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20世纪德国新自由主义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的启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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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世纪30年代在德国出现的对自由主义内义的进一步拓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二战后德国经济的迅速增长,我国现在所处的重大历史时期,或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为我所用,对我国当前的经济建设应当会有所裨益。
[关键词] 20世纪 新自由主义 市场经济
近代史上一个显著的史实,就是一次世界大战后,自1929年到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所经历的“大萧条”,商品的大量过剩,垄断形式的广泛存在,使古典主义经济学所设想的完全的、纯粹的自由经济处于尴尬境地,以至在一些国家中,如美国,不得不由政府出面,开始奉行所谓的国家干预主义。但这一切是否由市场自身的原因而形成?自由主义还要不要了呢?
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政治割据、经济相对落后的帝国。但到19世纪末,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变革,废除了农奴制、统一关税、工业革命、建立新的国家制度等,使德国经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德国的自由主义经济达到了顶峰,在此期间德国一直奉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了两种威胁自由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一是垄断加强,卡特尔组织发展迅猛;二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开展。该运动的矛头直指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在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争本身的消耗、战败后的巨额战争赔款使德国经济走向崩溃的边缘,发生了恶性通货膨胀,以至至今善于总结历史教训的德国对通货膨胀还心有余悸。后期,德国的统治者希特勒推行了“军事计划主义经济政策”,也对德国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制约,非常具有爱国情怀的德国学者对此忧心忡忡,自发形成了以欧根为核心的包括经济学和法学的学术群体,同时该群体对外部的一些学者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被称作“社会市场经济之父”的艾哈德。他们把自己的理论称为“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它既不同于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又不同于各种形式的国家干预主义。他们认为,政府的责任不应该是直接干预私营企业的经济事务,而必须是制订和执行私人经济活动所应遵守的规则,鼓励竞争,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创造适宜的环境。当经历了从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以艾哈德为代表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同社会民主党内的凯恩斯主义者所展开了的激烈论战后,新自由主义成为德国的主流派。“西德奇迹”创造了新自由主义取得成功的范例。其中尤其需要特写的一点是,新自由主义流派的学者们提出了“自然秩序和人为秩序”,认为人为秩序要符合自然秩序。想要“寻找合乎人和物的本质的秩序”,“赋予新的工业经济一个有运行能力的合乎人的尊严的持久的秩序”。他们首先提出“经济秩序的差异是什么?”的问题,然后进行了比较找出优缺点,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他们人为经济秩序存在两种,即集中领导型(封建采邑经济、埃及法老奴隶制经济、希特勒军国主义经济、前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交换型经济。前者具有完整的计划,直接配置资源;后者则是个别的计划。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何决策,如何获得信息”。前者的弊端在于由于中央机构的决策的目的与消费者决策的目的是不同的所以存在大量的浪费;后者的弊端在于自由竞争必然导致生产联合,然后又必然导致垄断联盟。同时又说用中央计划的方式代替交换经济的方式不仅起不到积极作用,反而更促使经济进一步恶化。单纯的走两条道路是不行的,只有走“第三条道路”。“第三条道路”是:首先建立竞争秩序,要对竞争进行保护、鼓励。表现为三条:1.建立一个有运行能力的完全竞争的价格体系——由市场供求自己形成价格体系,而不需要国家的干预;2.建立稳定货币币值的货币体系——不要由于币值的升降而影响价格来误导消费者的决策;3.生产资料私有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二是建立维护竞争的秩序,使弱者能维持继续竞争。以上就是弗莱堡学派的基本观点。后来被时任总理的艾哈德作为政策的理论基础付之实践,为德国赢得了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奇迹”。弗莱堡学派的观点显然是自由主义的,也就是说,发展经济还需要“自由主义”,但我们不难发现这个“自由主义”较以前有了新的变化与发展。
第一,他们提出了对经济秩序的研究,所谓秩序也就是资源配置方式,第一次划分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其区别、优缺点。这是以前不多见的,引起了人们对资源配置方式这个问题越来越大的关注,这同时也是针对当时社会主义运动的高涨,前苏联在大萧条过程中的经济发展和军国主义计划经济中出现的以国家配置资源为手段的方式而着重提出来的,后来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区别甚至一度演变成不同社会制度的分歧。自由主义学者明确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式都会把经济搞糟,是不行的,只有走“第三条道路”。