经济结构,使科学分流、配置农业剩余劳动力具备可靠的农业经济结构条件。
2.4 开发利用转移中劳动力的“反哺”作用,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